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提出,深化整治金融、国有企业等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领域的腐败。国家电网吉林省电力有限公司纪委立足职能职责,积极协助党委坚持以严的基调强化正风肃纪,护航电网事业高质量发展。
以强有力政治监督践行“两个维护”。电力企业在贯彻落实“三新一高”、服务“双碳”目标、保障电力安全可靠供应上承担着重要政治责任。应坚持把握行业特点,聚焦稳经济、电力保供、安全生产等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开展专项监督和政治巡察,实行清单化、台账式、销号制管理,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抓好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综合运用约谈提醒、述责述廉等举措提升监督质效。
以系统思维一体推进“三不腐”。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严肃查处“靠电吃电”、违规经商办企业等问题。深化“组内地”联动机制建设,推进国网系统地市公司纪委与属地纪委监委在审查调查上加强协作配合,推动基层供电企业与县区纪委监委签署协作配合意见。抓好以案促改、以案促治,坚持一案一整改,及时总结经验、发现问题、吸取教训、整改提高。开展廉洁伴我行、纪律教育月等活动,做好警示教育,强化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
以钉钉子精神纠治“四风”。针对电力企业在业扩报装、电费收缴等环节容易出现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坚持紧盯重要节点,开展“一节一主题”提醒谈话,制定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业指导书,对“一桌餐”吃喝、收送礼品礼金、快递送礼等新老问题开展监督检查,一旦发现及时查处;出台规范和加强供电服务建设管理监督的举措,严明“十禁止”纪律要求,促进电力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以精准有效监督规范权力运行。探索构建全覆盖监督格局,充分发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领导小组作用,完善定期会商、信息沟通、督导落实等机制。建立“纪巡审”贯通联动监督体系,推动纪律监督、巡察监督、审计监督贯通联动,巡视整改、巡察整改、审计整改统筹衔接。组织开展“专项整治年”活动,针对业扩报装领域突出问题等开展专项整治,持续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国家电网吉林省电力有限公司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