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监察委员会    主管
2022年第06期

  社论

  用好“有利条件”走好“必由之路” / 本刊评论员

  新时代  新指南

  共同富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战略目标  / 王伟光

  共同富裕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特征  / 赵长茂

  立足新发展阶段正确理解三次分配  / 卞靖

  支持和引导资本规范健康发展——专访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社会科学院当代中国研究所研究员钟瑛  / 白广磊  

  以高质量监督保障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高质量推进  / 浙江省纪委监委

  立足职能职责推动实现共同富裕  / 马立新

  两会专题  以全面从严治党引领保障走好新征程

  习近平总书记两会论国是

  赵乐际同志与代表委员同议政

  杨晓渡同志参加甘肃代表团审议

  核心引领万众一心向未来——2022年全国两会习近平总书记“到团组”纪事  / 王诗雨

  以科学立法推进完善国家监察体系——专访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国家法室负责同志  / 杨巨帅

  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焕发治理新效能——访代表委员中的国家监委特约监察员  / 郭妙兰

  纪委书记监委主任上两会

  聚焦“国之大者”  以强有力的政治监督确保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

  “三不”一体纵深推进反腐败斗争  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良好发展环境

  锲而不舍纠“四风”树新风  为新征程提供作风保障

  坚决纠正一切损害群众利益的腐败和不正之风  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完善权力监督制度和执纪执法体系  推动监督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治理效能

  廉洁文化

  夯实清正廉洁的思想根基  / 戴焰军

  以优秀作品成风化人讴歌时代  / 窦克林

  以特色资源推动廉洁文化建设实起来强起来——江苏省加强廉洁文化建设综述  / 曹雅丽

  特别关注  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精神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机关:踔厉奋发正当时

  着眼大局切实发挥监督检查职能职责作用  /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第八监督检查室

  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  把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  /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第九监督检查室

  勇于自我革命  永远吹冲锋号  /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第十二审查调查室

  正风反腐在身边

  粮仓“硕鼠”为何能被一击而中——浙江丽水涉粮问题专项巡察蹲点报道  / 马直辰

  江苏仪征基层粮站系列案件整改进行时  / 赵振宇    王丹妮 

  实证纪法

  如何理解和把握监察法实施条例关于依法撤销案件的有关规定  / 许展   徐磊

  书记说纪

  有效应对腐败手段隐形变异

  揪出“台前木偶”的“提线者”  / 刘乐明

  揭下隐性受贿的“合法外衣”  / 陈    冰

  识破权力寻租的“零存整取”  / 项跃文

  魔高一尺  道高一丈  / 李靔

  名城话廉      

  乌鲁木齐:丝路明珠   廉润天山    吐尔逊·克孜拜克  / 成 斌

  广角

  云南建水县  监督推动安全生产责任落实

  地方动态

  评论

  过好“五关”守住守牢拒腐防变防线  / 黄月

魔高一尺 道高一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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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腐败问题古今中外,概莫能外。只要存在腐败问题产生的土壤和条件,腐败现象就不会根除,反腐败斗争也就不可能停歇。在惩治腐败高压态势之下,贪腐手段花样翻新、方式隐蔽多样,新型腐败、隐性腐败层出不穷,这是腐败本质所决定的,也印证了反腐败斗争是场攻坚战、持久战。

  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取得历史性、开创性成就,反腐败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并全面巩固,但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腐败和反腐败较量还在激烈进行,并呈现出一些新的阶段性特征。从三位纪委书记谈到的案例以及各地查处的案件来看,有的通过“影子公司”“影子股东”代收代持股份收益谋利,有的打着“借贷”“投资”“委托理财”等幌子大肆敛财,有的大搞“权力投资为日后变现”的“期权腐败”,还有的通过低买高卖、虚假交易、居中斡旋、银行揽储等方式间接谋利。与传统腐败行为相比,这些贪腐方式更加隐蔽多样,赤裸裸的权钱交易少了,更多以貌似合法的市场行为来逃避惩处,一些人甚至为自己的“高科技”“高智商”手段沾沾自喜。但无论如何闪转腾挪、隐身障目,其本质都是权力与利益的交换,都摆脱不了腐败这个“原形”。值得警惕的是,随着腐败行为越来越多地与金融手段、资本市场相勾连,涉案金额不断“攀升”,“腐败潜伏期”拉长,对市场秩序、营商环境和政治生态的破坏程度更深,甚至会引发系统性风险,严重危及国家经济和政治安全。

