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不仅是反腐败斗争的基本方针,也是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方略。党的十九大以来,湖南省纪委监委运用“三不”一体推进的方针方略,把握其政治性、协同性、系统性的核心要求,积极探索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的实践路径,着力推动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不断夯实党的执政基础和群众基础。
湖南省纪委监委主要负责同志在株洲市天元区小湖塘社区调研社保办理情况。 廖培/摄
突出政治引领,以强有力的政治监督确保习近平总书记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彻落实
习近平总书记始终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指出我们党的一切工作和全部努力,都是为了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强调要加强对党中央惠民利民、安民富民各项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集中纠治教育医疗、养老社保、生态环保、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坚持“三不”一体推进,推动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必须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深厚的人民情怀,对标对表站稳人民立场,以强有力的政治监督确保习近平总书记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彻落实,充分发挥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引领和政治保障作用。
党的十九大以来,湖南省坚决做到党中央有号召,总书记有号令,纪检监察见行动。一是拉条挂账。建立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第一议题”制度,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将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南重要讲话精神和涉及纪检监察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逐一拉条挂账,每月一调度、每季一总结,紧盯不放、逐一落实并组织定期“回头看”,坚决查处贯彻落实不力背后的腐败和作风问题。二是尽锐出战。习近平总书记批示要求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尽锐出战,扛起“首倡之地必有首倡之为”的政治担当,创新开展万名纪检监察干部入村蹲点督查、“一季一专题”治理、“互联网+监督”、“纪委喊你来领钱”等工作,2018年至2020年共查处问题19445个,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8806人,退还群众资金2.94亿元。全面脱贫后,及时跟进监督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实行“清单式”监督、“一领域一专题”治理,2021年以来全省查处问题5431个,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059人。三是举一反三。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批示要求,深挖彻查“衡南社保基金案”,追缴被套取社保基金1789万元,严肃查处涉嫌职务犯罪11人,问责28人;同时,开展全省社保基金管理防风险堵漏洞专项整治,查处案件431件,追回资金5.46亿元;省委省政府出台《关于切实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监管工作的意见》,完善“1+N”配套文件制度,健全“制防”“人防”“技防”一体的内部控制工作机制。
深化系统施治,把查办案件、加强教育、完善制度、促进治理一体推进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是一个有机整体,不是三个阶段的划分,也不是三个环节的割裂;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以系统施治、标本兼治的理念正风肃纪反腐。实践证明,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面对的环境和问题极其复杂,必须系统治理、一体推进才能取得良好而持续的整体效果和治理效能。既要勇于刮骨疗毒,狠抓惩治这一手不放松,又要善于系统施治,推动办案、整改、治理有机贯通,使惩治震慑、制度约束、提高觉悟一体发力,不断提升标本兼治综合效应。
党的十九大以来,我们坚持把系统施治、标本兼治的理念贯穿到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各项工作中,注重“查剖改建”相结合,以案示警、以案促改、以案促治,形成一体推进的常态机制。一是以案示警。坚持以案明纪、以案释法、以案为戒,省委印发《关于衡南县社保基金典型案件的通报》,省纪委监委通报近年来查处的社保领域典型案件5起,市县纪委监委选取129起典型案件进行公开曝光。督促省人社厅制作警示教育片,召开全省人社系统警示教育大会,开展全省社保基金风险“专题警示教育月”活动。在案件查处和警示震慑下,全省63人主动投案。二是以案促改。针对媒体曝光的益阳市桃江县都好养老公寓负责人涉嫌集资诈骗致老人养老钱受损问题,深挖彻查背后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同时,督促公安机关严厉打击非法集资犯罪行为,共对94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移送起诉90人,追赃挽损5000余万元。在全省开展养老领域突出问题专项监督检查,督促市州按照“一案一策”要求,逐个制定整治方案,严厉打击非法集资犯罪行为。截至目前,全省共摸排养老领域非法集资风险主体256个,涉及老年群体26万人。三是以案促治。在彻查洞庭湖下塞湖矮围案基础上,进一步开展“洞庭清波”专项行动,整治范围从下塞湖拓展到环洞庭湖区域,再到14个市州全覆盖;整治内容从关停并转污染项目,拓展到禁捕退捕、山水林田湖草系统的腐败和作风问题,推动全省“一江一湖四水”全流域系统治理。省委省政府相继出台《湖南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湖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实施办法》《湖南省重大生态环境问题(事件)责任追究办法》。
强化贯通协同,构建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常态化工作机制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是相互依存、相互促进的有机整体,必须统筹联动,增强总体效果;要在更大范围整合运用监督力量,提升基层纪检监察机关监督能力,推动监督向基层延伸。“三不”一体推进不仅要求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三者系统谋划、同向发力,还要求监督主体贯通协同,从三个维度形成合力。在专责监督内部,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视巡察监督要贯通发力;在党内监督内部,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要贯通发力;同时,党内监督与其他各类监督也要贯通发力。
党的十九大以来,我们建立健全“省纪委监委统筹推进、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督促、职能部门调度指导、市县抓好落实”的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常态化工作机制,推动“四项监督”、“两个责任”、党内监督和其他各类监督贯通发力。一是“四项监督”贯通发力。开展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省委巡视组和128个市县专项巡察组抽调1100余名干部同步进驻涉粮单位、基层粮站,共发现问题3631件;坚持“室组地”联合办案,共立案220件,处理441人,留置86人。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问题专项监督检查工作建立“纪委协调、部门负责、分级清理、上下联动”机制,聚焦“卡”“资金”“人”三大要素,“室组地”联动发力、靠前监督,共处置问题线索6472件,处理1750人,推动追缴资金5355万元。二是“两个责任”贯通发力。部署开展“清廉医保”专项监督,推动省医保局等部门开展打击欺诈骗保套保挪用贪占医保基金集中整治,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贯通发力。全省共处置问题线索937件,立案235件,处理969人,推动追回医保基金5.13亿元。三是党内监督与其他各类监督贯通发力。开展扫黑除恶“打伞破网”专项行动,与政法机关建立线索移送、案情通报、要案研判、协同查办等协作机制,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担任“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员”,省监委向省人大常委会作专项工作报告,发挥民主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作用。专项斗争期间,查处新晃“操场埋尸案”、文烈宏涉黑组织案等系列重大案件的背后“保护伞”,全省共立案2778件,处理4161人,移送检察机关328人。
接下来,我们将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严的主基调不动摇,坚持“三不”一体推进,突出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持续深化清廉湖南建设,在社会主义现代化新湖南建设中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