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本兼治”是总结长期反腐败实践形成的重要理念,具有丰富深刻的科学内涵,对反腐败斗争有着基础性、全局性、战略性影响。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强调,“必须深化标本兼治、系统治理,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展现了党中央对全面从严治党一以贯之、与时俱进、标本兼治的战略考量。新征程上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坚决打赢反腐败斗争攻坚战、持久战,必须准确理解把握标本兼治理念的科学内涵和实践要求,以一体推进“三不腐”的实际成果不断提升标本兼治综合效应。
准确把握标本兼治理念的基本内涵
唯物辩证法认为,现象是事物的外在表现和表面特征,本质是现象的根据,是事物的根本性质,要把握现象和本质的辩证关系,透过现象抓住本质。“标”即现象,“本”即本质,“标”是“本”的表现,“本”是“标”的实质,没有离开“标”的“本”,也没有离开“本”的“标”。
标本兼治,原属于中医术语,意思是治疗过程中不但消除了表面的病征,且根除了病灶。作为政党建设和国家治理中的一种“病变”,腐败是多种因素交互作用的结果,既有惩罚力度不够、制度不完善、监督乏力的原因,也有私欲作祟、侥幸心理等因素,还与政治生态、社会风气和历史文化有着密切关系。腐败现象存在的长期性和复杂性,决定了治理措施的多样性。反腐败历史与现实经验都表明,仅靠一种方式,片面强调治标或治本的重要性,都将难以取得理想效果。只有坚持标本兼治,既注重夯实治本基础,又敢于运用治标利器,才能有效治理腐败问题,实现党和国家长治久安。
治标与治本内在统一、相辅相成。在反腐败领域,治标主要指查办案件、惩处腐败分子,强化反腐的威慑力;治本强调消除腐败滋生的土壤和条件,从源头上治理腐败。首先,治标与治本不是割裂或对立的,治标为治本赢得时间、创造条件,治本为治标巩固成果、根除病源,二者相互依存、缺一不可。其次,治标与治本不是先后关系,不是先设置一定治标目标,待目标完成后再转入根本性治理,而是长期性与阶段目标性的有机结合,出重拳治标、出长拳治本,在治标的过程中有治本,在治本的过程中也有治标,整个反腐败斗争过程中都要贯穿标本兼治要求。
“兼治”是标本兼治理念的核心意义,其具体内涵也在不断丰富发展。相较于只强调查办大案要案、严肃处理处分的“单治”,“兼治”要求“既防范于前,又惩治于后”“惩戒和预防双管齐下”。随着实践与认识的持续深化,“兼治”的内涵不止于强调惩戒和预防,而是包含了各个反腐败要素相互融合的系统,即必须坚持系统施治的理念和“全周期管理”的要求,把反腐败斗争推向纵深。从“单治”到惩戒预防“兼治”,再到“全周期管理”的“系统施治”,体现了对腐败发生规律认识的深化,也为推进科学反腐提供了遵循。
标本兼治是我们党管党治党的一贯要求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标本兼治是我们党管党治党的一贯要求。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必须坚持标本兼治。坚定不移反对腐败是中国共产党的性质和社会主义国家性质决定的,也是中国共产党一以贯之的坚定政治立场。我们党自成立以来,因应形势变化和现实所需,正确处理治标与治本、惩治与预防的关系,把标本兼治寓于不同时期的反腐败斗争战略与实践之中。
新中国成立前和成立初期,党在抓治标惩处的同时,也不断采取一系列思想教育、制度防范举措。1949年,毛泽东同志在党的七届二中全会上向全党提出“两个务必”的告诫,并作出了一系列防腐反腐的具体规定。改革开放后,面对贪污腐化问题,邓小平同志一面强调要“刹住这股风”,一面提出克服腐败,要解决思想问题,也要解决制度问题。1993年,十四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指出,“惩治腐败,要作为一个系统工程来抓,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持之以恒”,标志着标本兼治的反腐败斗争方略形成。党的十五大提出“坚持标本兼治,教育是基础,法制是保证,监督是关键”,党的十六大强调“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方针,逐步加大治本的力度”,党的十七大指出反腐败工作要“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
党的十八大以来,坚持标本兼治成为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管党治党和治国理政的鲜明特色。2015年,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上指出,“要加大治本力度,推进标本兼治,深化相关改革,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制约,不断压缩腐败现象生存空间和滋生土壤”。在2017年召开的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坚持治标不松劲,不断以治标促进治本,既猛药去疴、重典治乱,也正心修身、涵养文化,守住为政之本”。2022年,总书记又在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强调,“以系统施治、标本兼治理念管党治党”。此外,“深化标本兼治”被写入党的十九大和二十大报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党中央部署要求,深刻揭示了标本兼治的基本内容和实现路径,为新时代坚持标本兼治、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和反腐败斗争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方法。