  腐败问题的新表现及其严重危害警示我们,反腐败斗争永远在路上,有效应对腐败手段隐形变异、翻新升级还任重道远。这就要求我们保持清醒头脑,增强政治定力,坚持严的主基调不动摇,保持政治上、思想上、组织上、制度上对腐败的压倒性力量常在,坚定不移把反腐败斗争推向纵深。特别是要主动应对反腐败斗争新形势新挑战,对新型腐败、隐性腐败敢于亮剑、主动出击,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巩固高压震慑。落实党中央和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部署,近年来各地纪检监察机关加大对“影子公司”、以交易或借贷等方式进行权钱交易等行为的查处力度,释放了“零容忍”的强烈信号。从三位纪委书记讲述的执纪执法故事可以看出,纪检监察机关在审查调查中无论面对何种困难,都敢于迎难而上、坚定必胜信心,啃下了一个又一个“硬骨头”,让违纪违法者受到应有惩处,有力打击了腐败分子的嚣张气焰。

  与自诩“手段高明”“天衣无缝”的新型腐败、隐性腐败作斗争,既要怀有坚定决心,又要练就过硬本领。贪腐手段再隐蔽,总会留下痕迹、露出破绽。纪检监察干部要对腐败规律“了然于胸”,深入研究当前腐败的方式、特征和表现,准确把握腐败利益链、关系网相互牵连的特点;要有精准识别问题的“火眼金睛”,增强主动发现问题的能力,善于从异常现象中发现隐藏的腐败问题;要为监督插上“科技翅膀”,应用大数据等手段进行分析比对,以高科技监督有效应对“高科技腐败”;要提升查处腐败的“高超手段”,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挖细查,形成完整准确证据链,既让各类问题“现形”,又令腐败分子服气。苏州市纪委监委注重借助大数据揪出“幕后黑手”,上饶市纪委监委通过培训与实战相结合提高专业能力,蚌埠市纪委监委坚持以铁证构筑铁案,都是应对腐败问题隐形变异、翻新升级的有效探索,从一个侧面体现了纪检监察机关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水平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得到加强。

  有效应对腐败手段升级,反腐败斗争的方针策略也要升级。如果一味查处、就案论案,“头痛医头脚痛医脚”,就可能“按下葫芦浮起瓢”,削弱战斗的主动权和震慑力。只有坚持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深化以案促改、以案促治,及时发现和分析总结腐败的新特征新手段,做到查处一个问题,触及一类、规范一片,及时补上制度漏洞,才能严防隐形变异问题蔓延升级。实践中,各地纪检监察机关针对新型腐败案件暴露出的问题,紧盯工程建设、资源交易、政府采购等新型腐败易于藏身的领域,加强对重要部门、关键岗位特别是“一把手”权力运行的监督检查。推动开展领导干部违规参与民间借贷、违规从事营利活动专项整治,督促落实规范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规定。联合行业监管部门建立“影子公司”和行贿人“黑名单”,适用信用惩戒,实行资格限制、行业禁入,形成惩治合力。这些探索为新型腐败的源头治理提供了参考借鉴,有利于进一步压缩其生存空间。

  魔高一尺,道高一丈。只要清醒认识并抓住腐败问题的本质,不断提升精准识别、严肃查处、有效治理腐败的“作战”能力,不论腐败问题如何“七十二变”,终将在铁军面前败下阵来。(李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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