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为切入口,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决贯彻党中央要求,顺应人民群众期盼,认真履职尽责,持续紧盯惠民政策落实、扶贫和民生领域腐败、黑恶势力“保护伞”等开展专项治理,推动解决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使群众感受到了实实在在的变化,有了更多更直接更实在的获得感。
群众身边无小事。我们党的根基在人民、血脉在人民。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时刻把群众安危冷暖放在心上,把群众的小事当作大事办,不断化解群众遇到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才能赢得群众的信任和拥护,巩固厚植党长期执政的政治基础。如果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得不到有效解决,甚至求助无路、告诉无门,群众会怎么看党和政府?党的政策不落实、群众反映问题不解决,往往与干部为政不廉、担当不够、公私不分、亲清不分有关系,需要纪检监察机关发挥好监督作用。黑龙江省纪委监委立足省情实际,坚持分类推进、靶向施策,把群众普遍关注、反映强烈和反复出现的问题摆在更加突出位置,推动解决房地产领域信访、老旧小区改造、农村饮水安全、殡葬领域乱象等一批群众最急最忧最盼的问题,同时深挖问题背后的腐败和失职渎职行为,严肃查处一批违纪违法干部,取得可检验、可评判、可感知的实际成效,增强了党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从实践中获得启示,纪检监察机关是政治机关,干的是政治工作、人心工作,顺应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是基本工作导向,必须提高政治站位、站稳人民立场,从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出发,把群众满意作为检验工作成效的根本标准,让人民群众在全面从严治党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关键在坚持系统施治、标本兼治。推动解决群众的难点痛点焦点问题,是一项项系统工程,除了加强纪检监察机关内部协同,还涉及其他部门的协作配合,需要加强统筹协调。黑龙江省纪委监委以开展专项治理为抓手,推动省市县上下贯通,机关、派驻、巡视左右衔接,纪检监察机关内部协同发力,督促市(地)党委落实主体责任、部门党组(党委)履行行业监管责任,推动构建综合治理工作格局,形成了强大合力。同时,还深入做好专项治理“后半篇文章”,加强教育、强化监管、完善制度、堵塞漏洞,形成了长治长效的工作机制。实践告诉我们,推动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不能雨过地皮湿、活动一阵风,需要持续用力、标本兼治。一方面要坚持系统观念,继续推动各相关主体加强协作配合,另一方面要贯彻一体推进“三不”理念,跳出一案、一事、一域,从查处个案向解决共性问题拓展,形成常态化解决问题的有效机制,常抓不懈、保持长效。
发挥监督在基层治理中的作用,精准发现、有效解决问题。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大多发生在基层,一方面表明基层治理存在问题、不足,另一方面也反映了基层监督还存在缺位、失位。黑龙江省纪委监委通过把基层监督做实,既保障了党中央惠民富民、共同富裕政策措施落实落地,也为群众参与监督提供了渠道、捆住了基层小微权力的任性,还通过监督发现问题、倒逼整改,推动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一体落实,促进了基层治理水平的提升。实践引人思考,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完善和水平提升,强化基层监督是不可或缺的一环。要借助专项治理形成的群众基础和强大势能,以点的突破带动面上提升,消除阻碍制度政策执行、影响基层治理能力提升的消极因素,让“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的重要作用在基层充分释放出来。同时,压实基层党组织主体责任,通过推动监督下沉、监督落地,发挥监督在基层治理中的基础性、保障性作用,探索监督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推动基层治理提质增效。
工作成效如何,最终要由群众来检验评判。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必须站稳人民至上根本立场,贯彻好党的群众路线,不断增强监督实效,让群众感到自己的事情有人管、利益有人护,更加直观感受到正风肃纪反腐就在身边,以维护群众切身利益的工作实效取信于民,惠及于民,确保党的执政基础坚如磐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