从强力治标入手,以治标促进治本。在腐败存量比较大的情况下,只有以治标为先,才能遏制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势头,为治本赢得时间。党的十八大召开不久,面对严峻复杂的反腐败斗争形势,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提出“坚持标本兼治,当前要以治标为主,为治本赢得时间”。我们党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以高压态势“打虎”“拍蝇”“猎狐”,刮骨疗毒、猛药去疴,集中削减腐败存量,坚决遏制腐败增量,有力遏制了腐败蔓延势头。重拳治标既赢得了党心民心、形成了全党全社会共识,也为完善制度、筑牢思想防线创造了条件,为深化标本兼治夯实了基础。
深化运用治本之策,以治本巩固治标成果。善除害者察其本,善理疾者绝其源。在治标不松劲的同时,我们党不断加深对腐败“本”与“源”的认识,善用各种治本之策,进一步促进了源头治理、固本培元。比如,强调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是党的建设中带有根本性、基础性的问题,着力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维护党中央权威,保证党的团结统一;把加强纪律建设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提出并深化运用“四种形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有效防止腐败滋长;抓好党内法规制度建设这个全面从严治党的长远之策、根本之策,完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增强制度刚性,构建靠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长效机制;发挥思想道德的基础性作用,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树立高尚的精神追求,廉洁自律、廉洁齐家,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正是因为把治标与治本有机统一起来,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严字当头、步步深入,反腐败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并全面巩固,党的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显著增强,管党治党宽松软状况得到根本扭转,风清气正的党内政治生态不断形成和发展。
一体推进“三不腐”是标本兼治理念的深化发展
党的十八大后,党中央深刻洞察腐败发生机理、管党治党规律和形势目标任务,与时俱进推动标本兼治理念与举措深化发展。其中最为突出的一个体现,就是作出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重大战略部署。
一体推进“三不腐”的形成发展折射标本兼治的与时俱进。2013年,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提出,要“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2014年召开的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进一步发展“三不腐”思想,提出“形成不想腐、不能腐、不敢腐的有效机制”。2019年,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首次提出“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重要观点,并于次年的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上强调,这不仅是反腐败斗争的基本方针,也是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方略。2021年,习近平总书记又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要求,“不断实现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战略目标”。从“三不腐”到一体推进“三不腐”,从“有效机制”到“基本方针”“重要方略”,再到“战略目标”,折射出标本兼治理念与实践的不断深化。
