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以来,为强化对基层的监督,各地普遍建立了“协作区+街镇纪(工)委+村(居)务监督委员会”的基层监督体系,监督乏力、受人情干扰等问题有了一定改观。然而,行业主管部门监管不到位、村(居)务监督委员会作用发挥不明显、群众参与监督热情和意愿不强等问题依然突出。
怎样激发基层监督各参与主体的积极性、推动形成监督合力?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巢湖市在探索对重点村(社区)开展提级监督过程中,注重统筹整合区(市)、街镇、村(社区)三级监督力量,充分发挥纪检监察协作区、行业主管部门、村(居)务监督委员会监管作用,围绕“日常监督、重点监督、全面监督”3个方面,立足问题线索提级办理、离任审计、专项巡察等8项监督方式,推动“三资”管理工作台账化、资产运营规范化、监管机制体系化。
开展提级监督,联动协作是关键。一方面,对外联动,注重发挥职能部门监督作用。为摸清“三资”底数,包河区纪委监委会同区财政局、区农林水务局、区审计局组成联合调研组,全面了解掌握常青街道仰光社区、同安街道卫岗社区这2个试点社区在集体收益、投资项目、资金使用、征地拆迁及惠民政策等方面的相关情况,最终结合城市化村居特点,确定将小额零星工程中招标、施工、变更、支付这4个重要环节的监督提级至街道纪工委,将房产租赁中项目确定、底价评估这2个重要环节和自行招租全过程的监督提级至纪检监察协作区,并制定《房产租赁提级监督暂行工作办法》《小额零星工程招标提级监督暂行工作办法》。另一方面,对内协作,注重统筹各方监督力量。巢湖市纪委监委相关责任部室、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各纪检监察协作区共同发力、同频共振,深入提级监督试点工作全流程,充分运用明察暗访、谈心谈话、抽查检查等监督方式,聚焦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工程建设项目等群众关心事项,督促试点单位和有关职能部门认真履行职责。
开展提级监督,激活“末梢神经”不可少。在发挥原有监督职能的基础上,包河区明确居务监督委员会在提级监督中应发挥“信息员”作用,在开展自行招标、招租事项时,预先报告街镇纪(工)委,由街镇纪(工)委“吹哨”,组织街道“三资”办相关人员,联合纪检监察协作区,对小额零星工程、房产租赁重点环节进行全过程监督。此外,在充分与街镇、区直相关部门座谈、征求意见基础上,包河区还编制了5类18项村(社区)“小微权力”的工作流程、责任清单、禁止事项,为村(社区)干部廉洁履职划出红线,并将流程图制成公示牌,在试点社区“两委”办公场所挂牌公示,制成手册印发居务监督委员会、街镇纪(工)委、纪检监察协作区。这些举措将监督触角延伸至最基层,既有助于激活基层监督“末梢神经”,充分发挥群众监督作用,又有助于在监督实践中提升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履职能力。
以提级监督为契机,促进各类监督贯通融合,进一步增强基层监督治理效能。巢湖市探索对试点乡镇开展专项巡察,从经济发展和党的建设方面进行全方位把脉会诊,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开展督导,提出整改意见,推动整改责任落实,有效推动提级监督与巡察监督相融合;探索组织对村(社区)“两委”主要负责人进行离任审计,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评价其任期内的工作业绩,为考核、选拔村(社区)干部提供重要依据,有效推动提级监督与审计监督相融合;明确对涉及村(社区)“两委”主要负责人的问题线索交由片区纪检监察协作区办理,对群众反映强烈、性质严重的问题线索由市纪委监委直查直办,强化震慑力。
2020年5月,巢湖市委第三巡察组对夏阁镇巡察时,发现该镇元通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在2017年实施为民服务大厅新建工程过程中,涉嫌套取工程款挪作他用。随后,中央第五巡视组在安徽巡视期间又向巢湖市移交了相关问题线索。考虑到问题线索较为复杂、群众反映强烈,经问题线索排查会集体研究,巢湖市纪委监委决定对该线索进行提级办理,明确由一位市纪委常委包案负责,由市纪委监委第一纪检监察室直查直办。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纪委监委第一纪检监察协作区成立督查小组,对社区回迁房分房开展提级监督。
提级监督不是越过镇街党(工)委和纪(工)委的监督,而是区县一级与乡镇(街道)一级联动的合力监督。各试点镇街党(工)委要在“三资”提级监督试点工作中全面落实主体责任,发挥头雁作用,统筹抓好试点村(社区)“三资”管理、日常监督检查及村(社区)“两委”主要负责人离任审计发现问题整改等工作。各镇街纪(工)委也要继续发挥“贴身”监督、“前哨”监督的优势,将提级监督融入日常监督之中。
监督上提一级,监督力量更强,监督方式更灵活,异地监督效果更好,有效避免了熟人监督难等问题。同时,提级监督让监督直抵基层末梢,使监督职能得到进一步加强,执纪效果得到进一步提升,真正打通了基层监督“最后一公里”。(作者单位:安徽省合肥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