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不仅是反腐败斗争的基本方针,也是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方略。党的十八大特别是十九大以来,纪检监察机关贯彻落实党中央部署,始终坚持严的主基调不动摇,扎紧防治腐败的制度笼子,构筑拒腐防变的思想堤坝,一体推进“三不腐”同时同向综合发力,推动反腐败斗争取得了显著成效、积累了重要经验。这里邀请3位纪检监察干部,讲述他们对一体推进“三不腐”的实践感悟与思考。
反腐败无禁区无例外
盯住重点人重点事,架设“带电”反腐“高压线”
不敢腐突出震慑、遏制,是一体推进“三不腐”的前提和基础。离开了惩治,教育管理就会软弱无力,制度机制就会成为“纸老虎”“稻草人”。要以严格的执纪执法增强制度刚性,让党员干部从害怕被查处的“不敢”,走向敬畏党和人民、敬畏党纪国法的“不敢”。曾参与查办多起职务违法犯罪案件的河南省纪委监委第十四审查调查室主任杨历敬对此深有体会——
2019年,我担任审查调查室副主任的第一天,分管领导将装满举报某市委原常委、秘书长刘某材料的一个行李箱交给我,并告诉我说这个案件“特殊、重大、复杂”,是一个“难啃的硬骨头”,要求调集精锐力量快查快办。刚接到案子时,我们心里也有压力和顾虑,毕竟刘某在任的十年间,为当地发展产业经济做出过重要贡献。但是经过研判,我们发现刘某这个案件不同于其他普通案件。一是近年来当地干部群众针对刘某的举报反映一直源源不断。二是此前省纪委已经对刘某进行两次谈话、两次函询,但对其教育、提醒并没起到让其“悬崖勒马”的效果。从实名举报的具体问题看,刘某在党的十八大以来一直没有收敛、收手,甚至党的十九大后仍不知止。
反腐无禁区,也不应有例外,像刘某这样“能人干部”的功劳不能成为其贪腐的理由和“遮羞布”,而且“关键少数”一旦发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会严重破坏一个地方的政治生态。只有严肃查处“关键少数”的典型问题,反腐败才有说服力,才能管住和带动绝大多数。
统一思想认识后,我们第一时间成立专案组,一方面迅速打开外查局面,一方面耐心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充分发挥震慑和政策感召作用,促使刘某彻底放下侥幸心理和畏罪心理。刘某不仅彻底交代了个人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还主动交代并登记上缴了其于20年前使用违纪资金购买并隐藏在他人名下的三套房产。在案件办理期间,还有近百名干部、商人感到压力和政策的感召,主动向组织说明情况,交代与刘某的不正当经济往来问题。这也让我更加深刻认识到,“三不腐”一体推进,不敢腐是打头的,不坚决查处腐败案件,就谈不上严的主基调。只有严厉惩治,让腐败行为付出沉重代价,才能强化震慑,让欲越雷池者止步、让已腐败者回头,才能为不能腐、不想腐创造条件。
没有重点就没有政策,主动应对反腐败斗争新形势新挑战,既要盯住“关键少数”,又要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2018年,我们及时跟进落实中央决策,深挖利用环境监管权力进行变现寻租的严重腐败问题,不仅查办了河南省环保厅原副厅长马某某、宋某某等系列案件,而且举一反三,督促省环保厅聚焦环境质量考核、建设项目环评、排污及危险废物经营许可等方面排查廉政风险、规范权力运行、完善监督机制。2021年,全省纪检监察机关落实党中央和中央纪委部署要求,依规依纪依法查处了一大批政法领域典型案件。省纪委监委梳理总结查办案件中发现的问题,向涉案政法单位提出纪检监察建议,督促各单位深入查纠靠案吃案、以案徇私等方面的顽瘴痼疾,为巩固深化政法教育整顿成果发挥了以案促鉴、以案促改、以案促治作用。
2021年,河南省纪检监察机关立案数增长7.9%,留置人数增长26.5%,涉嫌职务犯罪移送检察机关人数增长4.6%。这既体现了纪检监察机关反腐败态度不变、决心不减、尺度不松,也说明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减存遏增的任务依然繁重。这也警示我们,必须保持反腐败政治定力,在保持高压态势不放松、强化“不敢腐”的同时,努力把审查调查这个“富矿”冶炼成管党治党的规律性认识和制度性成果,为不能腐、不想腐打下坚实基础,不断实现“三不腐”一体推进战略目标,全面打赢反腐败斗争攻坚战持久战。
