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致目前的严重犯罪,很大程度上是因为自己对党纪国法的认知缺失、对制度规定的敬畏之心丧失,造成了自己的胆大妄为,对腐败现象和问题麻木不仁……”这是洛阳市发改委能源局原局长刘某某的忏悔。从“无知”发展为“无畏”,在贪欲和侥幸心理的驱使下,刘某某多次违规干预招投标,收受他人巨额财物。2022年10月,刘某某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分析近年来我们查处的腐败案件,有的党员干部对党规党纪不上心、不掌握、不执行,纪法意识淡薄、侥幸心理作祟,是他们滑向违纪违法犯罪深渊的主因。促使党员干部增强纪律意识,应当用好纪法教育这个抓手,积极探索党规党纪和法律法规学习教育的新模式、新途径、新载体,营造学纪法、明底线、知敬畏、敢作为的浓厚氛围,让党员干部主动学纪法、深刻悟纪法、自觉守纪法。
知纪才能守纪,守纪方可无虞。办理刘某某案件过程中,我们发现他对单位日常组织的纪法教育、廉政教育等活动,能躲就躲,平时不学不看,将纪法规定抛诸脑后。实践证明,纪法教育的“漏网之鱼”,很可能成为破纪破法的“高危人员”,只有经常抓、反复抓、长期抓,做到纪法教育全覆盖,才能更好约束和规范党员干部的言行。对此,我们组建市、县党风廉政建设宣讲团,综合运用“线上+线下”“主题+点单”“云资料+沉浸式”等形式,围绕纪法规定等开展常态化、全覆盖党风廉政建设宣讲。为避免纪法教育“千人一面”,我们根据各单位业务性质、廉政风险点、受教人员范围等,看视频、讲案例、考纪法、谈感受,有针对性地“量体裁衣”优化宣讲内容。同时,组织纪法知识应知应会测试,通过以考促学、以学促廉,引导党员干部把纪法规定植根于内心深处,转化为行为习惯。截至目前,我们已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宣讲3183次,组织书面知识测试12.8万人次。
河南省洛阳市宜阳县年轻党员干部在该县警示教育中心接受教育。 赵友谊/摄
分析刘某某案可以看出,他33岁就担任市直单位正科级领导职务,本有着大好前途,却被欲望蒙蔽了双眼,丧失了纪法底线。年轻干部涉世不深,辨识能力不足,易受不良思想和各种诱惑误导,因而要作为开展纪法教育的重点对象。我们深入剖析刘某某案背后的原因,通过拍摄警示教育片、编印警示教育材料等方式,为全市年轻干部释纪说法。我们还举一反三,分级建立年轻干部数据库和违纪违法数据库,定期分地域、分领域、分层级梳理剖析年轻干部违纪违法行为特点、规律及成因,动态调整年轻干部纪法教育的重点和形式。针对年轻干部的特点,我们每年组织他们到监狱服刑现场、法院庭审现场等场所至少接受2次“沉浸式”警示教育,在“清风洛阳”微信公众号设置学习专栏和百题测试小程序,通过纪法教育短视频、漫画说纪等生动有趣的表现形式,引导年轻干部检身修己、遵规守纪。
纪法教育既是严明纪律的应有之义,也是教育挽救保护党员干部的重要措施。刘某某的违纪违法行为持续了5年,其所在单位党组却没有及时发现,这提醒我们,必须抓早抓小,把纪法教育挺在前面,做到既有力度、又有温度。我们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全覆盖、有重点的廉政勤政谈心谈话,要求各地方单位党委(党组)书记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每半年与分管部门的同志谈心谈话,对重点岗位工作人员根据需要多次谈、反复谈,讲纪法规定、谈违纪后果。“这既是一次严肃的廉政提醒,又是一次暖心的加油鼓劲。”接受谈话的党员干部红了脸、出了汗,更受到了警醒、增添了干劲。
实践中我们更加深切地体会到,纪法教育是连接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重要纽带,是一体推进“三不腐”的有效途径。只有把纪法教育抓在经常、融入日常、做在平常,让纪律规矩时刻言犹在耳,才能引导党员干部自觉做到心中有戒、言行合规、用权公正。(作者:河南省洛阳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