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监察建议是纪检监察机关做实监督第一职责、基本职责的有效手段,也是一体推进“三不”的重要抓手。本刊约请重庆市巴南区、海南省三亚市两位纪委书记,结合制发纪检监察建议书、督促纪检监察建议落实的具体实践,谈用好纪检监察建议、发挥标本兼治作用的思考体会。
对症施治让“清水衙门”变“清”
蒋成昆
一个核定机关编制只有3名的区级人民团体的负责人,为何能在6年时间里,不断将单位业务直接交予亲属承接,而未受到任何监督和约束?巴南区纪委监委查处了区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原专职副主席夏某案后,我心中一直不能平静。
去年5月,区纪委监委在监督检查中发现,区社科联原专职副主席夏某于2010年至2016年期间,先后将22笔社科杂志编印业务交给丈夫曾某开办或挂靠的公司承接,并采用现金支付,曾某从中获利20余万元。最终,夏某受到撤销党内职务、撤职处分,降为四级调研员,并全额退缴违纪款和获利款。
案子虽已查清,但如果不能从根本上堵塞漏洞,难免有人重蹈覆辙。出于这样的考虑,我召集区纪委监委相关部室负责人,就如何督促发案单位抓实整改、防患未然开展讨论。大家一致认为,以发放监察建议书的方式,督促区社科联进行整改,有利于发挥案件查处的治本功效。
为确保监察建议具有针对性,区纪委监委坚持以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确定的具体事实为依据,深入剖析发案成因、特点和规律。回顾该案可以发现,夏某的问题从表面上看发生在业务工作中,但决不仅仅是业务问题那么简单。区社科联是全区社会科学界学术性人民团体,其机关纳入机构编制管理,设1名专职副主席主持全面工作,2名一般干部分别担任出纳、会计。编制少、人员少、资金量少,该单位可谓典型的“清水衙门”。
“衙门”虽小,但其负责人的自由裁量空间却不小。相较于其他区级人民团体,区社科联成立时间较短,除了组织人事关系由区委宣传部代管外,其他事务均自行决定实施。这样的监管机制使其看似“被监管”,但实际上并未有明确的监管主体对其实施长期、有效的监管,最终导致整个单位的日常运行长期处于“似管非管”的状态中。
制度漏洞也是造成“清水衙门”不“清”的重要原因。我们发现,区社科联没有针对社科普及、理论研究、学术交流等活动,分门别类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和管理制度,甚至以“麻烦”为由,不执行“三重一大”决策程序,不遵守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制度形同虚设,给了夏某以可乘之机,使她能够把公家当自家、把公款当私物,一人“拍板”确定服务单位,直接用现金支付活动款项。
深挖症结,才能对症下药。作为政治机关,我们不能就事论事、就业务论业务,而要坚持从政治上分析和把握,针对该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履行职责存在的问题等提出建议。区纪委监委经过梳理汇总和反复研究后,形成了监察建议书,督促区社科联建立完善内控制度,严格遵守政府采购相关规定,规范财务管理,完善议事规则,严格遵守“三重一大”决策程序。
按照区纪委监委监察建议台账挂账销号管理要求,我们不但对区社科联明确整改要求和时限,而且采取书面提醒、现场检查等方式全程督办,及时纠正停留在表面、作用不大、与实际情况不相符的整改措施。如今,区社科联的相关项目严格按流程在政府采购网上公开招标,确定服务单位并签订正规合同,按合同进行采购及支付。财务管理方面,所有财务交由区委宣传部统一管理,费用支出严格采用公对公转账和公务卡支付。该单位还建立了《巴南区社科理论研究课题管理办法》《巴南区人文社会科学普及基地管理办法》等财务支出管理办法,明确1万元以上的活动方案须经区社科联开会研究,并提交区委宣传部部务会审定通过后才能实施。
这封监察建议书不仅给发案单位带来了变化,也为类似的“清水衙门”敲响了警钟。区红十字会主动排查自身问题,在发现某日机关库存现金存在短款问题后,立即组织会计和内审人员盘点清理,并举一反三,修改完善《机关财务制度》,明确会计每次做账后都应盘点出纳现金余额,并将报表交相关负责人审核。在各单位自查基础上,区纪委监委对纳入机构编制管理的人民团体、社会团体机关开展拉网式监督检查,及时纠正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督促相关团体机关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强化主体责任、监管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实,发挥查处一案、教育一群、整改一片、治理一域的作用。(作者:重庆市巴南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区监委主任)
