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查调查过程中,我们发现,徐庆的腐败行为都发生在工程建设领域,是典型的靠山吃山、权力寻租。该案也是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以来,宁夏查处的违纪违法干部受贿次数最多、向其行贿人数最多的一起案件。
纵观徐庆走上领导岗位后的所做作为,最为突出的特点是贪权纵权。一方面,徐庆沉醉于权力带来的“快感”。各路投机钻营的老板常年围在他身边,有的直接送现金;有的经常登门拜访,送生活用品;有的专门提供宴请、洗澡、按脚一条龙服务;有的陪着休闲钓鱼;有的陪同游山玩水;有的帮忙装修房子;有的投其所好送古玩字画;有的赠送贵重首饰、手表,等等。当手中的公权力成了利益交换的筹码,徐庆也在个人日益膨胀的私欲中越陷越深。
与此同时,徐庆作为部门“一把手”和分管城建、住建等领域的副市长,将权力视为个人“囊中之物”,用权无节制、无约束。他不仅不带头尊崇制度、维护制度,作制度执行的表率,反而到每一个岗位都利用手中权力寻找制度漏洞、钻制度空子,把权力当作为自己谋利、为朋友办事、为企业代言的工具。徐庆干预插手的工程建设项目,分布在工程招投标、资金拨付、项目管理等各个方面,其破坏制度、逾越制度的行为不仅损害了当地建筑行业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也让托关系才能拿项目、送钱才能办事的不良风气长期存在。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为政清廉才能取信于民,秉公用权才能赢得人心。”权力一旦失去约束很难不出轨越界。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要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常怀律己之心,常思贪欲之害,防止权力失控、行为失范。也应时刻警醒,把牢权力边界,自觉给权力运行“搭顶板”“划红线”,始终在制度规矩之内做人做事,确保权力为党、为公、为民。(宁夏回族自治区纪委监委第八审查调查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