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城乡建设中系统保护、传承、利用好历史文化遗产,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对延续历史文脉、推动城乡建设高质量发展、坚定文化自信、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具有重要意义。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住房城乡建设部纪检监察组不断强化政治责任,将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列为政治监督重点,深入全国各地开展调查研究,向住房城乡建设部党组提出多项建设性意见,推动保护传承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立足“国之大者”的政治站位
历史文化遗产承载着中华民族的基因和血脉,是赓续文明根脉、维系民族精神的核心载体,不仅属于当代,更需为子孙后代永续留存。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敬畏历史、敬畏文化、敬畏生态,全面保护好历史文化遗产,统筹好旅游发展、特色经营、古城保护,筑牢文物安全底线,守护好前人留给我们的宝贵财富。
2021年,中办、国办印发《关于在城乡建设中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意见》,作出全面部署。2025年5月,中办、国办印发《关于持续推进城市更新行动的意见》,对实施城市更新行动中保护传承城市历史文化提出要求。2025年7月,中央城市工作会议再次对这项工作作出部署,强调要完善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体系。
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近年来,人们保护历史文化遗产的意识明显提升,相关实践取得显著成效。但与此同时也要看到,在经济高速发展过程中,不少具有文化价值的老建筑、老街区、古村落等遭到破坏损毁。在驻部纪检监察组调研过程中,很多地方都表示懊悔当初因为短视而拆除了老街区、古村落。现在保护的意识有了,但是古建筑、老宅子没了。这些教训充分说明:只有当下保留下来,后面才能传承发展下去。必须以历史长远眼光、“国之大者”高度,坚决刹住城乡历史文化遗产毁坏、破坏、拆除、弃管之风。
江西省景德镇市陶溪川陶然集。
“保护传承优秀历史文化,是贯彻党的创新理论、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必然要求。”驻部纪检监察组主要负责同志表示,做好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必须要有这个思想觉悟、有这个政治站位。同时,要深刻认识这项工作对于建设文化强国、建设中华民族现代文明的重大意义,从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强大文化力量的高度,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激发各级党政机关和广大人民群众强烈的历史观念和责任意识。
在部党组的领导下、驻部纪检监察组的推动下,住房城乡建设部着力构建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体系,推进城乡历史文化遗产内涵不断延展、类型持续丰富、数量大幅增加。截至目前,全国共有国家历史文化名城143座、名镇312个、名村487个、传统村落8155个,历史文化街区1289片,历史建筑6.81万处,构成了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丰厚载体,让城市留住记忆,让人们记住乡愁。
推动建立有利于保护传承的制度机制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暂行规定的修订,有针对性地解决了我们片区消防验收问题。”江西省景德镇市陶阳里微型消防站的一位负责同志说。他口中的“暂行规定”指的是《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在驻部纪检监察组的推动下,住房城乡建设部对其进行修订,解决了历史建筑、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利用难以满足消防技术标准的难题。
将保护传承落实到城乡建设标准制定中,这样的情况并非个例。按照“深学习、实调研、抓落实”要求,驻部纪检监察组围绕保护传承主题深入开展调研,并针对调研中发现的问题,多次在部党组会上通报情况,提出意见建议——
主动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把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纳入国家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总体格局,发挥住房城乡建设部在城乡建设中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的牵头作用,推动形成各司其职、协同配合、相互补位的工作局面;
推动研究成立部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领导小组,各相关司局、直属单位和学会协会参加,形成统一领导、统筹谋划、密切协同、广泛参与、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
将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纳入住房城乡建设总体格局,落实到城乡规划、设计、建设、治理等各项具体工作之中……
在众多意见建议中,“推动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建立向党委作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专题年度报告制度”的建议在全国各地引发强烈反响。该建议要求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主动将本地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关于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部署要求的工作情况、存在问题及意见建议作专题报告,提请党委专门研究。
住房城乡建设部采纳了这个建议,制发文件在全系统部署落实。2024年,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333个市(地、州、盟)和1769个县(旗)向本级党委做了专题报告,23个省级党委主要负责同志对专题报告作出批示。通过建立这一制度,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政治站位、思想认识进一步提高,推进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的主动性进一步增强,牵头推进、统筹协调的意识和能力显著提升,在完善体制机制、出台政策标准、开展文化资源普查、历史街区保护修缮和环境提升等方面推动解决了一批难点堵点问题,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呈现新局面。