一体推进“三不腐”是标本兼治理念的具体体现。治标对腐败分子能够起到惩治、震慑、遏制作用,突出“惩”的功能;治本对权力进行制约和监督,对腐败现象能够起到预防、阻拦作用,重在“防”的功能。一体推进“三不腐”,建立在对“标与本”“惩与防”“破与立”等关系的深刻认识之上,是标本兼治理念的具体体现。“不敢腐”主要通过突出“惩”的功能,对腐败分子起到惩治、震慑和遏制作用,使其不敢腐败;“不能腐”主要通过改革创新、完善制度,强化权力制约与监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以使潜在的腐败分子不能实施腐败行为;“不想腐”则主要通过加强思想道德和党性教育,帮助党员干部解决好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这个“总开关”问题,增强不想腐败的自觉。
一体推进“三不腐”提升了标本兼治的综合效应。“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各有其内涵与功能,但不是三个阶段的划分,也不是三个环节的割裂,而是一个相互融合的有机整体,相互依存、相互促进、共同作用。“不敢”是前提,失去了高压震慑,纪法规定、思想教育就是空中楼阁;“不能”是关键,缺失了制度和监督,就会“牛栏关猫”、为所欲为;“不想”是根本,离开了党员干部的自觉自律,“不敢”“不能”的效果就会大打折扣。鉴于此,我们党着力推动“三不腐”同时发力、同向发力、综合发力,把不敢腐的强大震慑效能、不能腐的刚性制度约束、不想腐的思想教育优势融为一体,运用“全周期管理”方式,推动各项措施在政策取向上相互配合、在实施过程中相互促进、在工作成效上相得益彰,构建腐败治理的闭环链条,标本兼治的综合效应得到显著提升。
以标本兼治理念将反腐败斗争进行到底
历史与实践证明,标本兼治是系统化推进腐败治理的科学方式。当前,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遏制增量、清除存量的任务依然艰巨。我们要巩固全面从严治党战略成果,有效防范已经解决的矛盾和问题反弹复发,防止新的矛盾和问题滋生蔓延,必须持续深化标本兼治,提高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能力和水平,坚定不移将反腐败斗争进行到底。
始终保持惩治高压态势,以零容忍的态度反腐惩恶。坚持严的基调不动摇,保持零容忍震慑不变、高压惩治力量常在,有腐必反、有贪必肃。坚决惩治不收敛不收手、胆大妄为者,坚决查处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的腐败,坚决防止领导干部成为利益集团和权势团体的代言人、代理人,坚决防止政商勾连、资本向政治领域渗透等破坏政治生态和经济发展环境。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坚决查处新型腐败和隐性腐败,对比较突出的行业性、系统性、地域性腐败问题进行专项治理。坚决整治各种损害群众利益的腐败问题,惩治群众身边的“蝇贪蚁腐”,着力消除基层消极腐败现象。
进一步强化监督制约,完善防治腐败滋生蔓延的体制机制。持续深化政治监督,做深做实日常监督,紧盯“关键少数”,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进一步提高监督发现问题的能力和质效。抓住政策制定、决策程序、审批监管等关键权力,推动职能部门严格职责权限、规范工作程序、强化权力制约,防止权力出轨越界。针对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巡视巡察中发现的体制机制和制度漏洞,充分运用纪检监察建议,提出有针对性和治本效用的措施建议,推动建章立制、堵塞漏洞,从源头上压缩腐败行为实施的机会和空间。
不断加强思想教育,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深化理想信念教育,更加注重发挥信仰信念的引领作用,引导党员干部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自觉守初心、行正道。健全警示教育制度,加大案件通报曝光力度,深刻剖析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开展同级同类警示教育,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放大震慑效应,让党员干部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增强廉政教育的感染力,建立具有自身特点的廉政教育基地,常态化开展沉浸式廉政教育,特别是加强对年轻干部的教育,引导其系好人生“第一粒扣子”。高度重视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督促领导干部从严管好亲属子女,以廉洁家风涵养清廉党风政风。
坚持“惩、治、防”一体联动,促进严惩腐败与严密制度、严格要求、严肃教育贯通融合。运用“全周期管理”方式,树牢全案意识,做好“通篇文章”,强化从案件源头到末梢的全流程、全要素、全方位管控,健全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巡视巡察、法规建设、宣传教育衔接机制,构建从案件查办到促进治理的工作闭环。坚持以案促改、以案促治、以案促建协同推进,善于在政治生态分析和个案个例剖析中找准腐败“病灶”,善于发现贪腐行为背后的管党治党不力问题,推动打通制度机制“中梗阻”、疏浚政治生态“污染源”、消除廉政建设“风险点”,促进反腐败斗争取得更多制度性成果和更大治理成效。 (作者单位:中国纪检监察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