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强调,完善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形成坚持真理、修正错误,发现问题、纠正偏差的机制,健全党统一领导、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这是着眼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深入推进新时代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作出的战略部署,为我们党坚守初心使命,以党的自我革命引领社会革命,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提供了重要遵循。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以实际行动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战略部署,将推动完善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作为纪检监察机关今年的八项任务之一,意味着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开启了进一步健全完善、体系化推进的新阶段。
完善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是推进新时代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内在要求
党的二十大报告对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深入推进新时代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作出全面部署、提出明确要求。其中,“完善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是作为第十五部分的第三项内容提出来的。可见,完善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是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的重要内容,是坚持制度治党、依规治党,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的应有之义。
治党务必从严,从严必依法度。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长远之策、根本之策。”深刻剖析党的十八大以来查处的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例,背后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一些领域的体制机制还不健全,有些制度执行不到位。如何靠制度更有效地防治腐败,是我们党长期面临的重大课题。党内法规制度既“禁于未然之前”,又“禁于已然之后”,为党员、干部拉起了高压线、划出了警戒线,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具有规范引导、控制约束、警戒告诫、惩罚威慑的作用。只有建好制度、立好规矩,把法规制度建设贯穿到正风肃纪各个领域、落实到制约和监督权力各个方面,发挥法规制度的激励约束作用,才能筑起遏制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堤坝”,才能形成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
法规制度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不断健全完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既是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内容,也是持之以恒推进自我革命的重要保障。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首次系统论述了我们党“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深刻内涵,既深化拓展了我们党自我革命的理论内涵,也为探索我们党自我革命的实践路径提供了基本遵循。其中,自我完善,就是要修复肌体、健全机制、丰富功能,着眼于加强党的长期执政能力建设,着力补短板、强弱项,不断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完善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机制。自我革新,就是要与时俱进、自我超越,善于调动全党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坚决破除一切不合时宜的思想观念和体制机制弊端,通过改革和制度创新压缩腐败现象生存空间和滋生土壤,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我们党长期执政,既有独特优势,也要面对大党独有难题。要把党内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解决好,有效化解党面临的重大挑战和危险,很重要的一条就是要完善规范、健全制度、扎紧制度的笼子,既使已经发生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得到更加深入有效的解决,又有效防范新的矛盾和问题滋生蔓延、有效防范已经解决的矛盾和问题反弹复发。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坚持依法治国与制度治党、依规治党统筹推进、一体建设,严格执行党章,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推进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推进力度之大、取得成效之显著前所未有,党的建设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明显提高。
伴随着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生动实践,我们党在探索中构建起一整套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深刻指出,党的自我革命是我们党为跳出历史周期率给出的“第二个答案”,并强调必须坚持构建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制度规范体系,为推进伟大自我革命提供制度保障。这就明确提出了推进自我革命中构建制度体系的重要性。此后,党的二十大鲜明宣示“完善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作出具体部署……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逐渐成形并不断丰富发展。
山西省晋中市一家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车间内,工人在对汽车进行装配。
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凝结着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生动实践和宝贵经验
