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监察委员会    主管
2021年第2期

社论

以优良作风推动高质量发展

新时代 新指南

千磨万击更坚劲

特稿

坚定行进在高质量发展之路上

专题 ● 将高质量发展写进生动实践

紧紧围绕“两个维护”强化政治监督

福建:突出“见人见事”释放政治监督效能

湖南:蹲点下去找问题 上下联动抓整改

坚持人民至上根本立场

江苏:解决百姓小难题 推动民生大发展

广东广州:监督阳光照暖群众心坎

四川泸州:向着搬迁后的美好生活迈进

在党和人民最需要的时候负重担当

疫苗,疫苗,争分夺秒

湖北武汉:把担当挺在一场场硬仗里

把正风肃纪反腐和国家治理结合起来

安徽:整改评估机制促进巡视高质量发展

银保监会、内蒙古:揪出“硕鼠” 护好“玉盘”

自觉把握运用科学思想方法和工作方法

山东:在把好政策策略中用好“四种形态”

陕西:廉风润万家 正气盈三秦 / 王佳伟

河南洛阳:以案促改进家庭 警示教育筑屏障

名城话廉 ● 济南

群泉争流唱廉曲

巡视巡察在行动

加强上下联动 构建战略格局 推动新时代巡视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扎实推进中央单位内部巡视 强化政治监督促进政治建设

突出巡视综合监督平台作用 贯通融合各类监督

发挥系统优势 构建巡视巡察上下联动格局

强化巡视成果运用 完善企业治理体系

落实主体责任 推动高校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坚守职能定位 深化政治巡视

创新方式方法 提升巡视监督质效

正风深一度

坚持不懈推进正风肃纪

特别关注 ● 纪检监察工作更要规范化法治化

从自行决定到层层报批

从监审合一到前后台分设

从凭交情到靠机制

从鼓励创新到统一规范

三级联动破疑案

“零容忍”铲除“内鬼”

一次特约的观摩交流

亲历全员培训考试

知行话题

感悟习近平主席新年贺词之智之美之大

评论

巡视巡察要在上下联动上下功夫 

从自行决定到层层报批
——坚持和加强党的集中统一领导
本刊记者 石艳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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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真查看拟对某退休省管干部进行谈话的报批件后,云南省纪委监委第二监督检查室主任李江波郑重签上了自己的名字。按照规定,这类报批件将逐级呈报省纪委监委主要领导审批,有的甚至必须报省委主要领导签批后才能执行。而在过去,即便是对在职省管干部谈话,也可以由监督检查室负责人自行决定,“打个电话就能叫来谈”。

从自行决定到层层报批,不仅是对纪检监察机关行使监督执纪执法权力的有效约束,更是坚持和加强党的集中统一领导的具体体现。

福建省厦门市海沧区纪委监委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与公安机关建立线索双向衔接、研判、相互反馈机制,深挖细查黑恶势力背后“保护伞”。

把“两个维护”作为重大政治责任  自觉把工作置于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之下

改变是渐次推进、逐步深化的。

我们党始终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1993年以来,中共中央总书记每年都会出席中央纪委全会,并在中央纪委书记作工作报告后发表重要讲话。2016年1月召开的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却打破了这一会议议程,由总书记先发表重要讲话,再由中央纪委书记作工作报告。

看似只是一个程序调整,实质上却反映了中央纪委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的政治态度。中央纪委有关负责人在随后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介绍,这是中央纪委常委会认真研究,请示中央同意的。总书记首先发表重要讲话,有利于我们更好地领会中央的精神,贯彻中央的要求,做好新一年的工作。

反腐败是严肃的政治斗争,必须坚持和加强党的集中统一领导。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举旗定向、统筹部署,强化了党对反腐败工作全覆盖、全方位、全过程领导。每年出席中央纪委全会并发表重要讲话;听取每一轮巡视情况汇报并提出具体要求;无论内政外交国防事务有多忙,对中央纪委呈报事项都及时明确地作出批示指示……习近平总书记以身作则,把坚强有力的领导体现在时时处处,为全党作出了榜样。

