

社论
形势分析
任务解读
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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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务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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狠抓数字积累——
任你亡命天涯也要人赃俱获
“健全追逃追赃协调机制”、“布下天罗地网”,全会每一句表述的背后,都包含着大量相关性和基础性工作。可以说,这些内容和目的都指向“把更多的外逃腐败分子抓回来”,从而完成量的积累。
“健全追逃追赃协调机制”已经完成良好开局。2014年,在中央反腐败协调小组的统筹协调下,形成强大合力的国际追逃追赃,取得“量”的突破。
其间,推动公安部开展的“猎狐2014”专项行动,半年共从69个国家和地区抓获外逃经济犯罪人员680名,相当于2013年全年抓获总数的4.5倍。推动最高人民检察院开展的全国检察机关职务犯罪国际追逃追赃专项行动开展3个月,成功将49名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嫌疑人劝返或抓获归案。这一数字占此前7年(2007年至2013年)总数98人的50%。
数据成果赢得了民心。中国青年报社会调查中心通过民意中国网和益派咨询,对2167人进行的一项在线调查显示,在2014年反腐工作中,52.5%的受访者印象最为深刻的是“打击外逃贪官”,位列该项调查第二。而对2015年反腐工作有何具体期待的调查显示,排在第三的是“继续强力追逃追赃”,占受访者 52.1%。
量的突破,提振了群众反腐败的信心,也为下一步工作提供了可资借鉴的科学方法。
今年,在加强中央各部门间协作的同时,还要建立省级反腐败协调小组追逃追赃工作协调机制。中央“追逃办”同志告诉记者:“今年要在摸清底数的基础上,建立外逃人员信息库,实行动态更新,及时掌握外逃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情况,做好追逃防逃的基础性工作。”
同时,通过反腐败协调小组的统筹协调,开展一系列追逃追赃行动,对外逃腐败分子多头追击、重重围剿,布下追逃追赃天罗地网。
狠抓务实合作——
尚有一人在逃,追逃绝不停止
2015年,履行好APEC反腐败执法合作网络秘书处职责,推动落实《北京反腐败宣言》,是全会部署的一项重要任务。这一要求更为深刻的意义在于,履行大国责任,主动参与并推动反腐败国际合作,在反腐败国际舞台发出更加响亮的“中国好声音”,以引领包括追逃追赃在内的反腐败国际合作朝务实合作发展。
国家行政学院政治学教研部副主任于军说:“今天的中国从国际机制的角度出发,一个是参加国际组织,一个是参与制定国际规则。虽然是刚起步,但是思路是特别正确的。”
我国加入了《联合国反腐败公约》和《联合国打击跨国有组织犯罪公约》,已与39个国家签署了引渡条约,与51个国家签订了刑事司法协助类条约,与93个国家签署了检务合作协议或谅解备忘录,与189个国家建立了警务合作关系,向27个国家的30个驻外使领馆派驻了49名警务联络官,并与美国、加拿大等建立了司法与执法合作机制,初步构建了追逃追赃的国际合作网络。
“2015年,我们力争在推动与外逃重点国家签署司法协助类条约方面,做出更多突破。”中央“追逃办”同志说,如推动美国、加拿大等国家与我国商谈引渡条约,推进中澳、中法、中意引渡条约批约进程等。
这些国际间合作,无疑将有力地打击腐败外逃。然而,追逃追赃的复杂性和多变性,不仅是中国遭遇的难题,也是世界的难题。
众所周知,腐败是全球性问题。世界银行的数据显示,腐败导致平均每年大约2.6万亿美元被窃取,相当于全球国内生产总值的5%多。
通常认为,腐败和行贿受贿事件在发展中国家更普遍,最近的《参考消息》引述外媒称,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近日发布的《跨国行贿报告》却指出,应该重新认识腐败问题了。该组织对1999年至2014年之间87个国家已作出判决的427起海外行贿案件分析发现,许多案件发生在发达国家(22%)和高度发达国家(21%)。
尽管各国深受腐败之害,但是,由于政治、文化、法律等方面存在的差异,致使国际追逃追赃成为各国的难题。尤其对那些在逃的大案重案,更是困难重重。1999年出逃加拿大的厦门远华特大走私案主角赖昌星,经过13年的谈判于2011年被遣返,其中的艰辛可想而知。
为达成反腐败共识,按照全会精神,追逃追赃工作站在构建国家间政治与外交关系的战略高度,利用多边会晤、双边谈判、部门对口合作等方式,宣传我反腐败追逃追赃主张,推进反腐败国际合作,仍将是2015年我国开展追逃追赃的鲜明特色。
外媒称,中国的积极姿态,将赢得越来越多的合作伙伴。(本刊记者 滕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