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本模拟卷,帮我们有效解决了乡镇纪检监察机构办案不规范问题。”谈起近期编发的《丽水市乡镇(街道)纪(工)委、监察办案件办理模拟卷》,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纪委监委审理室副主任谢智燕感慨道,“提出一打要求不如具体的制度指导,现在基层办案越来越像样了,我们协审起来省了不少力。”这是浙江省纪检监察机关落实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精神,推动监督向基层延伸的一个缩影。
新征程开局起步之年,纪检监察机关必须坚定政治方向,保持政治定力,深入贯彻全面从严治党方针。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召开后,浙江省纪委监委把传达学习、贯彻落实全会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当前重要政治任务,周密部署、立即行动,迅速在全省纪检监察系统掀起学习贯彻的热潮。
“把准政治方向,增强政治能力,强化政治监督,更加自觉地肩负起‘两个维护’重大政治责任,奋力夺取全面从严治党更大战略性成果。”1月28日,浙江省纪委常委会召开会议,传达学习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精神,研究部署全省纪检监察系统学习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2月7日,浙江省纪委十四届六次全会召开,要求以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主线,坚定不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走向纵深,一刻不停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在新起点上深化清廉浙江建设,为忠实践行“八八战略”、奋力打造“重要窗口”,争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省提供坚强保障。
推动监督下沉、监督落地,是中央纪委五次全会部署的一项重要工作。浙江省以全面推动乡镇(街道)纪检监察规范化建设为抓手,着力释放基层监督新效能,促进乡镇(街道)纪检监察机构从“有形覆盖”向“有效覆盖”转化。2月20日,浙江省纪委办公厅印发《关于发展运用好“枫桥经验+后陈经验”推动基层监督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的实施方案》,要求全省各市、县(市、区)纪委监委围绕推动清廉浙江建设在基层落地、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社会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夯实监督体系、健全监督机制、建强监督力量。
坚持抓好顶层设计,形成一批制度性成果和常态化机制,是把基层监督做实的重要保障。浙江各地探索由县级纪委监委班子成员牵头负责、对口纪检监察室具体参与、派驻机构和乡镇纪检监察机构协作联动的“四位一体”片区协作机制,在更大范围整合运用基层监督力量。不久前,在接到群众反映金华市婺城区莘畈乡大坞头村党支部书记张某相关问题后,莘畈乡纪委立即申请联片协作,区纪委监委第一纪检监察室、第二派驻纪检监察组、蒋堂镇纪委、莘畈乡纪委组成调查组,按照片区协作模式开展工作,仅一个星期就查清张某在修建村级公路中违规支付工程款的问题。
监督任务不够细化、不够具体,一直是困扰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履行监督责任的一大难题。浙江不少地方通过列出清单任务,指明方向和重点,避免责任空转。绍兴市柯桥区向全区镇街下发6张责任清单,并对镇、村两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构该履什么责、怎么履责、履不好责要承担什么责任作出明确规定。“监督清单问题细化到人,既落实党组织主体责任,又让监督工作有了抓手、明确了‘靶向’。”柯桥区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
基层问题难以发现,监督不畅是重要原因。浙江省纪委监委部署推动村(居)设立监察工作联络站,杭州不仅将联络站与原有的村(居)监会以及监察工作联络员队伍有机融合,还依托基层网格治理机制,聘请辖区党代表、楼道党支部书记等作为监察信息员,协助监察工作联络站开展工作,织密了基层监督网络。今年,浙江将持续鼓励各地发扬创新精神,进一步探索更接地气、更服水土的方式方法,充分发挥监察工作联络站的作用,做细做实基层日常监督。
“县级纪委监委处于抓基层监督一线,推动监督下沉更要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责于行。”浙江省象山县纪委书记、监委主任陈善方表示,要主动适应村(居)换届后的新形势,实施“基层监督提升年”行动,优化村居“清廉指数”考评机制,组织开展纪检监察干部下基层专项督查活动等,持续纠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以高质量监督推动清廉村居建设和基层治理提质增效。
浙江省以乡镇(街道)纪检监察规范化建设为抓手,推动监督下沉、监督落地。 毛勇锋/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