跟踪问效防止“一发了之”
陈祥军
“我组将以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为契机,切实履行派驻监督职责,持续开展跟踪问效,督促市公安局党委严格落实我委发出的纪律检查建议。”日前,三亚市纪委监委驻市委政法委纪检监察组组长就一份纪律检查建议书落实的监督情况向我作了汇报。
2020年,三亚市纪委监委审查调查发现,市公安局海棠湾分局某派出所所长方某收受某涉恶团伙财物,故意包庇其盗采砂土行为,方某还伙同派出所协警倒卖砂土并从中获利,甚至长期放纵他人在辖区开设赌场,非法收受“保护费”。市公安局海棠湾分局等单位的13名党员干部集体涉案,社会影响恶劣。
针对这一典型案件暴露出的公安执法领域廉洁风险,市纪委监委在案件查结后,及时向市公安局党委发出《关于进行公安执法领域整改的纪律检查建议书》,提出要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认真梳理各执法岗位和执法环节存在的廉洁风险点,评定风险等级,针对风险点制定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和建章立制等方面的建议。
这份给市公安局党委的纪律检查建议书是2020年12月发出的,当时我还未担任三亚市纪委书记。但在我看来,以案促改、以案促治并不是一蹴而就的,只有盯住不放、跟踪督办,才能维护纪检监察建议的严肃性、权威性,确保整改落实到位。所以到任后,我就要求及时跟踪这份建议书的落实情况,督促抓好执行,防止“一发了之”。
纪律检查建议开出“药方”,真正让“药方”发挥作用关键在压实主体责任。由此,我要求市纪委监委相关室组首先要抓牢市公安局党委主体责任,督促党委班子特别是“一把手”担起整改责任。根据我们的建议,市公安局党委立行立改,从领导班子、重要岗位、一般岗位3个层面开展廉政风险防控排查,及时堵塞漏洞。如针对辖区民警在执法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选择性执法、随意性执法等廉政风险点,市公安局党委完善民警现场执法同步录音录像工作制度,加强对“黄、赌、毒”重复警情分析研判,定期安排不同辖区的民警开展交叉执法检查,开展跨部门跨区域的突击检查和打击行动,着力确保执法客观公正。
信任不能代替监督。为强化纪律检查建议执行效能,我们采取“监督检查室+派驻纪检监察组”方式,既分工负责、又相互协作,形成“室组联动”的监督合力。市纪委监委第二监督检查室负责监督检查市公安局党委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情况,指导和督促派驻纪检监察组开展监督检查工作。驻市委政法委纪检监察组强化对市公安局党委落实整改事项的日常监督,如针对建议书中指出的对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认真开展排查的要求,通过查看工作台账、开展个别谈话、核实整改措施等方式,对市公安局落实党风廉政教育制度、开展廉政谈话等方面的情况进行实地了解。同时,该组还通过谈话提醒等方式,及时帮助党员干部发现问题、分析问题、有效整改问题。
对市公安局党委反馈的整改情况,我们还坚持不简单地收报告、听汇报,而是要求驻市委政法委纪检监察组根据纪律检查建议逐条进行审核把关,及时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回头看”,防止其在整改过程中“走过场”、搞“文件整改”,确保纪律检查建议不打折扣、落地见效。
经过一段时间的跟踪督办,纪律检查建议书的标本兼治效果初步显现,市公安局党委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不断增强。该局进一步规范了执法执勤操作规程和“三重一大”等议事规则,使规范“固化于制”,用制度挤压权力的寻租空间。不断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加强前期预防、中期监控、后期处置的风险防控闭环管理“三道防线”建设,强化对民警“八小时外”活动和辅警队伍的监督。同时,组织民警、辅警观看《伸手必被捉》《破坏营商之害》等警示教育片,参观“以案释纪法 自警守廉洁”警示教育巡展,督促他们做到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作者:海南省三亚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代理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