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党内监督为主导、推动各类监督贯通协调是我们党在长期执政条件下推进自我革命的必然要求。党的十八大特别是十九大以来,纪检监察机关在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下,持续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履行全面从严治党协助职责和监督责任,强化协助引导推动功能,促进各类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监督治理效能不断提升。本期约请3位纪检监察干部,讲述同题共答做好监督工作的故事与感悟。
画好监督“同心圆”
一体履行协助职责和监督专责,实现“两个责任”同向发力
做好党内监督,党委(党组)负主体责任,纪委承担着监督专责。安徽省安庆市纪委书记耿延强曾先后担任多个县区党委和纪委的主要负责同志,这样的经历让他更加深刻地体会到,只有画好监督“同心圆”,实现“两个责任”贯通联动、一体落实,才能层层传导压力、压实监督责任,推动整治一地的顽瘴痼疾,解决群众的急难愁盼——
2020年底,我刚到安庆市纪委监委任职,就参与处理了国家级风景名胜区花亭湖船舶水污染问题。该问题被媒体曝光后,我们经过实地查看发现,湖内部分游艇、客船的油水分离器仅是摆设,并未投入使用,船上厕所污水未经处理直排入湖,旅游码头不具备船舶生活污水收集处置能力。让我们感到惊讶的是,这些问题早在3年前就出现了,但为何迟迟没有得到解决?
随着调查的深入,属地县委、县政府以及交通、港航等部门履责不力的问题浮出水面。正是由于相关党组织和职能部门对水污染问题重视程度不够、监管履职不力,导致问题久拖不决,给当地生态环境造成了损害。问题查清后,我们在依规依纪追责问责的同时,督促属地党组织和监管部门担起责任,领导推进花亭湖船舶分类整改。
2021年7月,花亭湖船舶水污染防治整改如期完成,但该事件暴露出的管党治党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不仅存在于某一县、某一域。我们坚持问题导向,梳理汇总日常监督检查掌握的情况,协助市委书记对存在类似问题的县区党委主要负责同志开展了政治监督谈话,既一针见血指出问题,又将落实主体责任的要求谈明白,把监督压力传导下去。
党委书记和纪委书记一同对下级“一把手”进行谈话,如今已经不是什么新鲜事。但在多年前,党委书记专门针对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给下级“一把手”“咬耳扯袖”,主动提要求、压担子的情况就相对较少。一些领导干部还存在认识误区,认为监督就只是纪委的工作,往往导致监督专责变主责。党的十八大特别是十九大以来,随着党内监督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制度不断完善、要求更加明确,在党内监督中党委(党组)履行主体责任、书记是第一责任人,纪委履行监督专责,已经成为一种共识。
党委(党组)履行监督主体责任,并不意味着纪委只是被动开展工作,而是要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一体履行协助职责和监督专责,推动落实党委(党组)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实现“两个责任”同向发力。实践中,我们协助市委制定了《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加强同级监督13项重点任务清单》《加强“关键少数”干部教育管理监督职责任务清单》,明确了党委、纪委在落实“两个维护”,加强政治、纪律、作风建设方面的具体任务,为“两个责任”贯通联动提供了具体遵循。
监督推动解决我市房地产领域历史遗留的“办证难”问题,就是我们立足职责定位,推动“两个责任”贯通联动的生动实践。2020年11月,市纪委监委针对巡视反馈的这一问题,及时开展梳理排查,发现全市涉及“办证难”问题的房屋88516套,影响百余个企业、7万多户家庭。无房难安居,无证难安心,一本小小房产证牵动的是千家万户心。十余年未能妥善解决安置房办证,不仅是群众意识淡漠、工作作风拖沓,也是政治站位不高、主体责任“断档”的表现,我们立即将安置房办证列入政治监督重点。
经深入了解后我们发现,问题远比想象的多。“办证难”深层原因还包括安置房规划建设手续不完善、竣工验收不到位等。为尽快解决企业和群众的“揪心事”,我们及时向市委报告,推动成立由市委书记、市长任双组长的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协调调度,百余次深入乡镇街道、社区小区了解情况、破解难题。同时,我们立足“监督的再监督”,整合全市纪检监察力量,安排纪检监察干部驻点监督,督促攻破办证瓶颈环节,成立4个专项监督组对工作推进情况跟进监督,开展监督检查34次。“办证程序不合理、提交材料繁琐……”,我们将发现的普遍性问题及时反馈给职能部门,同时督促属地党委政府统一政策,“一盘棋”推进问题整改,在省里政策基础上推出了“简化材料、要件容缺、窗口前移”等一系列便民惠民举措,加速推进办证。
