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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第3期
真刀真枪,严防“四风”反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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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查处——发挥纪律审查威力

  “力度会不会减弱?方向会不会发生变化?”

  近日做客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在线访谈时,一位省纪委书记谈到一些基层干部对党风廉政建设的顾虑和担忧。

  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对此作出了斩钉截铁地回答:“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行为列入纪律审查重点,作为纪律处分的重要内容。”不仅不会变化,而且还要踩着不变的步伐,“扩大成果、不断深化”。

  “中央八项规定是一个切入口和动员令”,“是我们改进作风的第一步”,“抓‘四风’要首先把中央八项规定抓好,抓党的建设要从‘四风’抓起。”翻开近期热销的《习近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论述摘编》一书,读者会发现,“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不懈纠正‘四风’”专题,以24页正文、36段摘编,成为全书内容最为丰富的一个章节。

  分析十八大后两年多来召开的24次中央政治局会议,和作风建设直接相关的有12次,其中,6次专题研究作风建设相关具体工作,还有1次政治局专门会议,对照检查政治局成员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落实情况。

  打赢正党风这场输不起的斗争,党中央铁了心,也横下了心!

  作风背后反映的是纪律问题。攻破“四风”坚冰,必须动用纪律这一管党治党的“法宝”,以最严格的标准、最严厉的措施治理,持续释放执纪必严的强烈信号,形成有力震慑,彻底打消一些人的观望侥幸之心。

  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越往后执规执纪越严的氛围愈来愈浓烈:

  2014年前7个月,江西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涉及“四风”问题1078起,处理1458人,党纪政纪处分431人,同比分别增长285%、288%、173%;

  2014年1至8月份,山东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3308起,处理4308人,党纪政纪处分1256人,分别超出去年全年的76.3%、102.5%和187.4%。

  从全国来看,2014年查处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数、处理人数、给予党纪政纪处分人数,与上年相比都是成倍增长。

  而在威慑力巨大的点名道姓公开曝光方面,去年中央纪委监察部7次对3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进行了通报,各省区市纪委、监察厅(局)先后136次共对788起典型问题进行通报曝光。

  重点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趋势一目了然,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参与正风肃纪工作的力量也在稳步增长。

  2014年3月下旬,中央纪委监察部机关进行了十八大后的第二轮内设机构调整。此轮调整后,在不增加编制、机构和人员的情况下,通过内部挖潜,党风政风监督室进一步强化,内设的纪检监察室由8个增至12个,直接从事纪检监察业务工作的人员增加了100多名。改革后,执纪监督的力量占到内设机构人员的70%。

  而在这十二个纪检监察室的规定职能中,均清楚写入了,“督促联系地方和单位监督对象加强作风建设,监督检查中央关于作风建设规定的执行情况,调查处理严重违反有关规定的行为”。

  同样的“三转”模式,也传导至省级纪检监察机关。可以预见,在中央坚定决心的鼓舞下,在五次全会明确部署的指引下,在“三转”持续推进的支撑下,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行为将受到更为有力的回击。

  严问责——“鞭子”高举抓常态

  “对顶风违纪搞‘四风’的,不仅要处理违纪者本人,还要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扬起问责“长鞭”,中央纪委五次全会态度坚决、措施明确。

  今年的北京“两会”上,市人大代表、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叶青纯透露,去年王岐山同志曾两次对他进行约谈,就北京的反“四风”工作作出指示,督促从严执纪。

  约谈,是对责任的有情提醒;问责,则是对失职的无情惩戒。对于作风建设的责任落实与追究,今年将更加深入。

  《党章》规定,“党的中央、地方和基层组织,都必须重视党的建设”,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主要任务之一,就是“协助党的委员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这无疑是对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一种清晰描述,也说明,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是各级党组织和纪委必须履行的天然职责,是必须竭尽全力的“使命”。

  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履行,是党风建设持之以恒抓下去的重要支撑和动力。正党风这场“输不起的斗争”,要靠“两个责任”的落实来赢得。

  明确对于作风问题的追责问责,则是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的重要特点,这无疑为持续形成遏制“四风”反弹的高压态势,提供了制度支持。

  “对顶风违纪者所在地区、部门和单位党委、纪委进行问责”,对“‘四风’问题突出,发生顶风违纪问题”的,“既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又严肃追究领导责任”,此次全会规定的作风问责情形十分清晰且严肃。

  更重要的是,全会还决定建立完善“责任追究典型通报制度”,这将像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曝光制度一样,对不落实责任的党组织、纪委产生巨大的心理震慑,仿佛一条扬起的鞭子,使责任的落实更有效、更长效。

 

 

  在中央有关精神的指引下,一些地方和单位也早早地在作风问责上摸索探路:

  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处长李行等人公款旅游、接受超标准接待,办公厅主任周晓飞被问责;

  山东省德州市对暗访抽查中发现的存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庸懒散”典型问题的22个单位进行责任追究;

  广西壮族自治区来宾市政协以调研为名变相公款旅游,市政协领导班子被集体问责,其中市政协主席景宪法因负主要领导责任,构成失职错误被免职;

  浙江省台州市对存在超标安排会议用餐、违规发放补贴等问题的温岭市工商局有关领导进行问责,给予负有领导责任的市工商局局长和一名副局长党内警告处分;

  江西省上饶市纪委针对广丰县农业局3个下属单位违规发放过节费问题,给予县农业局分管财务副局长龚射金党内警告处分,对时任县农业局党委书记、局长陈少华予以诫勉谈话,并对此案进行了通报。

  而北京、上海、湖南等地党委近期还结合实际,出台落实主体责任、监督责任有关意见,为作风问责工作的开展提供制度依据。

  可以预见,2015年对作风问题的问责将进一步促使党委、纪委层层传导压力,层层扛起并落实责任,从严从紧、持之以恒地抓好作风改进工作。(本刊记者 杨巨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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