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年来,我们党持续探索建立健全符合自身实际的党内法规制度,从无到有、从少到多、从分散到系统,已经形成比较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及时总结概括党内法规建设的宝贵经验,有助于进一步把握规律,持续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
旗帜鲜明讲政治。党内法规是体现党的统一意志、规范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活动、依靠党的纪律保证实施的专门规章制度。与法律、道德等社会规范相较,政治性是党内法规的首要特点,也是党内法规审查的首要标准。纵览我们党百年法规建设历程,无论是指导、规划党内法规建设的政策性、规范性文件,还是党内法规制度条文本身,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始终是摆在首要位置的,对政治性的突出要求体现在方方面面。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将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制度体系摆在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突出位置,制定出台一系列基础主干党内法规,在制度层面把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落到实处,把“两个维护”落到实处,为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提供了有力保障。
以服务人民为旨归。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我们党的根本宗旨,也是推进党的各项建设的基本要求。党章明确规定,“党除了工人阶级和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没有自己特殊的利益”“党在任何时候都把群众利益放在第一位”。法治的基本规范价值在于维护公平正义、保护人权,规范并引导人与国家、社会、自然等的关系。我们党作为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领导主体,始终坚持良法善治的法治理念,党内法规的各类规范内容均紧紧围绕以人民为中心展开,充分彰显了我们党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鲜明特色。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新要求新期待,系统研究谋划和解决法治领域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把体现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愿望、维护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落实到依法治国全过程,筑牢人民美好生活的法治之基,生动践行了“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根本目的是依法保障人民权益”。
体现从严管党治党的要求。为了保证党的先进性、纯洁性、革命性、纪律性,我们党在百年党内法规建设过程中始终高度重视从严管党治党。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在关于党内法规建设的重要论述中多次明确提出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加强党内法规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长远之策、根本之策”,强调应秉持自我革命的坚定信念和高度自觉,坚持纪在法前、纪严于法。随着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实践的纵深推进,广大党员干部尊规学规守规用规意识明显增强,党内法规制度优势较好转化为党管党治党、治国理政的治理效能。
着力构建法规制度体系。百年管党治党制度建设历程中,党内法规体系的建立和完善经历了从自发到自觉的发展态势。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思想建党与制度治党相结合,出台一大批标志性、关键性、引领性党内法规,全方位推动形成比较完善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党内法规不仅在数量上实现了跨越式发展,而且在立规质量和体系建设方面,同样取得了重大成就。党的十八大以后,党中央针对全党全军全国重大问题,及时制定修订146部实践亟需、务实管用的中央党内法规,实现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各方面党内法规制度的全覆盖。截至2021年7月1日,中央党内法规共211部,部委党内法规共163部,地方党内法规共3241部。以党章为根本遵循的党内法规体系已经形成,建起了全面从严治党的“四梁八柱”,彰显了我们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的决心。
《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将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有机统一作为建设法治中国的重要原则。根据规划,到2025年,包括党内法规体系在内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初步形成,构建“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备、运行有效的党内法规体系”。未来,应坚持把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放在党和国家事业全局中、放在党的长期执政中来谋划和部署,不断完善党内法规体系,更好保障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有机统一,持续推进包括党内法规体系在内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全面落实中央法治建设规划。(作者单位:江苏省社会科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