在“两个责任”的同向发力和多方共同努力下,全市仅半年就完成了“办证难”这一群众反映强烈的历史遗留问题整改,88516套房产全部整改到位。我们还督促市政府一体推进“当下改”与“长久治”,建立了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全过程管理长效机制。从“居有其屋”到“屋有其证”,目睹群众拿到房产证的欣喜,我更加深刻地体会到,纪检监察机关作为政治机关,只有紧紧牵住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推动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贯通联动、一体落实,才能确保好政策真正落地生根、惠及千家万户。
安徽省安庆市纪检监察机关推动“两个责任”同向发力,强化对生态环境问题整改的监督。图为整改后的花亭湖。 曹庆华/摄
“1+1+1>3”是这样实现的
发挥“室组地”联动优势,推动“四项监督”统筹衔接
湖北省纪委监委驻省发改委纪检监察组组长李凯先后在省、市两级纪委监委和派驻机构工作,通过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践,他认为,采用“室组地”联动方式开展监督,能够整合各方力量、发挥系统优势,推动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视监督统筹衔接,切实增强监督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涉及多个部门和层级,点多、线长、面广,仅靠一方力量无法有效督促落实。鉴于此,湖北省纪检监察机关把“室组地”联动方式运用在专项整治过程中,既分工协作、各负其责,又互通交流、共享信息,实现了“1+1+1>3”的监督效果。
做好联动工作,科学分工协作是前提,要坚持统一部署、分级负责、对口把关、齐抓共管,明确室、组、地在联动协作中的职能定位。专项整治开始后,省纪委监委相关室、市县纪委监委督促市县党委政府落实粮食购销主体责任,监督检查国有粮食企业落实粮食政策执行责任;我们纪检监察组则紧盯省发改委、省粮食局的监管责任,通过系统动员部署、加强提醒督促、聚焦重点推进等办法督促落实。2021年12月,我们到相关部门开展为期1周的驻点督导,通过谈心谈话、查阅工作资料,发现并指出专项整治工作措施不够有力、部分单位自查自纠不够深入、少数问题整改进展缓慢等问题。在我们的督促下,该部门对前期工作进行回头看、再部署,压实政治责任,强化工作担当,为做好专项整治工作打下了良好基础。
监督实践中,室、组、地各有优势,“室”掌握政策和信息更为综合全面,“组”了解驻在部门或行业系统的政治生态、权力运行及廉洁风险,“地”熟悉基层了解下情。充分发挥三方各自优势,强强联合、以长补短,才能提升监督效能。联动监督中,我们发挥派驻机构承上启下、驻在一线的优势,积极做好统筹衔接工作。与省纪委监委相关室共同督促省发改委、省粮食局围绕“人、责、粮、库”,组织对全省粮食主管部门和基层国有粮食企业进行拉网式排查。先后赴7个市州,与当地纪委监委一同对自查自纠工作开展监督检查,并通过“解剖麻雀”“以下看上”,在基层问题中查找主管监管部门责任,先后两次对相关部门发出整改督办函。针对省市县涉粮问题专项巡视巡察反馈的问题,我们与省纪委监委相关室负责省本级问题的整改销号,督促省发改委、省粮食局对市县整改工作进行督办,实行三级同步联动整改。
查办案件是最有力的监督。作为“四项监督”的汇聚点,我们既通过联动借势借力,又在联动中主动作为,合力提升查办案件的质效。协助“室”的工作,选派两名干部参加省纪委监委涉粮案件的审查调查。履行好“组”的本职,开展涉粮问题线索大起底,优先办理涉及本组监督对象的涉粮问题线索,立案查处3名党员干部在粮库信息化建设项目中涉嫌违纪违法和职务犯罪问题。参与对“地”的督办,指导省粮食局配合省纪委监委筛选17件重大、复杂涉粮问题线索,由省纪委监委挂牌督办。2021年11月,作为专项整治省协调小组成员,我带队对某地专项整治案件查办工作进行督促督办,面对面解读政策、传导压力,为基层加油鼓劲、排除阻力,该地成功查办了多起有影响的涉粮腐败案件。
“室组地”联动监督不仅要发现问题,更要借助监督合力倒逼深化改革、完善制度机制,探索以联动监督促进联合治理。专项整治以来,我们针对暴露出的制度漏洞和管理薄弱环节,经省纪委监委相关室指导把关,发出4份纪检监察建议书,推动建立完善我省地方储备粮质量安全管理、承储及交易管理等制度规范。我们还督促省发改委、省粮食局举一反三,提请省政府出台《关于加强粮食购销领域监管能力建设的实施意见》等政策文件,各市县纪委监委督促发改(粮食)部门、企业建立完善一批制度,不断织密粮食安全监管制度体系。
