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就听闻“点题整治”,等到有机会到福建采访,才发现这四个字不仅代表一种理念,背后更有完善的机制支撑。经过两年多的实践,“点题整治”已成为福建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为民办实事的重要载体。通过项目化推进、流程化运作、清单化管理,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深入纠治重点行业、重点领域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以推动一个个具体的急难愁盼问题的解决,让群众切实感受到正风肃纪反腐就在身边、公平正义就在身边,从中得到三点启示值得借鉴。
一是坚持人民至上。做好纪检监察工作这个人心工作、群众工作,其中很重要的一个方面是顺应群众所思所想所忧所盼,推动解决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点题整治”的关键是找准找实群众的急难愁盼。福建省纪委监委突出群众主体、站位群众视角,把民心所向作为工作导向,通过问需于民、问计于民,瞄准焦点、靶向施治,做到人民群众关心的痛点在哪儿、整治的重点就在哪儿。发动群众反映问题和提出建议的过程,其实也是加强调查研究的过程,切实把群众困难诉求、意见建议收集上来、归纳起来,才能提升整治的针对性、精准性,走好新时代党的群众路线,更好地服务人民。
二是坚持实事求是。从2021年的18项,到2022年的16项,再到2023年的13项,福建省纪委监委在“点题整治”项目上不求“量”但求“质”,不少项目连续三年持续抓,制定整治预期目标时统筹考虑客观因素,以“可整治、可见效”为标准。解决好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既要把“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重要标尺,也要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不画大饼、不灌鸡汤、不唱高调。脚踏实地、久久为功,杜绝装模作样、装点门面的形式主义,把好事办实、把实事办好,才能赢得群众信赖。
三是坚守职责定位。开展“点题整治”过程中,福建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既立足“监督的再监督”,做到“到位不越位”;又全程跟进监督,做到“就位不缺位”;还发挥专责监督作用,推动各类监督贯通融合,实现同题共答、同向发力、同频共振。维护群众利益决不意味着纪检监察机关要大包大揽、凡事冲到一线,“点题整治”的内容本身都是职能部门的分内之事,所以整治的关键也是督促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激发其内生动力,变“要我做”为“我要做”。职能部门的责任压实了、作风改进了、履职到位了,群众的事有人管、有人办就有了保证。
行而不辍,履践致远。解决群众的急难愁盼永远在路上。福建连续三年开展“点题整治”的实践让我们相信,发扬滴水穿石的韧劲,一锤接着一锤敲、一年接着一年抓,就一定能够一个项目一个项目深化、一个问题一个问题解决,最终迎来群众得实惠、干部转作风的“双丰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