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党的纪律教育常态化长效化,学纪、知纪、明纪、守纪的良好氛围日益浓厚,广大党员干部遵规守纪意识明显增强。但从查处的违纪违法案件看,对党规党纪不上心、不了解、不掌握的不乏其人,特别是在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深入开展之际,仍有个别干部目无法纪、顶风违纪,组织和参与违规吃喝,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置若罔闻,深刻暴露出其纪法观念、责任意识极其淡薄。要进一步靶向纠治对党规党纪不上心、不了解、不掌握等问题,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把遵规守纪刻印在心,在遵规守纪的前提下担当作为。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党的纪律具有教育约束功能,为党员干部秉公用权、依法用权、廉洁用权、为民用权划出了底线和边界。从实际看,党员干部违纪违法,往往与对党规党纪掌握不够、脑子里没有“紧箍咒”不无关系。有的不把党规党纪学习当回事,认为学得好不如干得好,习惯按世俗处事、依“惯例”作为,振振有词说“以前就是这样干的”;有的在学习上有盲点,对待党规党纪大而化之,比如学习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就没有逐条逐项对照,学习只在嘴巴周边、脑袋外边打转,对纪律一知半解、似懂非懂;有的学用脱节,认为学党纪就是背条文,没有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学归学做归做,不善于把学习成果转化为约束言行的标尺。凡此种种,很容易在工作生活中模糊了界限、踩不住刹车,甚至走偏越界后还浑然不觉。党员干部只有从思想上对党纪学习重视起来,把纪律规矩搞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才能让铁纪“长”进心里,真正做到心领神会、心有所畏、心口相一。
学纪方可知纪,明纪才能守纪。党员干部要深刻认识到党的纪律既是履职从政的“紧箍咒”,也是干事创业的“护身符”,必须始终以党规党纪为标尺正身立行,准确把握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的核心要义、实践要求,对不上心、不了解、不掌握等问题自查检视,主动掌握相关规定、厘清行为边界,筑牢遵规守纪、拒腐防变的思想堤坝。党组织要坚决扛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把加强警示教育作为一体推进“三不腐”的有力抓手,深入推进以案促改、以案促治、以案警醒,以“身边案”教育“身边人”,用“活教材”敲响警示钟,推动遵规守纪成为党员干部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有令必行、有禁必止,始终把纪律挺在前面,对违反党规党纪踩“红线”、闯“雷区”的,发现一起就坚决查处一起,切实维护纪律的刚性、严肃性。(王畅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