河南省纪检监察机关助力营商环境不断优化。图为鹤壁市天海集团生产车间。 王振阳/摄
由黑到绿的嬗变
将“改”字贯穿始终,发挥以案促改标本兼治作用
以案促改是把握一体推进“三不腐”内在联系、深化标本兼治的重要载体。查处腐败案件,一个重要目的是要消除阻碍制度执行、影响治理能力的消极因素,使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只有坚持办案、整改、治理贯通融合,在“改”上见真章,在“治”上显成效,才能充分发挥以案促改标本兼治作用。参与了涉煤腐败“倒查二十年”专项整治行动的内蒙古自治区纪委监委第九审查调查室主任程广军对此有着更为深刻的理解和感悟——
内蒙古自治区是世界最大的露天煤矿之乡,我国重要的能源保障基地。然而,过去一段时间里,煤炭资源领域违规违法问题滋生蔓延,官煤勾结、滥采乱挖问题突出,既破坏自然生态,也污染政治生态,给本该是蓝天白云的草原笼罩了黑色“阴霾”。
自2020年2月起,涉煤腐败“倒查二十年”专项整治行动拉开序幕,自治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组织开展2000年以来涉煤问题线索大起底、“回头看”, 严惩利用煤炭资源搞腐败行为。2020年7月,我参与查办了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原副厅长王某案。经查,王某严重违反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在煤炭相关事项审批、企业经营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
“惩”是为了“治”,要把治本寓于治标之中。在王某案立案之初,我们就统筹考虑以案促改,做到案件查办与以案促改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打通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之间的内在联系。审查调查对象作为违纪违法问题实施者、亲历者、案发地区或部门的主政者,对长期存在的体制机制弊端有较深刻的体会。我们在谈话和取证过程中注重从制度建设和监督机制角度查摆问题,促使王某发自内心认罪忏悔,结合岗位特点查找梳理廉政风险点,主动反思体制机制弊端。据王某讲述,自他从技术岗位转到采矿权审批岗位,用他的话讲就是“从无权岗位转为有权岗位”后,开始步步失守。对于煤炭企业老板来说,无论是购买煤矿、置换煤田,还是推进煤转化项目,都需要政府审批。王某掌握了矿业审批权,由此利用职务便利不断为企业老板在办理煤炭审批手续事宜上给予“帮助”,攫取个人利益。这暴露出矿业审批的权力过于集中、矿业权出让缺乏透明度等问题,导致审批环节极易滋生腐败。
找到了病根,还得对症下药。我们结合案情认真梳理研究,并积极与相关部门进行会商,制发了完善矿业管理权的纪检监察建议,督促案发单位建章立制、堵塞制度机制漏洞。专项整治以来,根据查处的多起涉煤腐败案,我们督促涉煤地区、部门、企业分类推进煤炭资源审批制度改革,紧紧围绕产权交易、资源配置、行政审批、生产监管等方面健全审批清单管理制度。截至2022年5月底全区制定出台《关于规范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参与矿产资源开发行为的规定》等126件政策法规文件,实现了查处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域的综合效果。
如今,实现复垦的露天煤矿绿野千里,曾经生态遭到破坏的矿区实现了由黑到绿的嬗变,政治生态也持续向好。这让我深刻地认识到,纪检监察机关不能就案查案,既要整治突出问题治疗病症,又要健全制度机制祛除病根,充分发挥案件查办的治本功能,使制度优势不断转化为治理效能。
让警示教育“活起来”
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推动警示教育入脑入心
一体推进“三不腐”,不想腐是根本,也是难度最大的。党的十八大特别是十九大以来,警示教育作为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重要一环,成为党员干部的必修课。如何让党员干部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达到预期“疗效”,广东省广州市花都区纪委监委宣传教育室主任胡德华在多年工作中有着自己的感悟——
