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9月4日,广东省梅州市梅江区人民法院以贪污罪判处广东省地质局某地质大队财务科原出纳周某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万元,周某当庭服判。
这是梅江区监委在省、市监委的指导下,快查快结并移送起诉的一起职务犯罪案件。从8月6日犯罪嫌疑人投案到8月13日调查终结移送起诉,仅用了7天时间,成为梅州市首宗快速办结移送的案件。
时间回到8月6日。“马上回办公室!”下午1点多,梅江区纪委监委某纪检监察室同志接到电话,急促的声音让他顿时紧张起来。原来,就在几分钟前,广东省地质局某地质大队财务科原出纳周某在其单位领导的陪同下到梅江区监委投案,主动交代其“挪用单位资金20笔共580多万元,用于金融投资”的问题。
“送上门”的案件看似简单易办,实则不然。周某是省属单位工作人员,涉案金额大,且周某所在单位领导反映其可能出现安全风险等情况。
兵贵神速。梅江区纪委监委坚持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监委领导为主,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在向同级党委报告的同时必须向上级纪委监委报告。广东省纪委监委领导及案管室同志认真听取汇报,连夜研究指导处置工作,迅速果断决策将此案交由梅江区监委办理。梅州市纪委监委主要领导当晚到梅江区监委谈话点调阅谈话录像、听谈话录音,与专案组人员一同研究案情。在掌握周某基本违法犯罪事实后,层报省监委批准,当晚对周某进行立案并采取留置措施,实现了当日指定交办、当日立案、当日留置。
紧张的一天终于过去,没想到第二天,案情又发生了重大变化。“通过初步调查,我们发现周某说的‘挪用公款20笔,用于金融投资’是假,掩饰真实存在问题为真。”办案工作遇到“取证难、定性难、收押难”等新问题。
办案组兵分两路,内审组加强对周某的思想政治工作,帮助其打消疑虑、稳定情绪,改变了他企图用谎言掩盖事实的侥幸心理,如实交代了其犯罪行为的详细过程及资金去向;外调组则通过内外结合、多措并举,甄别出周某涉嫌贪污200多笔共642万多元的凭证资料,迅速固定证据。
“挪用还是贪污?”周某长期采取支票提现、U盾转账及伪造银行对账单等方式达到其非法占有公款的目的,如何定性成为办案工作的又一难点。审理小组根据案件实际情况和争议焦点,合理安排、提前介入相关工作,多次向上级纪委监委审理室请示沟通,并请检察机关加强证据材料审核把关,最终形成“涉嫌贪污犯罪”的定性意见,在提升效率同时确保证据有力,依法依规。同时,为解决“羁押难”问题,梅州市纪委监委统筹协调,梅江区委、区监委及时召开公检法协调会议,保证依法高效。在上级纪委监委的坚强有力领导下,案件顺利推进,区监委圆满完成上级交办的任务。(广东省梅州市纪委监委 王晓燕 魏丽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