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数据信息化是查处腐败问题、提升腐败治理效能的有力抓手。运用大数据技术抽丝剥茧,能够在办案中精准刺破违纪违法行为的层层“面纱”,迅速有效突破案件。实践中,我们借助大数据等信息化手段,严肃查处了商洛市市区两级农业系统腐败窝案,从立案到查结仅用时5个月,追回赃款近700万元,并推动全市涉农领域消除系统性腐败的风险隐患。
2024年9月,我们收到一条反映市农业农村局原局长刘某某“在农业项目审批中收受好处”的举报线索。核查发现,刘某某利用职权多次帮助企业老板承揽本市农业基建项目,并从中收受财物。本市每年农业项目建设多、涉及资金量大,有油水的地方最容易滑倒,也是纪检监察机关办案的突破点。但在立案留置初期,刘某某态度强硬、拒不配合调查,以“工作程序合规”为由百般辩解,案件查办陷入僵局。面对外围摸排收效不大、谈话取证难以突破的困境,我们经严格审批,通过大数据系统进行碰撞分析,发现刘某某银行账户存在多笔可疑交易流水。以此为突破口,我们的调查取得了明显进展。当我们把大数据分析形成的资金流向图、异常交易记录一一展示时,刘某某不得不如实交代了在项目申报、资金拨付、人事任免等方面收受他人财物的违纪违法事实。
在反腐败斗争的高压态势下,腐败分子警惕性更高,腐败手段花样翻新,腐败行为趋于隐蔽变异。这要求纪检监察机关借助大数据聚合优势,通过全景式、靶向式扫描,从异常情况中“找线头”,在数据分析中“找根源”,以数据关联锁定“利益链”,精准揭开“隐身衣”,让腐败问题无所遁形。
查处该案过程中,我们与公安、市场监管、税务、银行等部门加强数据协同共享,对全市近十年涉农资金项目数据进行全维度扫描,发现个别企业经营范围与涉农补贴业务几乎完全重叠,连续多年享受涉农补贴,且数额较大、频率较高。我们以项目流、资金流、关系流为轴线进行大数据对比,还查清了时任该局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市场信息化科科长周某与刘某某涉嫌共同受贿的事实。
大数据分析发现的异常之处,也是腐败问题可能潜藏之处。在对涉农产业项目进行大数据关联分析时,我们发现某区农业农村局原局长全某多次出现在异常项目数据中,与这些企业负责人存在规律性的“项目前沟通、审批后答谢”联系模式。经核实发现,全某多次在评标前违规查看投标文件,并通过设置特定技术参数为关联企业谋取竞争优势。我们由此抽丝剥茧,对刘某某、周某、全某背后的利益链、关系网逐一梳理,运用大数据捋清相关事实,对这一腐败窝案进行彻查,多名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受到查处。
大数据信息化不仅大大缩短了办案周期,也更加清晰地揭示出案件背后的制度短板和监管漏洞。只有有的放矢推动案发单位建章立制,铲除腐败滋生土壤,才能从根源上消除风险隐患。以查处该案为起点,我们开展了全市农业系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针对涉农资金“重分配轻监管”问题,推动主责部门建立立项公开比对产业规划、验收公开比对实施方案、绩效公开比对申报目标的“三公开三比对”机制;将大数据监督逻辑嵌入业务全流程,聚合市县两级涉农资金补贴申报、核对、公示、发放等各类数据,接入惠民惠农资金发放系统,实现应用后台自动比对分析、实时监测预警,让“数据流”对冲“利益链”,填补监管空白。
办案质效的提升,反映的是纪检监察机关从单纯依靠人工,到深度运用大数据技术的根本性转变。我们不仅要把大数据技术作为作战工具,更要化为工作理念,以数字化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贯穿案件查办全过程,推动办案工作取得突破式进展、变革性提升,助力打好反腐败斗争攻坚战、持久战、总体战。 (作者:陕西省商洛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