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纪检监察机关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是新时代坚持党的自我革命、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内在要求。陕西省纪委监委驻省司法厅纪检监察组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相关要求,在实践中探索、从探索中总结,将行之有效的经验以“工作手册”的形式固化下来,在派驻监督实践中不断提高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水平。
细化职能职责,明确干什么、谁来干。明确工作内容,依照党规党纪和法律法规,将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等职能细化为督促驻在单位“一把手”和领导班子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对监督对象依法履职情况的监督检查、依规受理处置驻在单位党组管理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涉嫌违纪或职务违法职务犯罪问题的检举控告、推动加强廉洁文化建设等具体职责,确保派驻监督各项工作依规依纪依法开展。在实际工作中,注重划清职权范围,绘制纪检监察组工作职责一览表,明确组长、副组长及组内各部门职责,确保职责清晰、责任到人。
完善流程制度,指导怎么干、干规范。全流程指导工作,绘制信访举报、问题线索处置、谈话函询、初步核实、审查调查、案件审理、案件质量评查等工作流程图,如监督执纪要求有立项、有方案、有沟通、有实施、有研判、有通报、有报告、有跟踪、有督导、有归档,严格工作标准、规范工作流程。全方位建章立制,健全完善综合管理类、信访举报和线索管理类、监督执纪类、审查调查类、协作配合类、监督指导类、宣传教育类、自身建设类等八大类60项制度机制,确保各项工作有章可循、规范高效。
健全评价机制,督促干到位、干出彩。以台账引导推动,列明主体责任、谈心谈话、廉政把关、沟通会商等台账清单,督促紧扣职责定位、忠诚担当作为。以考核激励督促,制定纪检监察组“三化”建设自查评价办法,从加强政治建设、履行监督首责、严守纪律作风等方面开展自查评估。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实行日常考核与年度考核、业务考核与综合考核、个人履责考核与全组绩效考核相结合,激发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精气神。(陕西省纪委监委驻省司法厅纪检监察组 郑建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