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各级领导班子“一把手”是“关键少数”中的“关键少数”,领导干部责任越重大、岗位越重要,就越要加强监督。《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把加强对“一把手”监督作为一条主线,贯穿全篇各个部分,让“一把手”时刻感受到用权受监督。
自上而下监督。上级对下级尤其是上级“一把手”对下级“一把手”的监督最管用、最有效。各级党委(党组)要加强对所管理的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上级“一把手”必须抓好下级“一把手”。一是善用谈话制度。这是我们党长期坚持、行之有效的好办法。《意见》规定了党委(党组)“一把手”开展对下级“一把手”的任职谈话、监督谈话,要求落实纪检机关、组织部门负责人同下级“一把手”谈话制度。谈话制度落脚在对一般性问题的及时提醒和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批评教育,出发点是抓早抓小、防微杜渐。二是强化巡视监督。《意见》明确巡视巡察工作要紧盯“一把手”,将“一把手”工作、生活情况作为必谈内容,将“一把手”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和廉洁自律情况在巡视巡察报告中单独列出,进一步发挥巡视工作“发现问题、形成震慑”的作用。三是严格干部管理。《意见》把日常性监督和经常性管理相结合,规定在任职回避、定期轮岗、干部交流、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拟任人选把关、干部考核方面,对“一把手”实行更严格的管理制度。四是重视信访举报。信访举报是发现问题的重要渠道,《意见》规定党委(党组)要重点了解掌握群众对“一把手”的反映,并对涉及下级“一把手”的信访举报问题进行专题分析,更好开展日常监督工作。
突出监督重点,紧盯“一把手”
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管住“一把手”必须从党内政治生活严起。《意见》着力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围绕加强对“一把手”的监督作出规定。一是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民主集中制是党的根本组织原则,是党内政治生活正常开展的重要制度保障。《意见》规定,加强对“一把手”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情况的监督检查,防止出现搞一言堂甚至家长制问题。二是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党的组织生活是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内容和载体,是党组织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监督的重要形式。《意见》要求坚持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制度,“一把手”要按规定对组织约谈函询等问题实事求是作出说明,组织部门重点检查“一把手”是否带动民主生活会真正红脸出汗、开出辣味。三是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意见》旨在提高领导班子解决自身矛盾和问题的能力,要求“一把手”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明确领导班子成员之间应当经常交换意见,发现“一把手”存在重要问题的可直接向上级党组织报告。
督促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意见》专门对严格执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度,落实“一把手”第一责任人职责作出规定。一是用监督传导压力、推动落实,明确党委(党组)要加强对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下级“一把手”落实责任不到位、问题比较突出的及时约谈。二是发挥纪检机关协助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职责,规定纪检机关通过抓好组织实施和督促检查、提出整改建议等方式,推动第一责任人切实履行职责。三是坚持结果导向和目标激励,要求将主体责任考核结果作为对“一把手”选拔任用、实绩评价、激励约束的重要依据。四是强化责任追究,规定对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不担当、不作为的,依规依纪追究责任。
要求自觉接受监督。发挥好“一把手”在自觉接受监督上的示范表率作用,对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管理好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具有重要意义。为此,《意见》将加强对“一把手”监督和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的要求相贯通,强调“一把手”要以身作则,自觉接受监督。具体从五个方面作出规定:一是“一把手”必须旗帜鲜明讲政治,带头做到“两个维护”,这是坚定维护党的政治原则的体现。二是“一把手”必须带头落实党内监督各项制度,在履行管党治党责任、严格自律上当标杆、作表率,这是履行政治责任的体现。三是领导干部要带头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主动向党组织请示报告工作,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这是遵守政治纪律的体现。四是领导干部要自觉反对特权思想、特权现象,廉洁治家,这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体现。五是领导干部要始终保持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这是带头营造风清气正政治生态的体现。这五个方面规定把政治标准和政治要求贯穿加强监督的始终,有利于推动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以政治上的提高,强化主动接受监督的自觉。(作者: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法规室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