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大报告要求加强干部斗争精神和斗争本领养成,在我看来,这也是纪检监察干部的一项“必备本领”。回顾我们查办的某国有公司原党委副书记、总经理舒某某严重违纪违法案,我更加深刻地认识到,只有秉持“越是艰险越向前”的斗争意志,练就“魔高一尺,道高一丈”的斗争本领,才能精准识别、精准查处腐败问题,一体推进惩治腐败和防控风险。
精准识别腐败问题,需要坚持问题导向,提高政治敏锐性,善于从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中循线深挖。2021年9月,区委巡察时发现,某国有金融公司多笔担保贷款、委托贷款逾期未收回,曾任董事长的舒某某涉嫌造成国有资产流失,巡察组遂将该问题线索移交区纪委监委。我们在研判时认为,该国有金融公司是万州区重要的融资平台,具有为实体经济“造血”的功能,其背后一旦有违规决策、利益输送等腐败问题,带来的不仅仅是经济损失,更将影响金融服务实体经济作用的发挥。经集体研究,我们立即成立了核查组对该问题线索进行初核。
金融领域腐败具有隐蔽性强、专业性高的特点,对于核查组而言,这是一个相对陌生的领域,要啃下这块“硬骨头”并不容易。核查组迎难而上,查阅了大量融资担保领域的专业资料,并向相关职能部门调取了相关政策文件,仔细研读。在吃透相关政策规定的前提下,进一步调取公司经营资料,查询舒某某个人财产情况,抽丝剥茧进行数据统计、比对分析,发现该公司代偿的银行贷款本息金额巨大,且舒某某与担保及委托贷款对象存在大额经济往来。今年2月,经区委主要负责人批准,我们对舒某某进行立案审查调查,并经市监委批准,对其采取了留置措施。
查处腐败问题仅有斗争精神还不够,更要增强斗争本领,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善于从政治上分析和把握问题。审查调查发现,舒某某涉嫌“以贷谋私”,违反相关规定向相关企业发放委托贷款或提供担保,造成公司巨额损失,并非法收受他人大额财物。集体研判后,我们认为这不仅是经济问题,还可能引发金融风险,因此不能就业务论业务,必须坚持从政治上看,深挖背后的政治问题。
聚焦习近平总书记防范化解金融风险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防控金融风险的重大决策部署,审查调查组对舒某某管理国有金融公司过程中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核查后发现,舒某某作为国有金融公司“一把手”,在公司经营管理中,不注重防控担保业务和委托贷款业务风险,未建立或未严格执行风控制度和内控制度,对多笔担保业务及委托贷款未开展实质调查和动态信用风险排查,公司委托贷款、担保贷款的大量款项到期未收回,造成了国有资产流失和地方债务增加的风险,是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打折扣、违反政治纪律的典型。
今年8月,舒某某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在查办案件的同时,我们深挖舒某某严重违纪违法特别是违反政治纪律的思想根源。他在忏悔中说到,自己过去仅从公司经营业务的角度认识担保和委托贷款业务,没有从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高度来把握,对于业务风险也认为只是简单的经营风险,没有站在防控金融风险的高度,对于上级的相关决策部署、制度规范等文件,收到后往往束之高阁,做事凭直觉凭经验而不是依制度依规定。
通过查办舒某某案,我们认识到,做到“两个维护”,必须引导督促党员干部真正悟透党中央大政方针,扎实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着力纠正贯彻落实中存在的政治偏差,确保执行不偏向、不变通、不走样。案件查结后,我们协助区委开展全区领导干部“以案四说”警示教育和国有企业领域以案促改、以案促治工作,督促区国资委和区属国有企业全面排查风险隐患,完善相关议事决策、监督管理制度并发挥制度刚性约束作用。
金融风险只是当前我们面临的诸多风险考验之一,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我国发展进入战略机遇和风险挑战并存、不确定难预料因素增多的时期。我们认为,作为纪检监察干部,必须练就透过业务看政治、透过表象看本质的真功夫,精准识别政治问题、纠正政治偏差,为防范化解风险提供有力政治保障。(作者:重庆市万州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区监委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