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月召开的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指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首先要从政治上看。这就要求我们深刻认识腐败问题的本质是政治问题,坚持查办案件首先从政治问题查起。回顾我们查办的贵溪市(鹰潭市下辖县级市)委宣传部原四级主任科员朱英福案,我对这一要求有着更为深切的体会。
2019年,鹰潭市纪委监委接到中央扫黑除恶督导组移交的反映朱英福的问题线索。经过核查了解,我们发现朱英福涉嫌违纪违法问题主要发生在1998年至2015年,他通过违规插手工程项目、违规借贷、插手干预干部选用等方式,非法获取利益1500余万元,问题时间跨度之长、涉及人员之多、涉案金额之大,在贵溪乃至鹰潭十分罕见。
一名普通干部怎么会有如此大的“能量”?初核结果表明,朱英福利用长期在领导身边采访报道、随领导出席各种场合等机会,刻意接触贵溪市委少数领导,包装成与领导有特殊关系,树立起实力强、靠山硬、关系广的形象,乘势扩大影响力,并利用影响力插手乡村干部选用、干预基层组织决策,被称为“地下组织部长”。一些想走捷径的党员干部不信党组织、信“地下组织部长”,期望进入其“圈子”为仕途发展增加“砝码”,热衷于拉关系走“后门”,严重破坏了当地的政治生态。
集体研判后,我们认为针对这一问题线索,不能仅看朱英福的级别,更要从该问题对当地政治生态造成的影响出发,从政治上分析和把握。在向鹰潭市委汇报并请示省纪委监委后,市纪委监委决定提级办理,按照全域一体模式,从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抽调精干人员成立工作专班,集中力量查办朱英福案。省纪委监委主要领导先后6次作出指示批示,指导我们从政治上认识和把握朱英福的经济问题,深挖其背后的政治问题。鹰潭市委主要领导坚定支持查处重要涉案人员,旗帜鲜明为纪检监察机关撑腰鼓劲。
朱英福案涉及多个领域,但我们坚持首先从政治问题查起,围绕朱英福在政治上坐大成势的发展脉络深挖彻查。调查发现,朱英福大搞团团伙伙、拉帮结派,大肆染指选人用人,他打招呼推荐的科级干部达60余人次,其中很多干部被使用,反之,不在其圈内的干部则遭到打压。2012年,贵溪市拟提拔1名副局长,贵溪市委分管领导和该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推荐群众口碑较好的一位干部,而朱英福插手干预,让圈内朋友顺利“上位”。2013年,某干部经贵溪市委集体研究拟任某局局长,因其非自己圈内人员,朱英福向相关领导刻意诋毁该干部的能力,终止了该干部的任职。
正是坚持从政治问题入手,我们抽丝剥茧,全面查清了朱英福18年间的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0年9月,朱英福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12月被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八年。
与此同时,我们坚持把做好思想政治工作贯穿办案始终,把查办案件的过程变成教育人、挽救人、改造人的过程,做到既有“硬度”又有“温度”。鹰潭市纪委监委出台敦促涉案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主动投案、主动交代问题的通告,促使23名县级干部、16名科级干部放下包袱、说清问题。根据问题情节、认错态度和日常表现,分类处置涉案党员干部85人,其中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73人。
随着查案工作的深入推进,我们也逐步认识到,朱英福案表面是选人用人问题,深层次反映的是管党不严、治党不力等政治问题。修复当地政治生态,必须标本兼治、压实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在严肃查处朱英福案的同时,我们对贵溪市委、执纪执法单位、基层党组织等失职失责问题,实事求是追责问责。此案查结后,鹰潭市委在全市开展选人用人警示教育活动,制定政治谈话工作指引,以全覆盖开展政治谈话为抓手,加强对领导班子和“一把手”监督;贵溪市开展选人用人不正之风专项整治,出台规范署名推荐领导干部人选实施办法,规范推荐程序,列出推荐人选资格条件和不得推荐提名的情形,明确干部选用只推荐表现不推荐岗位,实行推荐责任终身追究制。
查办朱英福案,以“小切口”推动解决了大问题,有力促进了贵溪市政治生态向上向好。今年初村(社区)“两委”集中换届期间,贵溪市在选人用人方面实现零举报,跑官要官、说情打招呼等现象得到有效遏制。我在感到欣慰的同时,更加深刻地认识到反腐败不是简单查处几个人,而要从政治上把握,善于发现案件背后的政治问题,深挖问题根源,着力铲除腐败滋生土壤,净化地方政治生态。(作者:江西省鹰潭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