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9月,十一届山东省委第十轮巡视启动,省纪委监委第一监督检查室副主任张志华有了“新职务”——巡视组不驻组副组长。
“不参与巡视具体业务,根据实际需要到巡视组驻地开展工作。”张志华向记者介绍,在巡视某省直单位党组织时,因该单位一名领导干部问题线索正进行初核,他第一时间与巡视组沟通;巡视组对该干部“重点关注”,就相关问题全面调查了解。最终,该干部因违规违纪受到严肃处理。
透过“不驻组副组长”这样的举措可以看到,各监督主体协同配合、同向发力的探索创新在山东渐成常态。这背后,是“四项监督”统筹衔接制度机制正在发挥作用。
统筹衔接,根本在“统”。山东省纪委监委进一步强化领导指导,省纪委常委会多次召开会议,传达党中央有关要求和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有关会议精神,研究部署“四项监督”统筹衔接的重大问题、重点项目。针对近年来各监督主体协作配合不断增加的实际,省纪委监委制定《日常监督工作办法(试行)》,理顺委机关与派驻机构、委机关与巡视机构、上下级纪委监委、机关各部室之间关系,完善监督力量统筹、监督成果共享、衔接事项协调等机制,对各项措施使用及程序作出细化规定。可以说,完善的领导体制、健全的制度规范,为各项监督贯通融合夯实了基础。
如果说“统”解决的是体制机制问题,确保改革平稳有序,那么“接”则针对使各监督主体实现合理调配,做到攥指成拳而破题。不久前潍坊市开展的一项整治活动,就直观地体现了“四项监督”是如何协作配合的——
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工作部署,2021年7月起山东在全省开展停车管理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省纪委监委督促职能部门全面梳理停车管理职能,建立责任、问题和任务“三项清单”;潍坊市纪委监委同步推进,开设停车管理投诉专区,对各类停车场全面摸清底数;市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深入驻在部门调研摸排,督促完善整改台账;市委将该内容纳入市县两级专项巡察。纪律、监察、派驻、巡视巡察环环相扣,打出一套漂亮的“组合拳”。实践证明,通过将人员力量、措施手段、数据信息等监督资源统一配置,使各监督主体“衔接有方”,能够将系统优势充分激发出来。
衔接机制的有效,既强化于整体的考量谋划,也离不开各监督主体担当作为,发挥各自优势、合力进行攻坚。如在中央环保督察整改监督、人防系统腐败问题整改监督等任务中,山东省纪委监委监督检查室强化统筹把关与协调保障职能,把握整体进展和效果;派驻纪检监察组督促驻在部门履行监管职责,对发现的问题全面整改;各地纪委监委积极配合,从“一盘棋”角度看待室、组提出的协作请求,大家一起齐心协力推进工作。2021年以来,在省纪委监委第四监督检查室推动下,市级纪委监委普遍与驻地高校建立全面合作关系,经指定管辖,高校纪检监察机构与地方纪委监委联合办案,对4起案件的被审查调查人采取了留置措施。
巡视是党委(党组)履行全面监督职责的直接抓手,对带动其他监督具有撬动效应。山东省委巡视办分别与省纪委监委多个业务室制定协作配合办法,实现日常情况沟通、巡前介绍情况、巡中会商研判、巡后共督整改“四个常态化”。济宁市率先出台巡察整改成效量化评估办法,明确由纪委监委、组织部门和巡察机构联合对被巡察党组织整改情况进行多维度量化评估;曲阜市则采取“一轮一起底”的方式,协调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对被巡察单位整改情况进行联审把关,实现每轮反馈问题见底清零。
除了加大“统”的力度、强化“接”的意识,还应找准找实工作落地的切入点、着力点。近年来,山东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聚焦重点任务、重要环节加强协同协调,在系统观念引领下不断探索,取得良好效果。
在审查调查方面,建立“室企地”联合办案模式,有力提升审查调查质效。比如,经上级纪委监委指定管辖,与山东钢铁集团纪委联合查办山钢股份有限公司莱芜分公司原副总经理刘立华、山钢股份营销总公司型钢销售部原经理李振涛等系列严重违纪违法案时,日照市东港区纪委监委遇到的最大问题就是钢铁行业相关专业知识的匮乏。对此,省纪委监委第五监督检查室全程督办,山东钢铁集团纪委抽调专业人员提供业务技术支持,协助联合办案组深入了解行业规律和作案手法,案件在短时间内实现突破。
系统发力、系统施治,不仅适用于查办具体案件,也适用于作风建设。山东省纪委监委注重发挥党风政风监督室综合协调职责,围绕重点任务和工作要求,着力在方式方法上加大创新力度。“我们建立‘直通车’机制,明确市、县(市、区)纪委监委发现的省直部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直报省纪委监委,同时用好监督贯通应用平台,整合信访举报、党风政风监督、案件管理、巡视巡察等资源,开展专项数据分析工作,增强精准发现问题能力。”
在以案促改工作中,同样不能“单打独斗”,应加强各部门联动配合,形成从线索处置到案后整改工作闭环。在省高级人民法院个别庭室私设“账外资金”相关案件查办后期,山东省纪委监委第三监督检查室会同驻省高级人民法院纪检监察组开展专题调研,同时联合督导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对案件进行深刻剖析,推动全省法院系统自查自纠,全面清理私设“账外资金”问题,进一步筑牢思想防线、堵塞制度漏洞。
随着认识和实践不断深入,“四项监督”力量整合运用正在不断增强,合力效果进一步显现,改革取得重要阶段性进展,为推动纪检监察工作迈上新台阶提供有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