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监察建议是做好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深化标本兼治的有效方法,绝不能一发了之、纸面整改。2022年,我们在查办我市某市属金融企业原党委书记、董事长刘某某严重违纪违法案时,针对案件暴露的漏洞和短板,及时向该企业发送纪检监察建议,运用“发出建议—跟踪督办—质效评估—常态监督”的“全周期管理”模式,确保真改实改精改,推动止损挽损28亿余元,处置化解风险资产20亿余元,使该企业重获新生。
2021年11月,我们在对反映刘某某有关问题线索深入核查的基础上,依法果断对其采取留置措施。经查,刘某某在任职期间,由于政绩观偏差,无视中央房地产调控政策,房地产贷款占比远超监管红线,置企业于风险之中。刘某某甘于被“围猎”,将老板当成“提款机”,生活上也极尽奢靡。“上梁不正下梁歪”,该企业先后有多名分支机构负责人被查处,给国家造成严重损失。这些问题的存在,威胁我市金融安全,为经济发展埋下隐患。为此,我们使出纪检监察建议这一监督利器,于2022年3月向该企业发送《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纪检监察建议》,指出该企业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决策部署不到位、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范化解金融风险”重要指示不力等5个方面17个具体问题,并对整改提出具体意见。
发出纪检监察建议只是“问诊”,加强跟踪督办、推动问题整改才是“祛病”。我们牢牢牵住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层层拧紧责任链条,督促该企业制定整改方案,细化整改台账,提出90条具体整改措施。比如,针对授信管理、贷后监管不严等问题,提出严格规范和定期检查信贷业务“三查”(贷前调查、贷时审查和贷后检查)等措施。为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我们督促该企业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党建提升、风险控制等8个专项工作组,坚持“一周一汇总、一周一研判、一周一总结”,稳步推进整改工作。
江西省赣州市市属金融企业认真开展纪检监察建议整改工作。图为企业员工为大棚蔬菜农户提供金融服务,助力乡村振兴。 赖锦洪/摄
压实主体责任的同时,监督责任也不能“掉链子”,加强跟进监督、精准监督、全程监督,给整改过程装上“探头”,才能助力改彻底、改到位。我们建立“室组”联合监督机制,由市纪委监委对口联系监督检查室和派驻纪检监察组负责日常监督,强化检查抽查、约谈提醒、责任追究,发送履责提示9份,严肃约谈8人,诫勉谈话2人,以硬措施保障真实效。比如,我们在监督中发现该企业某部门弄虚作假,为追求整改进度,竟然违规核销大额不良贷款,于是及时对主要负责人诫勉谈话,督促真抓实改。同时,针对纪检监察建议指出的信贷业务问题突出、违规处置不良资产等突出问题,督促指导该企业开展以贷谋私、充当资金掮客、违规经商借贷、违规处置不良四类突出问题集中治理,目前立案23件、结案11件、处分19人。
整改成效怎么样,质效评估来衡量。我们采取“企业自评+监管部门复评+客户满意度测评”方式对整改成效进行评估。在收集的评估意见中,一些职工坦言,通过建立完善“三重一大”决策、授信授权管理等制度,企业扭转了过去无章可依、管理混乱的局面,现在业绩上来了,信心更足了。监管部门指出,该企业房地产贷款集中度下降,普惠、绿色、制造业贷款占比上升,主要监管指标均达到监管要求。
整改达标,并不意味着可以一劳永逸。我们建立纪检监察建议常态监督机制,督促该企业定期报送长效长治情况,特别是加强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等需要长期坚持的48项整改措施的持续跟进监督,将“整改—治理—巩固—提升”引向深入。(作者:江西省赣州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