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自我革命重在治权,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是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一项重要任务。”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着眼于为实现“十五五”时期目标任务提供坚强保障,要求“更加科学有效地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制度是关系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问题。“十五五”时期我国发展环境面临深刻复杂变化,我国发展处于战略机遇和风险挑战并存、不确定难预料因素增多的时期,对规范权力运行、从源头上有效防治腐败提出新的更高要求。因此,必须以更高标准、更实举措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把正风肃纪反腐贯穿权力运行全过程,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以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引领形成良好发展环境,为中国式现代化宁夏实践行稳致远提供坚强保障。
用好监督执纪利器,始终坚持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从严监督执纪是党的自我革命的利器。没有监督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这是一条铁律。从宁夏近年来查处的腐败案件看,权力不论大小,只要不受制约和监督,都可能被滥用。纪检监察机关作为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专责机关,要坚持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加强监督执纪执法,履行好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
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用好监督执纪利器,就要坚持激浊和扬清并举,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破“潜规则”,立“明规矩”。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今年地方将开始换届,要把真正忠诚可靠、表里如一、担当尽责的好干部用起来。纪检监察机关要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强化政治监督,严明政治纪律、换届纪律,坚决清除心怀二志、言行不一的“两面人”,着力解决“七个有之”问题,严肃纠治思想上的自由主义、政治上的投机主义、组织上的宗派主义、工作上的本位主义、履责上的好人主义,切实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持之以恒净化政治生态,坚决防止搞“小圈子”、“拜码头”、“搭天线”,严格防止把商品交换原则带到党内,及时消除政治隐患。坚决查处选人用人方面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严查买官卖官、跑官要官以及结交政治掮客、政治骗子等行为,不让老实人吃亏、不让投机钻营者得利。
充分发挥“四种形态”层层设防的作用。用好监督执纪利器,就要坚决做到执纪必严、违纪必究,同时也要把监督挺在前面,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四种形态”是一个环环相扣、逻辑严密的整体,逐级递进、层层设防。要注重用好第一种形态,加强权力运行风险动态监测,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谈话提醒、批评教育,做到问题发现在早、争取付出代价最小。同时,围绕人、事、财、物等要素前移监督关口、搭建监督模型,推进信息化技术赋能应用,提升监督穿透力、预警精准度、纠治及时性。
抓住“关键少数”以上率下。用好监督执纪利器,就要压实责任,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一方面,紧盯领导机关、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关键岗位领导干部等重点对象,紧盯重大政策制定、重大工程审批、大额资金安排、干部选拔任用等重要事项,加强对权力运行全过程监督,对滥用职权、以权谋私的坚决查处,对不抓不管、失职失责的严肃问责,推动各级“一把手”带头遵规守纪、维护纪律刚性。另一方面,推动各级党委(党组)加强对所管理的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督促上级“一把手”抓好下级“一把手”,着力解决“上级监督远、同级监督软、下级监督难”问题。
坚定不移强化制度治权依规用权,保证权力在正确轨道上运行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反腐败必须规范权力运行。“四风”大多源于特权思想,腐败突出表现是以权谋私。因此,党的自我革命重在治权。从宁夏近年来查处的腐败案件看,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产生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权力失管失控失范。古代先贤曾说,“善治病者,必医其受病之处;善救弊者,必塞其起弊之原。”可以说,腐败的“受病之处”正是权力滥用,腐败的“起弊之原”是权力不受约束,“围猎”的“着力之点”在于权力。纪检监察机关作为反腐败专门力量,必须紧盯权力运行深化正风肃纪反腐,推动提高制度治权、依规用权的有效性,保证权力始终在正确轨道上运行。
