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新征程中,不少村(社区)基础设施建设力度逐年加大、资金投放集中,如何搞好集体资金、资产和资源的管理,成为上下共同关注的问题。落实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的工作部署,各地积极探索开展村(社区)集体“三资”提级监督试点工作,把“上对下监督”的组织优势和“面对面监督”的距离优势有机结合,着力破解基层监督力量薄弱、靶心不准、碍于情面等难题。
自上而下的组织监督是最管用、最有效的监督方式。不同于村(居)务监督委员会的监督职能,提级监督在监督对象和监督内容上更聚焦、更精准,是日常监督的一种强化。对象上,提级监督直指村(社区)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抓好这些管理“三资”的“关键少数”,也就牵住了“牛鼻子”,可以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内容上,提级监督采取“一领域一专项、一地域一方案、一事一提级”等方法,可以相对集中于人、财、物,聚焦关键环节实行强有力的监督。从各地试点情况看,提级监督正是用“级差”打破基层“熟人壁垒”,推动把真管真治、严管严治的力度传导到了基层末梢。
监督沉下去,问题才能浮上来。通过下沉到村(社区),与村(社区)干部零距离接触、与村(居)民心贴心交流,提级监督能够更好掌握重点村(社区)的政治生态全貌,对主要监督对象也实现了从“档案见面”到“思想见面”、从“背靠背”到“面对面”的转变。一些参与提级监督的同志反映,过去长期潜伏的问题现在逐渐显现出来,过去长期反映的问题现在也逐步得到解决。
总的看,各地在探索开展提级监督的过程中取得了良好效果,但也还存在一些问题。比如,个别乡镇(街道)党(工)委主体责任意识不强,认为提级监督是县(市、区)纪委监委对村(社区)党组织的直接监督,与乡镇(街道)党(工)委关系不大,在一些工作上没有发挥良好的协调作用;提级监督工作主要由县(市、区)纪委监委纪检监察室和乡镇(街道)纪(工)委人员承担,而这些人又大多是审查调查或巡察业务骨干,经常被抽调参与上级办案或巡察等工作,下沉一线监督力度不够;等等。这些问题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上对下监督”和“面对面监督”优势的发挥,需要在下一步的实践中着力破解。
前不久发布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意见》指出,强化基层纪检监察组织与村(居)务监督委员会的沟通协作、有效衔接,形成监督合力。我们期待各地在对重点村(社区)开展提级监督的过程中,更好地盯住人、管住钱、压实责任,为把监督寓于基层治理之中贡献更多经验。(沈 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