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彰显党的初心使命,凝结着我们党管党治党的历史经验特别是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鲜明特征和宝贵经验,体现出认识论、方法论和实践论的有机统一,实现了党的自我革命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成果的高度统一。
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是具有严密内在逻辑关系的科学体系。一是有系统的理论指导。注重思想建党、理论强党,是我们党的鲜明特色和重要优势,也是党坚持自我革命的思想基础和力量源泉。百年来,我们党不断深化建设什么样的长期执政的马克思主义政党、怎样建设长期执政的马克思主义政党的规律性认识,及时将加强党的建设行之有效的做法经验上升为理论指导。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创造性提出党的自我革命重大命题,系统阐述党的自我革命内涵要义,形成党的自我革命战略思想,成为完善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的坚实思想基础。二是有完善的制度保障。我们党始终高度重视制度建设,在各个时期都因时因势制定了一系列管党治党的制度文件。随着党的发展壮大,党内法规制度也不断充实完善,我们党在建党100周年时宣告形成了比较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长期坚持制度治党、依规治党,使党组织工作活动和党员、干部行为全面有规可依、有章可循,为持续推进党的自我革命提供了一整套严明的标准和规范。三是有丰厚的实践基础。坚持自我革命是党百年奋斗的重要历史经验。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全面从严治党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以前所未有的勇气和定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刹住了一些多年未刹住的歪风邪气,解决了许多长期没有解决的顽瘴痼疾,清除了党、国家、军队内部存在的严重隐患,管党治党宽松软状况得到根本扭转,探索出依靠党的自我革命跳出历史周期率的成功路径。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伟大实践的成功做法和新鲜经验不断提炼集成、固化深化,对党的制度规范体系的系统性、配套性、衔接性提出更高要求,不断推动自我革命上升到制度层面,逐步构建起一整套较为完善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可以说,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的形成完善有其必然性,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和深邃的战略考量。
党的十八大以来,在波澜壮阔的伟大斗争实践中形成完善的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汇聚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实践成果,在内容上覆盖党的建设方方面面,旨在解决党的建设系统性、整体性问题,形成科学管用的防错纠错机制,开辟了党在长期执政条件下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全新境界。
牢固确立坚定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制度体系。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保证全党服从中央、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作为党的政治建设的首要任务,明确党的领导制度是我国的根本领导制度,不断改革完善党和国家机构职能体系和党领导各类组织、各项事业的具体制度,健全党中央对重大工作的领导体制,从制度上保证党的领导全面覆盖,保证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更加坚强有力。全党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我们这个拥有9600多万名党员的马克思主义政党更加团结统一。
创立形成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度。党中央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各级党组织强化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的政治担当,推动党委(党组)主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纪委监委监督责任贯通联动、一体落实,并在实践中不断健全和完善各负其责、统一协调的管党治党责任格局和制度机制,为确保管党治党真正严起来、紧起来、实起来提供了坚强有效的保证。
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的体制机制。构建起党全面领导的反腐败工作格局,健全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各级党委统筹指挥、纪委监委组织协调、职能部门高效协同、人民群众参与支持的反腐败工作体制机制,形成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动态清除、常态惩治的运行机制,创新查办重大案件制度机制,创造性运用“四种形态”政策策略,建立起严厉惩治、规范权力、教育引导紧密结合的制度规范体系,不断提升治理腐败效能,反腐败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并全面巩固。
形成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常态化机制。党中央从制定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开局破题,以钉钉子精神纠“四风”树新风,刹住了一些长期没有刹住的歪风,纠治了一些多年未除的顽瘴痼疾。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建章立制,推动出台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工作指导意见,完善公务用车、公务接待、制止餐饮浪费等制度规定,完善每月公布查处数据、重要节点通报曝光制度……党风政风带动社风民风不断向上向善,党的群众基础和执政根基更加稳固。
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我们党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制定修订党纪处分条例、党内监督条例,颁布监察法、监察法实施条例,设立国家和地方监察委员会,与同级纪委合署办公,实现对公职人员监督全覆盖。坚持以党内监督为主导,完善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视监督统筹衔接制度,推动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财会监督、统计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贯通协调。党和国家监督制度“四梁八柱”初步建立,党的自我革命监督网逐步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监督制度优势不断转化为治理效能。
