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的制度制定了不去执行。因为有风险,所以我们就扒开制度的篱笆,把整个金融系统害掉。”《永远吹冲锋号》专题片中,山西省联社原专职党委副书记王忠泽的反思忏悔,点出了“6·03专案”中一些中小金融机构成为腐败“重灾区”的重要原因。
回顾专案始末,“制度虚设”问题在农信和城商系统中频频出现,在信贷业务方面尤其明显。以潞城农商银行为例,原党委书记吕飞罔顾《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对同一借款人的贷款余额与商业银行资本余额的比例不得超过百分之十”的硬性规定,也不顾监事长对超出监管要求的反对意见,为“德御系”大肆违规融资。
在吕飞等涉案人员的违规融资中,“逆流程操作”现象屡见不鲜。《贷款通则》规定,借款人应当如实填写《借款申请书》及其他相关资料,贷款人必须做好贷前调查,贷后还要对借款人执行借款合同情况等进行追踪调查。但在实际操作中,部分农信社基层行社和几家城商行在借款人不满足放贷条件的情况下,由银行根据借款人需求为其补齐各种手续,设定各种条件满足要求。“这种风险极高的‘逆流程操作’,往往出自领导授意。”办案人员讲道,原阳泉城商行的行领导就强行要求信贷人员按照自己的意图直接办手续,不让业务部门按照职责履行信贷权。
违规操作频发,制度虚设是一方面原因,同时还有制度不健全的问题。办案人员介绍,“‘6·03专案’主要涉及农信和城商两个系统,这两个系统在经营管理、风险防范、人员依纪依法等方面都比较混乱,一些违规行为甚至找不到内部制度规定依据。”
2023年7月,山西银行晋中分行针对近期发生的违纪违法问题,对榆社支行营销费用进行审计监督。
制度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山西省纪委监委推动以案促改促建促治,就将完善制度、强化执行作为纪检监察建议的重要内容,推动山西省农信联社和山西银行党委做好制度立改废工作。山西银行成立后,搭建起了纵向4个层级、横向14大板块的制度网,为合规、规范管理奠定了基础。山西省农信联社党委则着力完善内控制度体系,制定《内控制度拟定与审核手册》,通过立改废确立576项制度,确保覆盖各业务条线和经营管理各方面。
有了制度只是第一步,更重要的还在于制度执行。山西银行党委书记、董事长高计亮认为,“必须有专门部门负责,同时必须有检查和处罚等措施,才能保证执行到位。”他介绍,针对信贷方面说情打招呼多的问题,行里于2022年出台了《山西银行授信管理“说情打招呼”登记工作机制》,明确在授信调查、审查、审批、贷后管理过程中,只要具备“干预”“影响”“破坏”三大特征之一,不管什么人打招呼都必须记录在案。为了保障制度执行到位,该项制度明确由授信管理部具体负责执行,以授信相关工作人员为记录主体,防止授信工作被外力干预。同时,行领导会不定期检查执行情况,驻行纪检监察组也将这项制度作为监督重点,要求授信管理部门定期报送。各方努力之下,制度落实取得较好效果:很多人以前打招呼肆无忌惮,现在完全不敢讲了。
正如高计亮所说,有了监督,才能保证制度执行到位。“6·03专案”之前,这些涉案单位的内部监督严重弱化。纪检监察机关是党内监督的重要力量,金融机构尤其需要派驻纪检组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山西省纪委监委驻省联社纪检监察组组长王领拽介绍,“省联社以前有内设纪委,但是职能发挥得不够充分,很少有重处分,即使有干部被处分也很少通报,而且全系统内设纪委的很多工作与纪委职责无关。现在我们明确了纪检监察组和内设纪委的工作职能,聚焦监督执纪问责开展工作,很快树立了党内监督的权威。”
党内监督强了,其他监督力量才能得到整合。2022年,省纪委监委驻省联社纪检监察组打造了“1+5+N”监督矩阵,带动财务会计、风险管理、法律合规、审计、巡察办这个“5”和业务职能部门、行业监管部门等“N”个系统外监督力量攥指成拳。在这一模式下,社内审计报告、巡察报告、风控报告等各项资料会定期报送纪检监察组,作为精准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偏差、严格执纪执法的重要依据。
山西银行也是如此,挂牌之初就明确了“五维一体”的大监督格局,将派驻监督、省财政厅作为出资人的监督、银保监局的行业监管、地方金融机构的风险监管、审计监督融为一体,确保所有权力在监督下良性运转。山西省纪委监委驻山西银行纪检监察组组长李有志介绍,2022年,山西银行明确了“1+6+N”协调联动监督机制,驻行纪检监察组牵头,整合监事会监督以及审计、合规等行内监管,贯通联动,形成合力,将监督融入业务,确保一切业务都在监督下开展。
“现在,各项监督形成了合力,能够真正管住人、盯住钱,扎牢制度防火墙。我相信,这样的前提下,绝不会再发生‘6·03专案’那样的问题。”高计亮对今后的发展满怀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