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监察委员会    主管

  社论

  用好“有利条件”走好“必由之路” / 本刊评论员

  新时代  新指南

  共同富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战略目标  / 王伟光

  共同富裕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特征  / 赵长茂

  立足新发展阶段正确理解三次分配  / 卞靖

  支持和引导资本规范健康发展——专访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社会科学院当代中国研究所研究员钟瑛  / 白广磊  

  以高质量监督保障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高质量推进  / 浙江省纪委监委

  立足职能职责推动实现共同富裕  / 马立新

  两会专题  以全面从严治党引领保障走好新征程

  习近平总书记两会论国是

  赵乐际同志与代表委员同议政

  杨晓渡同志参加甘肃代表团审议

  核心引领万众一心向未来——2022年全国两会习近平总书记“到团组”纪事  / 王诗雨

  以科学立法推进完善国家监察体系——专访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国家法室负责同志  / 杨巨帅

  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焕发治理新效能——访代表委员中的国家监委特约监察员  / 郭妙兰

  纪委书记监委主任上两会

  聚焦“国之大者”  以强有力的政治监督确保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

  “三不”一体纵深推进反腐败斗争  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良好发展环境

  锲而不舍纠“四风”树新风  为新征程提供作风保障

  坚决纠正一切损害群众利益的腐败和不正之风  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完善权力监督制度和执纪执法体系  推动监督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治理效能

  廉洁文化

  夯实清正廉洁的思想根基  / 戴焰军

  以优秀作品成风化人讴歌时代  / 窦克林

  以特色资源推动廉洁文化建设实起来强起来——江苏省加强廉洁文化建设综述  / 曹雅丽

  特别关注  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精神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机关:踔厉奋发正当时

  着眼大局切实发挥监督检查职能职责作用  /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第八监督检查室

  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  把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  /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第九监督检查室

  勇于自我革命  永远吹冲锋号  /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第十二审查调查室

  正风反腐在身边

  粮仓“硕鼠”为何能被一击而中——浙江丽水涉粮问题专项巡察蹲点报道  / 马直辰

  江苏仪征基层粮站系列案件整改进行时  / 赵振宇    王丹妮 

  实证纪法

  如何理解和把握监察法实施条例关于依法撤销案件的有关规定  / 许展   徐磊

  书记说纪

  有效应对腐败手段隐形变异

  揪出“台前木偶”的“提线者”  / 刘乐明

  揭下隐性受贿的“合法外衣”  / 陈    冰

  识破权力寻租的“零存整取”  / 项跃文

  魔高一尺  道高一丈  / 李靔

  名城话廉      

  乌鲁木齐:丝路明珠   廉润天山    吐尔逊·克孜拜克  / 成 斌

  广角

  云南建水县  监督推动安全生产责任落实

  地方动态

  评论

  过好“五关”守住守牢拒腐防变防线  / 黄月

识破权力寻租的“零存整取”  

项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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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传统的受贿仅为短期利益的获取,行贿、受贿者一般会直接权钱交易,但有的党员干部为掩人耳目,替人办事后不急于寻求“回报”,而是“有需要时再兑现”。回顾我们查办的蚌埠市政府原副秘书长王某某案,其中一笔500万元贿款就具有这样的特征。

  2020年,蚌埠市纪委监委在对巡视移交的王某某有关问题线索进行核查了解时发现,王某某在担任蚌埠现代公路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蚌埠市交通局局长期间,涉嫌违规操纵某桥梁和某高速项目产权交易,使得某投资集团从中非法获取巨额利益。该案时间跨度长达10多年,王某某已于2013年调离市交通局,他与该投资集团之间是否存在权钱交易行为?

  调查过程中,专案组通过调取项目相关卷宗资料,紧盯王某某及其家人的银行存款、理财协议、房产等,锁定了一笔500万元的“借款”。2016年3月,王某某以在香港工作的儿子买房缺钱为由从该投资集团“借”了500万元现金,并由其妻子以王某某亲戚李某的名义出具了收条。由于该案手段隐蔽性较强,问题线索笼统分散且以借款名义出现,给审查调查工作带来不小挑战。

  我们严格遵循刑事审判证据标准收集证据,以“清单”形式对办案过程中容易疏漏的环节作出提醒,确保以铁证构筑铁案。在证据收集过程中,涉嫌向王某某行贿的某投资集团老板黄某十分关键,然而黄某不愿配合审查调查,办案同志按照“清单”要求,及时对其进行立案并采取留置措施,获取了关键的证言材料以及王某某涉嫌受贿的录音资料。原来,黄某为感谢王某某的“关照”,曾多次表示要送钱物,均被王某某以“现在用不到,等需要时再说”拒绝,10多年间双方彼此心照不宣,达成了高度的默契。

  这500万元“借款”是否就是权钱交易行为期权化的“障眼法”?我们将审理部门审核关口前移,提前介入审查调查,及时审查证据合法性,依规依纪依法补充完善证据。比如,为查证收条是否为王某某妻子所写,我们在进行笔迹鉴定的同时,通过与李某的谈心谈话,证实了其不认识黄某,也没有签过任何协议书或收条。及时与证人祝某、刘某进行谈心谈话,获取了王某某多次替黄某及其企业打招呼、要求“关照”黄某等证言。针对该案件的重大、疑难、复杂特点,我们在案件审理阶段邀请检察机关提前介入,对案件证据材料进行审核指导,通过完整准确的证据链证明了,所谓“借款”的实质是权力寻租的“零存整取”。

  然而,当专案组同王某某谈话时,却遇到了新的阻力。王某某存在侥幸心理,自认为“只要不交代,组织上就查不清”,试图以虚假信息蒙混过关。我们将王某某涉嫌受贿的相关证据摆在他面前,彻底瓦解了其负隅顽抗的心理。在此基础上,我们抽丝剥茧,全面查清了王某某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1年6月,王某某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10月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50万元。法院认定王某某的罪名、事实、数额,与蚌埠市监察委员会起诉意见书的认定完全一致。

  回顾该案可以看出,不管是“过一阵再兑现”还是“有需要再回报”,抑或是“平时不收钱,节日来上供”,“期权腐败”的把戏,不论如何巧妙终有真相大白的时候,不论披上如何华丽的外衣终会有“衣不遮体”的一天,注定难逃“伸手必被捉”的命运。案件办结后,市纪委监委督促市交通局党委对案件暴露出的问题全面开展系统治理,制定《关于进一步规范系统招标采购项目招标采购方式的指导意见》,完善《交通工程建设项目变更管理办法》,严格遵守“三重一大”决策程序,从源头上防止“期权腐败”行为出现。(作者:安徽省蚌埠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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