“我被留置的第九天,我老爸去世了,留下85岁老母亲需要人照顾。我又犯了法,不能在身边尽孝,后悔莫及。”重温花都区狮岭镇某村原党支部书记冯某在警示教育片中的深刻忏悔,我又一次被触动,不禁回忆起这些年来开展警示教育的点点滴滴。
开展警示教育的过程中,我有一个深刻体会,想要督促党员干部摒弃“看戏心态”,防止左耳进右耳出,就要坚持以身边案教育身边人,让党员干部真正把自己摆进去,充分发挥警示教育强震慑、固防线的作用。之前,我们一般采用召开动员大会、签廉洁从政承诺书、订阅读本等固定动作,且在一定程度上存在“家丑不可外扬”的观念,不愿宣讲自己辖区、领域发生的重大案件,多拿上级查办或者外区查办的案件来开展警示教育,受众没有真实感,像是在看“纯属虚构”的故事,很难起到触及心灵、发人深省的作用,不想腐的内心需求就更难以确立起来。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在典型案例的剖深析透上下功夫,以案明纪释法,充分发挥查处一案、警醒一批、教育一片、规范一方的效果。
像花都区狮岭镇某村原党支部书记冯某案,就为警示教育提供了“活教材”。冯某的父亲因多年疾病去世,组织上综合评估各种风险后,让其到殡仪馆送了父亲最后一程。冯某被彻底感化,表示愿意现身说法,配合拍摄《蝇贪之祸》警示教育片。面对镜头,冯某向我们剖析了自己由“好书记”到“阶下囚”的历程。“当年我满腔热血,5年还清了村集体的债务差不多1000万……”“一位受到我关照的老人,曾专程前往村委会送给我一面‘我们的好书记’的锦旗。”然而,就是这样一位“好书记”在看到集体收入不断增加、个人收入却不见增长后,心理不平衡了,初心渐渐动摇。有个老板想在村里租地,让冯某当中间人,一次就给了冯某3万元。“这钱来得太快太容易了,我是又高兴又害怕,一晚上都没睡着,因为害怕就想把钱退回去,但这钱可以改善自己的生活,心里就高兴,纠结了很长时间。”回忆起自己第一次收钱的经历,冯某悔恨不已。
该片在全区各村播放后,给党员干部带来强烈震撼。两批6名干部共携带赃款16万元主动到区纪委投案自首。其中一位干部说,“(冯某的)片子让我很受震动,就像一根刺扎在心里。我要早点过来说清楚问题,争取宽大处理。”这也再次证明,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警示教育才能达到入脑入心的效果,才能推动因“不敢”而产生的“不想腐”意识在内心深处不断巩固。
对基层来说,还有一个突出问题就是警示教育向下传导的力度不够。比如在花都区,临聘人员占区各镇(街)、区直单位工作人员的大多数,2020年全区就有20多名临聘人员被查处,但警示教育对于这类“微腐败”问题的关注明显不够。鉴于此,我们首次将临聘人员违纪违法典型案件作为主题,坚持靶向思维,深挖共性教训,拍摄了警示教育片《堕落与忏悔》。“同样身份的人让我们看了更有共鸣,好像受了‘当头棒喝’,希望以后能得到更多这样的提醒。”一位临聘人员观看后说出了自己的心声。听到这样的反馈,我更加深刻地认识到,不同受众有着不同的教育需求。之前警示教育往往搞“大呼隆”、套路化,很难让党员干部真正受到触动。有针对性地开展警示教育,才能让受教者对照反省、以案为鉴,变“要我廉洁”为“我要廉洁”。
真正让警示教育“活起来”,还要注意紧扣大家关注的、常见的问题,选择党员干部喜闻乐见的学习形式。2021年正值村“两委”班子换届和区镇换届的关键时期,结合以往案件查处中暴露出来的拉票贿选等问题,我们制作了强化换届纪律“十严禁”的宣传视频《路》。在明确宣传主题后,我们深入研读案情,决定不采用“敲黑板”式的说教,而是设定村干部、基层干部、组织人事干部、纪检监察干部四种身份,由4位干部出镜,以第一人称的口吻分析心理活动,通过对比的方式指出拉票贿选、弄虚作假看似抄了近道,实则踏入歧途,告诫党员干部要选择正道、直道而行。这不仅让“路”的主题简洁明了、深入人心,表达方式新颖活泼,而且自然而然道出了“知红线,守底线,严明换届纪律”的警示要点,在潜移默化中夯实党员干部不想腐的思想基础。
回顾这些年的警示教育工作,我越来越体会到,一药不能治百病,只有突出针对性,对症下药,根据“一把手”、村级干部、年轻干部等不同对象的特点分级分类开展警示教育,才能推动警示教育从“大水漫灌”向“精准滴灌”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