纪检监察机关是党的政治机关,必须旗帜鲜明讲政治,自觉把工作置于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之下。牢牢把握这一根本政治原则,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纪委及时主动向党中央和总书记请示报告工作,对党中央负责、对总书记负责,并一以贯之、始终坚守。

2017年10月,在十九届中央纪委常委会第一次会议上,赵乐际同志就明确提出,“更好担负起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的重大政治责任”,进一步为纪检监察机关的职责使命精准定位。

2018年3月,国家监委依法组建、正式挂牌,同中央纪委合署办公,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履行纪检、监察两项职责。至此,党集中统一领导下的国家反腐败机构全部组建完成。

党的领导是具体的,既要有内容要求,也要有程序保障。

作为纪检监察工作的程序性法规,《规则》《规定》都开宗明义强调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并明确了中央纪委向党中央请示报告工作的具体情形和方式,“中央纪委定期向党中央报告工作,研究涉及全局的重大事项、遇有重要问题以及作出立案审查调查决定、给予党纪政务处分等事项应当及时向党中央请示报告,既要报告结果也要报告过程。执行党中央重要决定的情况应当专题报告”。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法规室副主任夏晓东介绍说,《规则》《规定》都是在党中央直接领导下制定的,《规则》由中央办公厅印发,《规定》经党中央批准,由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印发。他认为,通过《规则》《规定》将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纪委坚持的实践做法上升为制度规定,体现了党中央加强对中央纪委工作的领导、管理和监督,也表明了中央纪委在思想上、政治上和行动上自觉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的坚决态度。

实现党委对反腐败工作的“全过程领导”  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严肃核实!”虽然只有4个字,陕西省安康市委书记郭青对赵健恶势力犯罪案的批示,却彰显了斩钉截铁的态度。

说起该案的查处过程,安康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田沐臣禁不住感慨,没有省纪委监委和市委的坚强领导,这起时间跨度长、涉案人员多的案件不可能如此高效办结。

2012年3月,逃犯赵健在当地一些“保护伞”庇护下,“洗白身份”当上安康市汉滨区石梯镇双村村村委会主任,横行乡里,把持村组政权,直至2018年3月案发。

这是安康市监委成立后第一起留置案。从线索处置、立案审查调查决定,到留置手续报批,市纪委监委都及时向省纪委监委和市委及市委书记郭青请示报告。在审查调查过程中,郭青多次专题听取工作汇报,并充分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力量,为案件的查办扫除障碍。最终,相关涉案人都得到严肃惩处。

田沐臣告诉记者,“以前,向党委请示报告只是原则性规定,一些地方有时只在决定立案甚至结案阶段才报告结果。而现在,从线索处置阶段开始,每个重要节点都要按照规定、程序请示报告,保证了党委对反腐败工作的全过程领导。”

领导本身包含监督,对纪委的监督首先来自党委,纪检监察机关向党委报告工作的过程,也是接受监督的过程。《规则》《规定》突出了各级党委对纪委监委的过程管理,仅在线索处置、初步核实、立案调查等环节,就设置了11项应当报同级党委或者其主要负责人审批的事项。

“纪检监察机关不是党内‘公检法’,开展监督工作、处置问题线索、审查调查违纪违法案件,都必须从政治和全局上把握”,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第八监督检查室副主任宋改平认为,“党委更掌握和了解全局,更能站位于政治、着眼于政治生态状况,对反腐败工作作出具体指导。及时向党委报告,既能优质高效查清案件事实,又能确保案件的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

