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腐败是危害党的生命力和战斗力的最大毒瘤,反腐败是最彻底的自我革命。只要存在腐败问题产生的土壤和条件,反腐败斗争就一刻不能停,必须永远吹冲锋号。全区纪检监察机关要深刻领悟党的二十大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决策,准确把握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关于反腐败斗争的部署,按照自治区党委要求,对反腐败形势保持清醒冷静,始终坚持以零容忍的态度反腐惩恶,持续完善“三不腐”协同联动的工作载体和机制,坚定不移打赢反腐败斗争攻坚战持久战。
坚决查处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的腐败。紧盯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的部门、行业和领域,集中优势兵力重点攻坚,坚决铲除领导干部利用决策权、审批权、执法司法权等设租寻租攫取巨额经济利益,又通过利益输送或直接行贿谋取更高职务和更大权力的腐败问题。对因违纪违法、失职渎职、监管不力等导致工程项目质量出现重大问题、地区债务风险加剧、行业系统问题突出或引发群体性事件的,要从严从重惩处。
坚决查处领导干部结党营私,做小团伙代理人的问题。坚决清除党性修养缺失、不讲党的原则,特别是无视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搞“七个有之”的两面人、两面派。结合巡视巡察、日常监督及信访举报情况,着重处置领导干部信奉圈子文化、码头文化,把主政地区、分管领域当成“私人领地”,把权力作为培植个人势力的工具,搞小山头、小圈子、小团伙,充当利益集团的代言人、代理人的问题。特别是领导班子成员拉帮结派,政治上成伙作势、经济上贪婪无度,严重破坏所在地区、部门政治生态,让干事创业的干部没了奔头、心灰意冷的,要从严从快惩处。
坚决查处政商勾连,破坏发展环境和公平正义的问题。突出惩治新型腐败和隐性腐败,紧盯贪腐行为的新表现新动向,坚决清理领导干部把公权变成谋利的私器,以合法形式包装掩盖腐败行为,通过违规参股当“影子股东”、开办“影子公司”空手套白狼,通过违规插手工程项目敛取巨额“中介费”“介绍费”,支持纵容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开办关联公司搞损公肥私,利用未公开信息购买股票获利,严重扰乱经济秩序、营商环境,严重破坏社会公平正义,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腐败行为。
坚决查处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坚持人民群众反对什么、痛恨什么,就坚决防范和纠正什么,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反腐惩恶带来的实实在在的成效和变化。聚焦党中央惠民富民、促进共同富裕政策落实,聚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专项整治妨碍惠民政策落地的“拦路虎”。紧盯教育医疗、养老社保、生态环保、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等民生领域,严肃查处贪污侵占、虚报冒领、截留挪用、吃拿卡要、优亲厚友等“微腐败”。巩固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果,坚决防止滥用执法司法权侵害群众合法权益,严肃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
坚持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坚持“三不腐”同时发力、同向发力、综合发力,推动严厉惩治、规范权力、教育引导贯通融合,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始终保持反对和惩治腐败的强大力量常在,突出重点做实做细日常监督;保持惩腐肃贪高压震慑,形成上下“一盘棋”的惩治合力,更加有力遏制增量,更加有效清除存量。持之以恒扎牢不能腐的笼子,针对案件反映出的漏洞和短板,提出纪检监察建议,推动制度“立改废”,完善权力运行监督机制;加大对法规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坚决纠正党员干部有法不依、有章不循的问题。持续厚植不想腐的根基,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坚持理论武装同常态化长效化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相结合;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不断锤炼党员干部的党性修养;强化同级同类警示教育,继续开展好“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系列警示教育活动,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