“公益诉讼”让监管长牙
2025年2月25日,一场特别的公益诉讼监督活动在河南洛阳启动,它保护的对象是大运河沿线的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
2024年修订的文物保护法增设检察公益诉讼条款,标志着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领域成为检察公益诉讼法定办案领域,为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保障。最高检公益诉讼检察厅负责人表示,在大运河公益诉讼监督活动中,检察机关将重点针对拆真建假、保护不力等问题开展监督,加强与住房城乡建设、文物等相关行政机关沟通协作,深化运用一体化办案机制,办理一批有影响力的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公益诉讼案件。
安徽省黄山市歙县非物质文化遗产——鱼灯。
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节能与科技司有关负责同志表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将为公益诉讼工作提供全方位支持,重点在日常沟通协调、信息共享和专业支持、典型合作案例发布、工作宣传推广等方面加强协作。
实际上,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和检察机关就城乡历史文化保护议题开展跨界合作并非首次。2023年9月,驻部纪检监察组就邀请最高检公益诉讼检察厅派员共同调研,推动住房城乡建设部联合最高检印发《关于在检察公益诉讼中加强协作配合依法做好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的意见》。此外,还主动提供证据和资料,及时发现和移送案件线索,支持司法机关依法查处一批破坏历史文化遗产违法犯罪案件,形成强大震慑,坚决制止住一些地方发生大拆大建或拆旧建新等严重破坏历史文化遗存的行为。
如今,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和检察机关在公益诉讼中加强协作,主动“亮剑”,既能增强社会公众的保护意识,又能形成行政执法与检察监督保护合力,使一批城乡历史文化遗产得到切实保护。不少地方已经成立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公益诉讼站,并取得较好成效;浙江省印发了公益诉讼实施细则,杭州、绍兴等城市建立了协作机制;广州等城市创设了文化遗产检察官。一些城市通过公益诉讼,特别是运用公益诉讼的诉前程序,切实推动解决了一批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中长期得不到解决的问题和困难。例如,安徽省黄山市歙县通过公益诉讼解决了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长期不编制的问题;福建省泰宁县通过公益诉讼解决了尚书巷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长期缺乏修缮,电力燃气等基础设施不足等问题;江西省宜春市通过检察建议书的形式督促有关地方及时对破坏历史文化街区的行为进行整改。
目前,已有23个省级人大常委会将文物和文化遗产纳入公益诉讼新领域的案件范围,通过地方立法授权的形式,支持当地检察机关开展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领域公益诉讼。
以科学理念推动难题破解
新时代以来,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展现新面貌、跨上新台阶,根本在于习近平总书记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高度重视,在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在于坚定不移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从科学理论和鲜活实践中找启迪、找思路、找答案。住房城乡建设部相关业务司局和驻部纪检监察组在工作实践中逐步认清了一些必须坚持的原则和理念——
坚持人民至上,文化遗产靠群众保护、传统文化由群众传承、文化生活让群众共享。调研中发现:贴近群众、宜居宜业的古街巷、古村落,都焕发着勃勃生机;脱离群众、过度景区化的仿古街、假古建,难逃凋敝的命运。文化是人民创造的,文化的生命力根植于人民群众之中,必须发动群众参与,提高保护意识,激发保护积极性。五千年的中华文明之所以绵延不断,靠的就是群众的自觉传承;中华文明要想延续下去,也必须把文化融入老百姓的日常生产生活,使其生生不息。
历史文化保护需要全民参与。图为云南省丽江古城志愿者在行动。
坚持活态传承,让历史文化活化于当下利用之中。保护是利用的前提,利用是最好的保护。历史建筑之所以能够留下来,历经风雨而未被拆毁,历经燹火而不断重修,重要原因就是“用”。保护得比较好的历史建筑,多数是因使用得当而得到持续维护修缮,因注入“人气”而“延年益寿”。将文化遗产的历史价值和当下生活很好结合的活化利用,是最受人民群众欢迎的。做好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发展工作,要深入发掘文化遗产的历史内涵和时代价值,鼓励支持探索体现文化自信的保护传承、活化利用方式,使其永葆活力,实现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
坚持系统观念,统筹好文化传承与经济发展。经济要发展,文化也要保护传承,既要统筹谋划、系统推进,又要尊重文化传承的个性特点和自身规律。不能片面追求眼前短期经济利益而透支、破坏历史文化。只有紧密结合各地实际,因时因势制定政策,以经济支撑文化、以文化赋能经济,坚持在发展中保护,才能实现经济发展和文化传承的良性互动。
“我们将久久为功做好政治监督,持续推动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开展好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驻部纪检监察组负责同志表示,将通过“室组地”模式、专项治理等方式,更好服务保障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扎实开展,确保习近平文化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重要论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落地、见行见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