依规治党、制度治党取得历史性成就。党中央明确提出党内法规体系建设目标,全方位、立体式推进建章立制工作,形成以党章为根本、以民主集中制为核心,以党的组织法规、党的领导法规、党的自身建设法规、党的监督保障法规为框架的党内法规体系,出台一系列标志性、引领性、关键性党内法规。截至2022年6月,全党现行有效党内法规共3718部,我们党管党治党、治国理政实现了有规可依、有章可循。坚持制度制定和制度执行并重,出台党内法规执行责任制等规定,尊崇制度、遵守制度的良好氛围日益浓厚。
新征程上深刻把握完善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的任务要求
党的自我革命永远在路上,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也必须与时俱进、改革创新。要继续加强对制度完善、改革、创新的顶层设计,坚持目标导向与问题导向相结合,把在推进党的自我革命中形成的好做法好经验上升为制度机制,使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更加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
系统完善党的领导制度体系。完善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首先要紧紧围绕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把党的领导落实到国家治理的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坚持不懈用党的创新理论凝心铸魂,以全党正在深入开展的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为契机,不断加强党的创新理论武装,筑牢推进党的自我革命的思想根基。不断健全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党的领导制度体系,完善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机制,强化党中央决策议事协调机构职能作用,加强党中央对重大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聚焦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围绕“国之大者”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确保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落到实处。
完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发挥依规治党对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政治保障作用。党内法规制度体系是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的重要基础。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要以党章为根本,以民主集中制为核心,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提高执行力为着力点,增强党内法规权威性和执行力。坚持问题导向,以党的建设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为牵引,与时俱进制定和修订党内法规制度,及时将行之有效的措施制度化法规化。比如,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提出“研究修订党纪处分条例”,再次充分体现出我们党对管党治党新的实践探索和创新发展进行凝练、总结、固化的高度自觉。在提高党内法规制度执行力上下功夫,紧抓“关键少数”,不断完善执规责任制,严格执行制度,把遵规守纪内化为党员、干部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
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推动制度优势进一步转化为治理效能。完善党内监督体系,健全党委(党组)全面监督、纪律检查机关专责监督、党的工作部门职能监督、党的基层组织日常监督、党员民主监督的工作格局。按照党统一领导、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要求,完善纪检监察专责监督体系,促进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视监督统筹衔接常态化制度化。完善各类监督贯通协调机制,发挥党内监督主导作用,促进党内监督与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财会监督、统计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等有机贯通、形成合力。完善基层监督体系,统筹用好县乡监督力量,构建基层公权力大数据监督平台,畅通群众监督渠道,健全基层监督网络。
完善管权治吏的体制机制,更加常态化、长效化地防范和治理腐败问题。深化标本兼治、系统治理,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用“全周期管理”方式,推动各项措施在政策取向上相互配合、在实施过程中相互促进、在工作成效上相得益彰。着力减少腐败机会,抓住政策制定、决策程序、审批监管、执法司法等关键权力,严格职责权限,规范工作程序,强化权力制约,减少权力对微观经济活动的不当干预。有效防止腐败滋长,把反腐败防线前移,加强日常管理监督,精准运用“四种形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层层设防。弘扬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开展有针对性的党性教育、警示教育,用廉洁文化滋养身心,建立符合新时代新阶段要求的干部考核评价体系,注重对年轻干部的教育引导。建立腐败预警惩治联动机制,加强对腐败手段隐形变异、翻新升级等新特征的分析研究,提高及时发现、有效处理腐败问题的能力。
完善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度。牢牢抓住主体责任“牛鼻子”,推动落实党委(党组)主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增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的自觉和能力;强化纪委监督责任,通过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提出意见建议、监督推动党委(党组)决策落实等方式,协助党委(党组)抓好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健全全面从严治党制度;督促职能部门落实监管职责,严格执行责任清单、约谈提醒、履责报告等制度,层层压实责任,健全各负其责、统一协调的管党治党责任格局。要追责问责,用好问责利器,既敢于问责又善于问责,既严字当头又精准有效,因时因势细化完善责任追究的具体办法,做到实事求是、精准规范,最大限度防止干部出问题,最大限度激发干部积极性。
新时代十年来,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在全面从严治党伟大实践中形成发展,也必将紧跟时代脉搏不断创新深化。新征程上,要坚持不懈把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不断完善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充分发挥其在推进新时代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方面的重大作用,为以伟大自我革命引领伟大社会革命的持续和深入提供坚实制度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