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革命时代潮流浩荡前行,科技发展为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带来新机遇。二十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公报在强调“强化标本兼治,用好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战略抓手”时,明确提出要“注重科技赋能,加快推进数字纪检监察体系建设,严格依规依纪依法使用”。
以科技赋能正风反腐,既是主动顺应时代发展大势、服务中心大局的实践所需,也是有效应对反腐败斗争新形势新任务,以更高标准、更实举措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必然要求。当前,数字技术发展日新月异,信息化浪潮气象万千,深刻影响各行各业发展格局,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动能。同时,随着反腐败斗争进入深水区,触及利益越来越深,贪腐行为的关联性隐蔽性越来越强,查处难度越来越大。新的挑战和任务,对纪检监察工作提出新的更高要求,提升智慧反腐、科技反腐水平势在必行。必须与时俱进,为反腐败安上科技“透视镜”,促进监督执纪执法提质增效,推动技术赋能更好转化为管党治党效能。
注重科技赋能,始终有科学理论作指引。进入新时代,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我们党对反腐败斗争的规律性认识越来越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的手段越来越丰富,推进反腐败斗争的方式越来越科学。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上提出“丰富防治新型腐败和隐性腐败有效办法”“用科技手段加强监督”,在五次全会上强调“要把握腐败的新动向新特点,创新手段方式”“及时发现、准确识别、有效治理各类腐败问题,不断提高反腐败穿透力”,为进一步拓展反腐败斗争的深度和广度指明前进方向。
思想上对标对表,行动上紧紧跟随。二十届中央纪委历次全会就用好科技手段、加强信息化建设作出系列部署。二次全会提出构建贯通全流程、全要素的数字纪检监察体系,三次全会要求推动数字技术深度融入纪检监察各项业务,四次全会工作报告专门以一段篇幅对“以大数据信息化赋能正风反腐”进行部署。二十届中央纪委常委会第十七次集体学习强调要“推进大数据、人工智能等信息化技术赋能应用”。五次全会公报再次明确“注重科技赋能,加快推进数字纪检监察体系建设”。要求一以贯之,内容更加具体,推动工作持续深化。
从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的生动实践看,以科技赋能正风反腐正在探索运用中不断创新发展。利用科技“透视镜”追踪跨境腐败、破解虚拟货币迷阵,对花样翻新、手段升级的腐败问题层层穿透、深挖彻查,做到魔高一尺、道高一丈,让新型不“新”、隐性难“隐”;公权力大数据监督平台于多地建立运行,基层小微权力“监督一点通”信息平台被广泛应用,在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等工作中,各类监督模型成为发现问题线索的关键来源之一……科技手段在助力案件查办、加强日常监督、规范工作流程等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科技赋能的意义,不止于高效查办案件,也在于为强化系统施治、标本兼治提供有力支撑。充分发挥反腐败“科技工具箱”的更大威力,离不开对一体推进“三不腐”方针方略的深刻把握与科学运用。从“不敢腐”层面来说,数据碰撞和关联分析能够帮助精准锁定“蛛丝马迹”、迅速有效突破案件,令违纪违法行为无处遁形;以行权数字化和监督数字化如影随形,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全时全程监督,扎紧扎牢“不能腐”的笼子;在“不想腐”方面,不断创新宣传机制,提升廉洁宣传教育的针对性有效性。借助科技手段,将“不敢腐”的震慑效应、“不能腐”的刚性约束、“不想腐”的思想教育有效贯通、融于一体,既助办案强监督,也挖根源促治理,有利于更深层次地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和条件。
纪检监察工作政治性、政策性、专业性强,涉及的各类数据涉密程度高、安全风险大。五次全会公报要求“严格依规依纪依法使用”,为“注重科技赋能,加快推进数字纪检监察体系建设”严明安全底线。纪检监察机关在使用科技手段时,必须遵守伦理规范、严格使用权限管控、确保信息安全保密,真正做到善于获取数据、分析数据、运用数据,不断提高反腐败穿透力、增强治理腐败综合效能,以全面从严治党新成效为实现“十五五”时期目标任务提供坚强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