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坚持以严的基调强化正风肃纪。山西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从关系党的生死存亡的政治高度,全面把握、全面从严,坚决落实党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战略部署,以作风建设新成效为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山西篇章提供坚强保障。
保持“严”的定力,切实增强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政治自觉。新时代新征程,必须坚持从政治上看作风建设,锲而不舍纠“四风”树新风,把作风建设“金色名片”越擦越亮。在强化理论武装中把握正确方向,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作风建设重要论述,全面把握党中央关于作风建设的方针原则任务,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始终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指明的方向和路线推进作风建设。在坚定历史自信中掌握历史主动,深刻认识“八项规定改变中国”的重大意义,自觉把握运用新时代抓作风建设的成功经验。在解决突出问题中担当历史使命,紧盯作风建设的新情况新变化,与时俱进把握地区性、行业性、阶段性特点,准确分析作风问题滋长的主客观原因,抓住普遍发生、反复出现的问题深化整治、见底见效。
强化“严”的措施,以钉钉子精神持续加固中央八项规定堤坝。把中央八项规定作为长期有效的铁规矩、硬杠杠,严格执纪、严肃问责,确保震慑常在、“后墙”坚固。注重靶向发力,坚决整治贯彻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假作为,服务群众消极应付、冷硬横推等问题。坚持风腐同治,在查办腐败案件中首先审查作风问题,在查办“四风”案件中注重深挖腐败问题线索。盯住“关键少数”,高度警惕、严加防范搞“家长制”“一言堂”、利用职务便利搞个人享受等问题,严格权力边界,严格人财物管理。聚焦民心所向,加强对各项惠民富民、促进共同富裕等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以执纪执法为民新成效不断厚植党的执政基础。
落实“严”的责任,推动形成各负其责、统一协调的责任格局。发挥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制度优势,推动各方面监督主体有序衔接、紧密配合、共同发力。压实主体责任。通过监督检查、调研督导、述责述廉等方式,经常督促各级党组织特别是“一把手”落实作风建设政治责任;建立健全“两个责任”贯通协同、监督检查精准有力的工作机制,结合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分析研判本地区作风建设状况,为省委决策提供参考。贯通监督合力。强化纪委监委监督的协助引导推动功能,制定统筹衔接“四项监督”提高监督质效的工作办法,建立与公安等部门的协作机制,不断增强整体合力。用好问责利器。对发现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突出问题,在严肃处理直接责任人的同时,严肃追究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等。
把握“严”的效果,运用系统观念全面提升作风建设治理效能。将一体推进“三不腐”理念贯穿作风建设始终,不断释放标本兼治综合效应。坚持严管与厚爱相结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对党员干部存在的作风问题,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坚持实事求是,深入落实“三个区分开来”,出台《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量纪指引》,促进精准执纪问责。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注重以案促改,运用纪检监察建议等方式,督促相关部门完善作风建设具体规定;列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正负面清单,以制度之治促进常治长效;建立风腐一体预警惩治联动机制,不断提高及时发现、有效处理风腐问题的能力。夯实清正廉洁思想根基。挖掘山西优秀传统文化和革命文化资源的清廉基因,分级分类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切实把好传统带进新征程,将好作风弘扬在新时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