以严明纪律推动党员干部树牢“权为民所赋,权为民所用”的权力观。权力是党和人民赋予的,是用来为党和人民做事的,只能用来为党分忧、为国干事、为民谋利。纪检监察机关要带头做党章党规党纪的坚定维护者,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常态化推进学纪知纪明纪守纪,以严明纪律清晰划定干事创业中不能触碰的原则底线,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正确权力观,着力杜绝权力任性、用权失范。建立经常性和集中性相结合的纪律教育机制,督促党员干部从实现党的使命任务出发,经常检视自己的思想和行动,有没有偏离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有没有背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有没有游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有没有脱离国情和本地区本部门实际,自觉做到敬畏人民、敬畏组织、敬畏法纪。
以加强监督制约强化制度治权、依规用权。扎牢密而不繁、有效管用的制度笼子,有效避免“牛栏关猫”、“纸笼禁虎”,必须加强对权力配置、运行的规范和监督,健全授权用权制权相统一、清晰透明可追溯的制度机制。在授权环节,督促各级党组织全面梳理、科学界定权力事项,推动编制合理、清晰、具体的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划定“可为”与“不可为”的界限,明确每一项权力的授权依据、行权主体和行权范围。在用权环节,完善以党内监督为主导、各类监督贯通协调机制,强化权责对等、失责必问;督促各级党组织围绕权力运行的关键节点,制定细化操作规程。在制权环节,推动落实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监督、述责述廉、监督谈话等制度,最大限度减少权力寻租空间。
深化标本兼治、系统施治。权力运行是一个包括授权用权制权等多个环节的复杂过程,任何一个环节出现问题和漏洞,都可能导致权力越界越轨。既要以雷霆之势、霹雳手段严查严惩管住滥用乱用权力之手,对违规违纪行为发现一起、严查一起,形成强有力震慑;又要推动建章立制,从立案之初就注重发现制度建设、权力运行、治理体系方面的问题,推动深化改革、堵塞漏洞、优化治理,破除导致权力运行不规范的体制机制障碍;还要坚持法规制度面前人人平等、遵守法规制度没有特权、执行法规制度没有例外,教育引导领导干部保持对权力的敬畏之心,把公正用权、依法用权、为民用权、廉洁用权内化为思想自觉、外化为行动自觉。通过用好一体推进“三不腐”这个战略抓手,做到同时发力、同向发力、综合发力,把惩治震慑、制度约束、提高觉悟贯通融合到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制约中来。
领悟“四个过硬”的殷殷嘱托,锻造忠诚干净担当、敢于善于斗争的纪检监察铁军
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强调,要按照政治过硬、能力过硬、作风过硬、廉洁过硬的要求,着力锻造忠诚干净担当、敢于善于斗争的纪检监察铁军。纪检监察权是“治权之权”,纪检监察机关必须牢记嘱托、知重负重,更加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更加坚定为维护党的团结统一而战、为捍卫党的先进性纯洁性而战,始终沿着习近平总书记指引的方向奋勇前进。
坚持以党性立身做事。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是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行动指南。要把学习领悟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更加自觉用以武装头脑、指导实践、统领纪检监察一切工作。毫不动摇坚持党的领导,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把工作置于党和国家大局中谋划推进,忠实履行党和人民赋予的职责。
坚持执纪者必先守纪,律人者必先律己。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实质是依据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法律法规赋权、限权、行权,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监督、防治腐败。要认真学习掌握新修改的监察法及其实施条例、有关配套制度规定,强化法治意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严格按照权限、规则、程序开展工作,将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要求落实到每一个环节、每一道程序、每一次调查核实中。牢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坚持实事求是,正确把握政策策略,准确定性量纪执法,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强化自我监督和约束。用好“治权之权”,让利剑永不蒙尘,要求纪检监察机关要带头强化自我监督,自觉接受党内监督和社会监督。要以严管强约束,加强日常管理监督,严明纪法要求,严守纪法红线,使纪检监察干部习惯在严之又严的氛围中工作生活。以严惩强震慑,对执纪违纪、执法违法、跑风漏气、以案谋私等行为零容忍,刀刃向内、自剜腐肉、清除害群之马。以厚爱暖人心,做实关心关爱举措,旗帜鲜明为敢于担当、善于作为的干部撑腰鼓劲,引导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心无旁骛、干事创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