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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完善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
本刊记者 王畅颖
党的二十大报告着眼解决大党独有难题,首次提出“完善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这一重大命题并进行专门部署。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将推动完善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列为2023年主要工作任务之一。一年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坚决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把握目标要求、周密安排部署,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开启了进一步健全完善、体系化推进的新阶段。
主题教育开展以来,各地纪检监察机关通过组织党员干部参观廉政教育基地、观看警示教育片等方式,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吴威/摄
完善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是解决大党独有难题的必然要求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强调,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要时刻保持解决大党独有难题的清醒和坚定。自我革命是我们党区别于其他政党的显著标志,是跳出治乱兴衰历史周期率的第二个答案。推进党的自我革命,很重要的一条就是充分发挥制度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作用,完善规范、健全制度、扎紧制度的笼子,既使已经发生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得到更加深入有效的解决,又有效防范新的矛盾和问题滋生蔓延、有效防范已经解决的矛盾和问题反弹复发。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以“十年磨一剑”的定力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以“得罪千百人、不负十四亿”的使命担当推进史无前例的反腐败斗争,打出一套自我革命的“组合拳”,为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奠定了坚实基础。同时,把制度治党、依规治党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基本方式和治本之策,逐步构建起一整套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制度规范体系,有效巩固了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成果,为坚定不移推进自我革命、解决大党独有难题提供了有力制度保障。
作为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专责机关,纪检监察机关在全面从严治党中承担重要职责,必须忠诚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任务,紧紧围绕解决大党独有难题积极发挥作用,促进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更加完善。2022年10月26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李希在二十届中央纪委常委会第一次会议上指出,要深刻把握党的二十大作出的战略部署,“推动完善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对此进行专门部署。一年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聚焦解决大党独有难题、完善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等理论和实践问题深入开展研究,并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实,与正风肃纪反腐各项任务同步向纵深推进。
压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既是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内容,也是宝贵经验。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完善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度,初步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制度体系,构成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一年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推动健全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体系,牢牢抓住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推动落实党委(党组)主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增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的自觉和能力;强化监督责任,健全完善请示报告、专题会商、约谈提醒等制度,协助、推动党委(党组)抓好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督促职能部门落实监管职责,健全各负其责、统一协调的管党治党责任格局;精准规范用好问责利器,推动健全重点领域问责提级审核、问责案件评查等制度,增强问责严肃性和公信力。
贯彻落实中央纪委二次全会要求,各地纪检监察机关织密织牢基层监督网,紧盯乡村振兴重点项目、惠民利民政策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着力打通基层监督“最后一公里”。吴威/摄
立足职能职责推动法规制度健全完善和贯彻落实
一年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立足职能职责,以健全法规制度为基础,在推动法规制度的健全完善和贯彻落实中提升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水平。
与时俱进推动党内法规制度贯彻落实。完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是完善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的重要基础和前提。落实《中央党内法规制定工作规划纲要(2023—2027年)》,研究制定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法规制度制定工作五年规划,制定制度成果清单,明确制度建设长远目标和重点任务。落实《中央巡视工作规划(2023—2027年)》部署,巡视巡察机构在巡视整改上较真碰硬,健全完善制度机制、压实各方责任,不断增强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实效。对标《中央反腐败协调小组工作规划(2023—2027年)》要求,纪检监察机关协助党委抓好反腐败组织协调,严格按照权限、规则、程序开展工作,推动完善执纪执法权力运行机制和管理监督体系,确保反腐败斗争始终在法治轨道上运行。
在党中央领导下认真做好《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修订工作。2023年12月19日,党中央印发《条例》。这是党的十八大以来第三次对《条例》进行研究修订。《条例》从党章这个总源头出发,坚持严的基调,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相结合,与时俱进完善纪律规范,进一步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带动各项纪律全面从严,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发挥纪律建设标本兼治作用,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提供坚强纪律保障。《条例》是规范党组织和党员行为的基础性法规,修订《条例》是推动完善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的重要举措,对推进党的自我革命具有重要作用。
健全纪检监察法规制度体系。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将坚持完善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作为纪检监察法规制度建设的重要着力方向,统筹谋划、动态推进立改废释清全链条工作,促进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内容更加全面、程序更加严密、配套更加完备。聚焦加强监督执纪执法标准化建设,建立健全纪检监察建议、问题线索处置、案件质量评查等制度,提升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正风肃纪反腐能力水平。持续深化监察官法实施,全面完成市县一级监察官等级首次确定工作。加强制度阐释,发布执纪执法指导性案例,开展基层执纪执法业务巡讲,对全系统的工作进行指导。
推动健全党统一领导、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
一年来,纪检监察机关以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为支撑,以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为重点,持续推动完善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
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是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大战略。2023年,经党中央批准,整合设立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专项小组,制定改革工作要点。推动深化派驻机构改革,完善派驻监督体系机制,认真落实《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工作规则》,健全派驻机构领导管理体制,加强派出机关对派驻机构的领导;落实党的二十届二中全会关于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工作部署,调整完善中央一级涉改部门纪检监察机构设置、人员配备;深化中管高校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完成31所中管高校内设机构设置;深化地方派驻机构改革,扩大省级纪委监委向省管高校和国有企业派驻纪检监察组试点。
推动完善纪检监察专责监督体系。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坚持系统观念,完善系统集成、协同高效的工作机制。具体举措包括推动地方纪委监委完善监督贯通机制,指导省级纪委监委和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派驻机构制定“四项监督”统筹衔接实施办法或具体举措、完善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监委领导为主的制度机制、健全一体推进“三不腐”机制、一体构建追逃防逃追赃机制、加快构建数字纪检监察体系等。
推动完善党内监督体系。推动构建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下,党委(党组)全面监督、纪委监委专责监督、党的工作部门职能监督、党的基层组织日常监督、党员民主监督“五位一体”监督格局。实践中,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突出“关键少数”,推动建立健全谈心谈话、请示报告、政治生态分析研判、述责述廉等配套制度,发挥同级监督作用,着力破解“一把手”监督难题。
推动完善各类监督贯通协调机制。一年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推动省级纪委监委开展以党内监督为主导、各类监督贯通协调专题调研,结合实际搭建监督平台、完善监督机制。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加强与统计、财政金融、市场监管、司法等部门的联动协作,特别是注重加强与审计机关的协调配合,健全审计线索移送机制,充分发挥审计在反腐治乱方面的重要作用。此外,各地纪检监察机关统筹用好县乡监督力量,推动完善基层监督体系。推动健全以县级统筹为主的片区协作、提级监督、交叉检查工作机制,促进优化县级派驻机构和乡镇(街道)纪检监察机构设置、力量整合,群众监督渠道更加畅通,基层监督网络进一步织密。
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水平,直接关系着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制度优势能否更好转化为治理效能。主题教育和教育整顿是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提升“三化”水平的重要契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将建章立制贯穿始终,促进形成严管严治长效机制,为推动完善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打下良好基础。新征程上,纪检监察机关将在建章立制上下更大功夫,推动建立健全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具体化制度规定,为以党的自我革命引领保障伟大社会革命、顺利完成新时代新征程党的使命任务提供坚强制度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