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特征。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就推动共同富裕作出一系列重要论述,深刻阐述了共同富裕的重大意义、基础条件、核心内涵、实现路径和具体举措,为扎实推动共同富裕指明了方向。纪检监察机关作为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的专责机关,必须从全局高度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理解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共同富裕的重要论述,把握“国之大者”,将推动共同富裕和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紧密结合,找准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的切入点、关键点,在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中彰显新担当新作为。
强化政治监督,确保党中央推动共同富裕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到位
实现共同富裕不仅是经济问题,而且是关系党的执政基础的重大政治问题。纪检监察机关必须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紧紧围绕党中央关于推动共同富裕决策部署落实情况加强监督检查,做到党中央决策部署到哪里,监督检查就跟进到哪里。
青岛市纪委监委紧扣过渡期形势任务和阶段特点,出台《关于强化政治监督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专项监督的工作方案》,聚焦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突出问题开展靶向式、嵌入式监督,严肃查处某村党支部原书记叶某某违规决定将应发放给村民的土地流转收益用于村集体支出、某村党支部委员陈某某向群众索要钱款等问题,以有力监督确保脱贫攻坚“四不摘”等政策落实落细、扶贫产业项目有效衔接,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先行区提供坚强保障。
紧紧围绕“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要求推进监督治理,让群众得到看得见、摸得着的实惠。聚焦教育、医疗卫生、食品药品安全等12个领域,针对“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条件和审核程序不完善”“跨省市就医结算难、便民惠民政策落实不到位”等难题,深入开展专项整治,累计查处问题641起。督促各级各部门出台解决农民工欠薪及工程款拖欠问题的相关制度。
深入学习贯彻党中央部署要求,坚持实事求是,有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重点解决什么问题。严肃查处在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公共服务供给等重点环节的突出问题,督促相关部门深化治理、整改整治。常态化组织疫情防控专项监督,开展16轮次明察暗访。开展安置房建设和农村危房整改集中监督检查,深化停车管理领域、供热领域、“窗口腐败”问题专项整治,人民群众在共建共享发展中的获得感持续增强。
深化正风肃纪反腐,为推动实现共同富裕营造良好环境
腐败和作风问题是实现共同富裕最大的“绊脚石”。纪检监察机关必须始终牢记“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保持反对和惩治腐败的强大力量常在,以正风肃纪反腐的实际成果护航共同富裕。
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要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倾听群众心声,解决群众诉求,让共同富裕看得见、摸得着、体会得到。市纪委监委坚持“开门接访”,领导带头包案,压实首办责任,及时处置初信初访,提高处置效率,开展化解重点重复信访举报专项行动。2021年全市纪检监察系统接待群众来访举报、查件、咨询等较疫情前的2019年同比下降46.8%,反映村(社区)干部的检举控告同比下降10.3%,人民群众满意度不断提高。
紧盯群众最紧迫的现实需要、最反感的作风问题,对公款吃喝、餐饮浪费等享乐奢靡行为露头就打。建立健全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监测点”和线索处置“四查两看”工作机制,深入摸排推动共同富裕打折扣、搞变通,脱离实际、不深不细,敷衍应付、作风漂浮等突出问题。围绕稳就业、保市场主体等“六稳”“六保”,着力优化营商环境,创新开展“护航项目落地、推动工作落实——纪委监委在行动”,坚决查纠损害营商环境的突出问题,维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累计督促解决问题468个,给予党纪政务处分44人。今年以来,以全市“作风能力提升年”活动为契机,围绕执行落实是否严肃严格、推动工作是否求真较真、谋划部署是否细致细究、为民服务是否务实扎实、履职尽责是否高效快捷,开展“五看五查”专项治理,严肃查处党员干部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等作风问题,推动党风政风社风民风持续向好。
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直接侵害群众切身利益,动摇党的执政根基,必须坚决予以惩治。2021年以来,市纪委监委持续加大对基层干部和公职人员用权的监督力度,查处村、社区违纪违法党员干部1388人。对黑恶案件保持高压态势,推动“打伞破网”转入常态化治理新阶段,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120起,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31人,有力维护了社会的公平正义。
青岛市纪委监委立足职能职责,努力以高质量监督为推动实现共同富裕提供坚强保障。图为空中俯瞰青岛市崂山区王哥庄街道青山村村落远景。
健全制度机制,持续放大推动实现共同富裕工作成效
制度最能管根本、管长远,在推动实现共同富裕的过程中,必须坚持系统施治、标本兼治,通过建立健全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切实提高治理效能。
推动实现共同富裕,必须不断提高党员干部队伍清廉素质,提升基层治理水平。市纪委监委注重把清廉建设的理念、措施贯穿到推动共同富裕的生动实践,持续彰显共同富裕清廉底色。紧盯农村基层这一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出台《关于开展“清廉村社”建设提升基层治理能力的实施意见》,并逐渐向全域延伸,协助市委出台《关于推进清廉建设的意见》,以12个重点领域为引领,推动各区(市)、各部门(单位)分别出台实施方案,明确推进重点,推动清廉建设深度融入社会治理。
廉洁文化是清廉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三不”一体推进的基础性工程。市纪委监委围绕廉洁文化建设制度化、机制化,做了大量有益探索,构建起市、区(市)、镇(街道)和村(社区)四级联动的廉洁文化教育体系,全市已建成清廉园地173处、红色育廉线12条,半小时廉洁文化教育圈初步形成。推动建立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监委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全社会共同参与的领导体制机制,对廉洁文化建设品牌深化、典型培树、考核督导等进行制度固化,推动深化建设成效,形成工作合力。
推动实现共同富裕,关键在于凝心聚力、真抓实干。市纪委监委坚持敢担当、善作为,通过做深做实精准监督,充分激发广大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深化运用“四种形态”,严格落实“三个区分开来”,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容错纠错工作的实施办法》《关于严查诬告陷害为干部澄清正名的十项措施》,营造干事创业良好氛围。容错免责11起20人,澄清不实举报204次220起,查处诬告陷害行为7起7人,跟踪回访干部1985人次,以实际行动鼓励支持党员干部在奋进共同富裕新征程中担当尽责。
立足新发展阶段,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对纪检监察工作提出新的更高要求,必须以更加科学的方式方法、更加有力的工作举措、更加过硬的专业素养,增强服务保障共同富裕的自觉和实效。踏上新征程,市纪委监委将围绕高质量发展主题,扎实推进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以推进清廉建设为抓手,深化正风肃纪反腐,进一步优化政治生态,打造“清廉之岛”,为推动实现共同富裕营造风清气正、积极向上的社会环境。(作者:山东省青岛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