向党委报告的过程,也是压实主体责任的过程。随着《规则》《规定》的贯彻落实,各级党委普遍建立定期分析研判本地区政治生态状况、听取重大案件情况报告制度,加强对本级管理干部严重违纪违法审查调查处置的决策把关,对纪委监委工作的“全过程领导”日益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江西省委明确提出,对省纪委监委请示报告事项特别是需提请研究的事项优先安排上会。四川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年度工作分解为若干方面几十项具体任务,由省委书记负总责,省委省政府其他领导班子成员按照分工牵头负责,形成齐抓共管格局。

报告不是卸责。田沐臣告诉记者,落实《规则》《规定》要求,向党委请示报告事项必须坚持问题导向,提出对策建议,“形成明确意见后再正式行文”;对党委作出的批示,要协助做好相关责任分解,加强督促检查,确保请示报告真正发挥作用,“这充分体现了纪委协助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职责,把监督责任和主体责任有效贯通了起来。”

加强上级纪委监委对下级纪委监委的领导  最大限度地消弥权力行使的风险点

掌握案件线索和查办腐败案件是反腐败工作的核心内容。各地巡视巡察发现问题和查处案件表明,仅向同级党委主要领导报告,在查办腐败案件时受到的牵制较多,有的党委书记怕影响地方形象不愿意“揭盖子”;有的纪委书记怕得罪党委书记,以“不添乱”“抹稀泥”为能事,不去查办案件,甚至到上级纪委为有问题的人说情。

上对下的监督是最有效的监督。实践表明,强化上级纪委监委对下级纪委监委的领导,能从体制上有效解决压案不报和瞒案不查的问题,确保党中央始终牢牢掌握反腐败工作的领导权。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改革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推动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

顺应加强上级纪委领导的要求,《规则》《规定》强调上级纪委监委要加强在工作部署、日常监督上的领导,并进一步明确了纪检监察机关向同级党委和上级纪委监委报告的事项和情形,强调“遇有重要事项应当及时报告”。

如何理解“重要事项”?夏晓东解释说,这不仅限于《规则》明确列举的立案审查调查决定、给予党纪政务处分,也包括重要问题线索的处置、重要措施的使用等事项,以及审查调查过程中的一些突发事件等,从而最大限度地消弥纪检监察机关行使权力的风险点。

对请示报告的审批过程,是监督把关的过程,也是工作指导过程。

2019年,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政协原主席高某在扫黑除恶专项行动中,受人请托向公安机关打探案情。自治区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审理二处副处长马艳燕告诉记者,考虑到高某是在扫黑除恶专项活动关键时期顶风违纪,严重影响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根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案件审理室有关指导性意见,最终决定将案件定性由违犯群众纪律修正为违犯政治纪律。

监督重在日常,严在经常。在加强上级纪委监委对下级纪委监委领导的同时,《规则》《规定》对纪检监察机关内部请示报告提出了更为严格的要求,从工作程序上对向纪检监察机关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承办部门负责人等请示报告的事项予以明确。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第十四审查调查室有关负责人向记者介绍了他们规范使用审查调查权的三种主要方式。一是在初核、审查调查过程中,对各环节重要程序、审查调查措施使用严格按审批权限和程序报批;二是审查调查工作过程中,以日报、专报等形式报告进展情况,办案安全工作实行“零报告”;三是对问题事实和性质认定、审查调查对象和涉案人的处置、以案促改建议等重要事项以及突发性事件,及时向委领导请示。

“总的来说,涉及领导干部越核心、级别越高、社会影响越大,审批也越严格、越审慎,这也充分体现了纪检监察工作的高度政治性”,他说。

加强请示报告,不是一般的工作程序问题,而是政治立场、政治纪律问题。结合工作实际,一些地方纪委监委在内部请示报告的内容和方式上进行了拓展。

“风险点大的事项都要上市纪委常委会”,呼和浩特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委副主任王岩告诉记者,2019年针对初核了结的问题线索占比较高的情况,他们将这项内容动态调整为省纪委常委会集体研究的“重要事项”,“会议坚持民主集中制,实行‘领导末位表态制’,有效防止了跟风表态、‘一言堂’等情况的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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