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要求,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坚持政策策略、纪法情理融合。2021年9月,赵乐际同志来内蒙古调研时强调,要坚持实事求是,依规依纪依法,贯彻党的政策策略,着眼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精准运用“四种形态”,认真落实“三个区分开来”,切实做到严管厚爱结合、激励约束并重,努力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相统一。赵乐际同志的讲话令我们感触很深。前不久查处的市车管所腐败窝案串案,就体现了我们对这一要求的贯彻落实。
一段时间以来,市车管所为民服务意识淡薄,部分民、辅警利用职务之便与“黄牛党”“黑中介”勾结,违法办理牌证业务,违规参与驾校、机动车检验机构和社会化服务机构等经营活动,社会反映强烈,群众深恶痛绝。2021年政法队伍专项整治期间,我们在上级纪委监委统筹调度下,以“室组地”联动模式牵头成立专案组,与公安机关成立“双专班”开展联合办案,围绕群众密切关注的车驾管业务中部分公职人员涉嫌违纪违法犯罪的问题线索进行核查,给予5人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斩断了存在多年的车管利益链。
查处不是目的,审查调查最终还是要教育警醒挽救干部。即使对严重违纪违法、运用第四种形态处理的,也不能放任不管。在审查调查该案中的“极少数”时,我们根据每个人的工作履历、家庭环境、人生经历情况不同,研究制定“一把钥匙开一把锁”的谈话方案,深入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帮助他们找回初心、唤醒公心,使其真正从内心认错悔错,在认识到纪法刚性的同时,也感受到我们执纪执法的温度。
除了“极少数”,该案还涉及不少党员干部、公职人员,他们的问题性质、涉案情节、主观态度等不尽相同,这就要求我们在处理时不能“一刀切”,而要综合考量、分类处置。办案过程中我们发现,市车管所的大多数民、辅警都是自学校毕业就进入这里工作,由于“潜规则”盛行,长期以来上行下效,导致他们对于权力边界的认识逐渐模糊。一位80后辅警在忏悔录里的话令我印象深刻,“我们就像一群鱼,在水里游啊游,找不到方向,领导在前面游,我们在后面跟着游,以为目标是大海,结果游进了臭水沟”。这既反映出一个单位政治生态恶化对干部成长带来的不良影响,也提醒我们在处理时精准把握政策、用好“四种形态”。
案件发生以后,我们协同驻在单位为全体车管民、辅警讲解政策法规,先后组织3轮378人次谈心谈话,在充分做好安全措施的基础上,采取全警覆盖“普遍谈”、带着问题“直面谈”、起底线索“重点谈”、紧盯关键“提醒谈”等方式,统筹运用党性教育、政策感召、纪法威慑,帮助有问题的民、辅警认识错误、主动讲清问题。经过我们的努力,65名民、辅警打消思想顾虑,主动向我们说明了问题。我们按照“自查从宽、被查从严”原则,依规依纪依法对他们作出处理,其中62名民、辅警受到第二种、第三种形态处理。
案件虽已办结,但该系统干部队伍特别是受处分党员干部的思想和工作状态怎么样,依然牵动着我们的心。我们按照自治区纪委监委要求,召开警示教育大会,认真做好回访,避免出现重查处轻“治病”、重惩戒轻教育,甚至一处了之、不闻不问的情况发生。在以案促改期间,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协助驻在单位召开了一次集体性警示教育大会,并对受处分的党员干部开展了“一对一”谈心谈话,让“大多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通过回访教育,帮助受处分干部改正错误、重拾信心,激发担当尽责、干事创业的内生动力。(作者: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代理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