一次默契的配合战
主动作为靠前协调,促进各类监督贯通协同
今年是江苏省扬州市江都区纪委常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主任钱敏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的第11个年头,来到江都区纪委之前,她从事了12年的审计工作。在钱敏看来,纪检监察监督与审计监督都是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纪委监委作为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专责机关,应当主动作为、靠前协调,通过与审计等部门联动配合,促进党内监督与各类监督贯通协同,形成优势互补、协同高效的监督合力——
从2012年底至今,我作为纪检监察队伍中的一员,见证了党的十八大后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发展与完善,尤其是近几年来,纪委监委与其他监督主体在沟通、衔接、协作、配合等方面的探索日益深入。作为曾经的“审计人”,“纪审联动”机制的建立实施令我感触最深,它为提升监督工作的精准性、有效性提供了有力支撑。联合开展拖欠公款(集体资金)清理整治,就是我们与审计部门一次默契的配合战。
在农村等基层地区,乡镇、部门及个人拖欠公款、集体资金的现象时有发生,这往往会导致国家资金流入个人腰包或被私自占用,成为滋生腐败问题的温床,侵害群众利益、败坏党的形象。江都区纪委监委根据省、市有关要求,于2020年4月起开展个人拖欠公款(集体资金)清理整治工作。
在过去,由区纪委牵头开展的专项治理,较少有意识地主动联合审计部门。这一方面是因为二者的监督重点、对象、方式、时机等有所不同,更重要的是沟通协作机制不够完善。遇到一些借贷往来频繁、资金流向复杂的案件,有时会由于纪检监察干部专业知识的不足,消耗大量时间和精力却仍旧不得其法、难以突破。近年来,随着纪检监察机关与审计部门在问题线索移交、重要情况通报、联合监督检查等方面协同机制的建立完善,我们与审计部门沟通协作的主动性不断增强,方式手段也愈加丰富。
这次清理整治工作初期,我们首先明确由区财政局、农业农村局分别对财政资金、农村集体资金欠款情况开展梳排。随后,我们围绕专项治理工作精心制定协作方案,立足“四项监督”进一步完善内外协调机制,尤其是纪检监察监督与审计监督的合作联动。针对存在农村集体资金欠款和财政资金欠款的各镇、部门,我们与区审计局、财政局等相关部门先后十余次集中过堂会审,对全区近3万笔欠款逐条过堂。
通过集中过堂、现场会审等形式,我们充分听取了审计部门对每一笔欠款借款程序合规性、处置方案合理性提出的意见建议,并在牵头组织区财政局、农业农村局等相关单位会商会审后,最终确定每笔欠款的处置建议,督促相关责任主体对照建议开展“清欠”工作。根据会商会审结果和审计部门提出的疑点问题,我们共筛选出149条可能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欠款行为,分别交相关镇纪委、派驻纪检监察组跟踪督办。
在对某村个人拖欠集体资金过堂会审时,审计结果显示该村往来账上存在大量应收未收款项,主要是企业房屋租金和种田大户土地承包费。但是,从走访情况来看,部分企业和种田大户均表示相关款项早已缴清,不存在欠款问题。据此,我们判断村账上显示欠缴的资金很有可能就是一个谎言。到底有多少应入账而未入账的资金?这些资金进了谁的口袋?这些问题盘旋在我的脑海中,必须要查个水落石出!然而,该村财务资料时间跨度长、涉案金额大,村账与会计朱某某的私账互相交织,私账账钱不符等现象给我们的调查取证造成了严重阻碍。这时,审计人员再一次发挥出业务优势,迅速为我们提供了朱某某涉嫌私设“小金库”、挪用资金、职务侵占等问题的财务证据,并帮助办案人员在朱某某被留置一个月后就将其违纪违法事实调查清楚,移送司法机关。
通过与审计部门合作攻坚克难,我们最终处置个人拖欠公款相关问题线索43个,移送司法机关1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9人,第一种形态处置29人,推动出台完善相关制度21个。其中,针对审计人员指出区属功能园区国有企业财务未实行集中核算导致资金监管存在盲区的问题,我们督促区国资办出台制度,围绕财务集中核算、资金归集管理、加强国企监管、提高管理水平等4个方面提出具体要求,进一步规范了区属各功能园区国有企业财务管理,降低了国有资金的管理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