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察机关在调查工作结束后,应当依法对案件事实和证据、性质认定、程序手续、涉案财物等进行全面审理,形成审理报告,提请集体审议,这条为新增内容……”近日,辽源市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负责同志在“规范办案行为 提高案件质量”专题培训班上为全市纪检监察干部解读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
“三化”建设年行动开展以来,辽源市纪委监委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覆盖纪检监察工作各环节的全链条纪法培训,全方位提升纪检监察干部综合素质。
政治上的坚定源于理论上的清醒。市纪委监委把政治理论学习放在“第一环”,用好“第一议题”制度、集体学习制度,增加常委会会议和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扩大)学习会召开频次,开展政治铸魂、业务强基、拓展赋能“三项工程”活动,组织干部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政治理论、纪检监察业务等方面知识,做到学思践悟。
聚焦监督执纪执法全流程,市纪委监委多措并举,开展专业化、系统化培训。开展“辽纪讲坛”“青年干部上讲台”活动,委领导、部门负责同志及年轻干部分层分批进行授课,通过讲履职通识、创新做法、心得体会,达到互促提升的目标;在组织参加省视频培训的基础上,举办“规范办案行为 提高案件质量”“强化纪法意识 提升履职能力”培训班,由市检察院、法院、审计局、党校和委机关相关部门业务骨干解读新修改的监察法及其实施条例、有关配套制度规定,讲解推进线索管理规范化执行、职务犯罪疑难问题、深化监审协作机制、案件审理常见问题等内容,分享实战经验,推动将“三化”要求落实到每一个环节、每一道程序、每一次调查核实中。突出大抓基层鲜明导向,针对市、县(区)及乡镇(街道)纪检监察干部在问题线索处置、审查调查谈话技巧、证据收集等方面的短板弱项,精准“滴灌”、重点补强,共培训4500余人次,提升基层纪检监察干部严格依规依纪依法办案能力。
为增强培训实效性,辽源市纪委监委还创新采用多种教学方式,组织开展年轻干部“提能力 建新功”案例教学与研讨交流学习活动,在互相切磋、思想碰撞中拓宽工作思路。(刘杰文 苏忠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