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农发办是开展黑土地保护利用工作的重要职能部门,而我却没有担负起应有的重任,给党和国家事业造成了损失,产生了不良的社会影响,真是难辞其咎!”留置期间,吉林省四平市农业开发综合办公室原党支部书记、主任赵洪志悔恨不已。审查调查结果显示,从2015年至2020年,赵洪志先后为9家企业承揽相关建设项目拨付工程款提供帮助,收受他人所送钱款共计222万元。2021年11月19日,因犯受贿罪,赵洪志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
1964年,赵洪志出生在双辽市一个普通农民家庭,凭借自身的勤奋努力,他顺利考上大学,毕业后被分配到四平市财政局下属的财会干部学校,一干就是近20年。由于出色的表现,2006年他被调任市财政局非税收管理局局长。在2010年的一次中层干部轮岗中,作为局里的后备干部,赵洪志开始担任市农发办党总支副书记,两年后被提拔为党总支书记,成为一名副处级干部,并于2015年起全面主持该部门的工作。
市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是支持和保护当地农业发展、解决“三农”问题的重要部门,其中最重要的职责就是负责市本级高标准农田项目的立项、施工建设、竣工验收、工程款拨付等工作,而赵洪志的改变也正是从接手这项工作开始的。办案人员介绍,尽管赵洪志心中十分清醒地明白“越有油水的地方越容易滑倒”,但担任市农发办主任这个“一把手”后,他很快就有了“终于熬出头”的想法,一改往日朴素的作风,经常受邀参加一些饭局,收受工程项目老板送来的礼品礼金。“那时,主动接触我、围着我转的人日渐增多,我当时并没有察觉地位改变前后的这种微妙变化,还错误地以为这是自己的人格魅力,并茫然陶醉在这种氛围之中。”赵洪志说。
工程老板郭某某就是赵洪志在饭局上结识的。郭某某经常单独请他吃饭,逢年过节还会送上猪肉、小笨鸡等土特产。抹不开面子拒绝的赵洪志接受了吃请、收下了礼品,二人关系也慢慢升温。看到赵洪志比较“重情面”,觉得混得个脸熟的郭某某便开始请托他帮忙办事。2017年至2019年间,赵洪志在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款拨付上为郭某某提供帮助,又先后3次收下他送来的50万元贿款。
如果说郭某某的“围猎”是通过“混个脸熟”拉近和赵洪志的感情,企业老板马某则是利用赵洪志对传统文化的喜好,多次创造机会接近赵洪志,为自己参与的工程项目“铺路搭桥”。几乎不识字的马某得知赵洪志喜欢传统文化后,专门跑去参加《孝经》等与传统文化相关的讲座,再把临时学到的内容讲给赵洪志听。渐渐地,赵洪志陷入了“围猎”者设下的圈套,相信马某是自己的“知心人”“铁哥们”。等两人关系逐渐密切后,马某就借口赵洪志身体不好,多次送上保健品,并提出请托事项。对这位“知心人”的事,赵洪志也“极力帮忙”。2015年至2017年间,他为马某在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款拨付上提供帮助,收受其所送钱款共计100万元。
在“围猎”的环境里,行贿和受贿就像一个藤上相伴而生的两个毒瓜,相互供养、相互毒害。“从我的蜕变过程看,几乎都是从所谓的‘铁哥们’‘好朋友’送物送钱开始。我本意并不想收,也曾不断拒绝过,后来担心这样会影响朋友之间的友谊,伤了感情,还是作了妥协,最终感情取代了原则,友谊变成了交易,自己成了‘友谊’的俘虏。”赵洪志悔不当初,“事实上,商人都是逐利的,和谁处哥们都是为了钱,钱才是他们最好的哥们。都说多个朋友多条路,可就是这些所谓的‘朋友’,让我走上了违纪违法的不归路。”
纵观赵洪志违纪违法的历程,他刚刚掌握了一些权力后,不仅在与商人老板的交往中突破了纪法底线,单位的日常管理工作也由着性子来,几乎丧失了原则。办案人员介绍,市农发办本来就人手少、工作量大,但单位职工有事请假他仍然随意批准,甚至职工因病请假半年也不过问。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资金量大、财务监管要求高,赵洪志不仅没有加强财务管理,还多次聘用临时工应付了事。这样做的结果便是人员管理松散无序,大多数项目工程的来龙去脉只有赵洪志一个人清楚,也越发加剧身边企业老板的“围猎”。
到后来,赵洪志沉迷在企业老板的吹捧中不能自拔,项目质量到底如何、单位的管理制度是否执行,他根本不放在心上。“高标准农田建设本是国家巩固农田水利建设、确保粮食安全的重要举措,但赵洪志的为所欲为不仅没有使这项举措扎实有效落实下去,也给后期管护增加了成本。”办案人员说道。
赵洪志在忏悔书中写道,自己长时间认为市农发办业务工作面相对较窄,利益相关人不多还都是熟人,不会出什么问题。在“老好人”思想的影响下,他越发放松自我要求,还以行业“潜规则”为自己的罪责开脱。在接到留置通知的那一刻,赵洪志终于明白了他失去的是什么,然而为时已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