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视监督统筹衔接常态化制度化,是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作出的重要工作部署。随着纪检监察体制改革进入系统集成、协同高效阶段,改革重点转为“巩固拓展改革成果”“通过改革推进力量和资源整合”,要求继续守正创新,统筹推进各类监督力量整合、程序契合、工作融合。
夯实思想根基,增强贯通融合意识。推进“四项监督”统筹衔接,不是各项监督简单叠加,而是在坚守各自监督职责前提下,实现监督职责的再强化、监督力量的再融合、监督效果的再提升。“四项监督”统筹衔接充分彰显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监督的制度优势,是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也是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现实要求,必须进一步增强统筹衔接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明确目标任务,准确把握协同基础。“四项监督”的监督对象、内容、手段虽各有侧重,但具有内在统一性和高度协同性。从目标任务看,“四项监督”本质上都是政治监督,担负着“两个维护”重大政治任务,紧紧围绕权力运行和职责履行开展监督,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折不扣贯彻落实;从执行主体看,纪律监督、监察监督和派驻监督的主体是纪检监察机关,巡视监督主体是县区以上党组织,但巡视机构设在同级纪委,为“四项监督”统筹衔接奠定组织基础;从监督客体看,共同指向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综合运用多种监督手段,实现对党组织、党员和行使公权力人员监督全覆盖。
聚焦重点环节,不断放大叠加效应。压实政治责任,推动各级党委(党组)履行主体责任、发挥纪委监委专责监督作用,把各类监督嵌入党和国家监督体系、融入国家治理体系统筹谋划。健全制度体系,加强形势研判,健全完善“四项监督”统筹衔接的工作格局,细化操作流程和执行标准。加强贯通协同,对履责中发现的问题,各监督主体适时会商、全面梳理,对重点监督项目整合部署、靶向推进;继续深化“四项监督”与审计、统计等其他监督主体的沟通衔接、协同配合,更好将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华舰体育集团纪委 温郁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