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玉山县纪委书记章志强,是在纪检监察一线工作了18年的“老纪检”。随着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的推进,他的工作也有了不少“新变化”。以谈话为例,以前打个电话把人叫到办公室就能谈,但现在必须严格依规依纪依法进行。谈话前,要落实“六必知”要求,履行严格的审批程序,制定严密的预案方案;谈话时要注意方式方法、时间限制、安全措施;谈完后还要做好交接,加强思想跟踪。
“落实新工作要求,就不能只靠原来的‘老经验’,必须强化法治思维和程序意识。”章志强的感受,在江西省纪检监察干部中很有代表性。
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实质是依据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法律法规赋权、限权、行权,这就要求把纪法“两把尺子”贯通起来,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监督、防治腐败。实践中,江西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切实履行党的纪律检查与国家监察双重职责,既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又注重执纪执法贯通、有效衔接司法,工作的规范化法治化水平不断提升。
用好纪法“两把尺子”,必须做实做细监督第一职责。江西省纪委监委紧盯“关键少数”,通过开展政治谈话强化对“一把手”监督,推动管党治党主体责任落实。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省监委代理主任马森述带头与设区市委书记、市长、副书记、纪委书记开展集体谈话,既通报当地政治生态和党风廉政建设存在的问题,又讲清为何落实、怎样落实主体责任。以深化问题线索处置为切入口,在强化日常监督上下功夫。比如针对函询这一处置方式,加大对函询回复说明的审核力度,对一些信访举报反映多的领导干部,在按规定进行函询的同时,还通过当面或电话交流进一步了解情况,让干部感受到监督、习惯被监督。上饶市纪委监委建立“一清单一报告两档案”制度,即负面清单、政治生态研判报告、党组织和领导干部廉政档案,让监督进一步具体化、动态化,提升了监督的时效性和精准性。
抚州市纪委监委干部在抚州高新区崇岗镇便民服务中心收集农村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线索。卫涛/摄
坚持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同向发力、贯通推进。2019年8月,江西省纪委监委第二监督检查室在核查上饶市信州区委原书记王其中违纪违法问题线索时,发现其涉嫌巨额受贿问题,该室及时提出立案审查调查并采取留置措施、移交审查调查室处理的意见建议。经领导批准,二室在初核后将该案交由第十审查调查室查办,既查清了王其中搞两面派、做两面人等违纪问题,也查清了其非法收受他人财物等严重违法涉嫌犯罪问题。今年1月,王其中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并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为使移送案件经得起司法机关的检验,江西省纪检监察机关不断强化法治意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主动对接以审判为中心的证据标准,依规依纪依法调取证据。金溪县纪委书记饶建平告诉记者,以前收集证据存在重实体轻程序的现象,比如调证时,仅向被调证单位出示公函,对取证时间、提取人签字等没有严格规定;现在取证时间限定在初核和审查调查期间,取证前要报分管副书记签批,取证时必须持调证通知书,取证后还要签字盖章,写明调取材料的名称和页数,等等。
查实需要严格证据标准,查否也要底气十足。2019年10月,玉山县纪委监委接连收到3封举报信,反映六都乡人大原副主席朱春洪违反“一户一宅”政策圈地建造别墅、利用职权安排亲属在村委会工作、侵占他人土地等问题。县纪委监委调查人员通过实地勘查、调取文件档案、深入群众谈话取证,为每一项事实找到完整的证据链支持,案卷达100多页,最终认定举报不实。真相大白后,县纪委监委为朱春洪进行了澄清,还将核查结果和相关证据反馈给举报人,实现案结事了。
查办案件不是目的,移送司法也不是终点。按照一体推进“三不”要求,江西省纪检监察机关注重做好审查调查“后半篇文章”,推动问题整改、深化标本兼治、净化政治生态,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
创新处分决定宣布工作,实现由“一张纸”到“一堂课”转变。宣布处分决定时,省纪委监委要求受处分人深刻反省,在宣布处分决定专用文书上认真签写意见,不能仅仅签写“同意”或“服从组织决定”。如宜春市一位受处分的干部写道:“我深刻认识到自己所犯错误的严重性,我诚恳接受组织对我的处分。今后,我将认真吸取教训,加强学习,遵守党纪条规,做好本职工作。”
加强警示教育,让党员干部明法纪、知敬畏、守底线。省纪委监委制定实施《关于在查处职务犯罪案件中进一步加强警示教育工作的办法(试行)》,对重要典型案件剖析总结,开展“三会一书两公开”系列警示教育。抚州市纪委监委查处市生态环境局原局长邓长明、副局长丁文案后,以二人贪腐案件为素材拍摄了专题警示教育片,利用庭审纪法课堂开展“以案说德、以案说纪、以案说法”教育。
用好纪检监察建议书,督促涉案地方和单位举一反三、堵塞漏洞。省纪委监委发出纪检监察建议书前,先向相关党组织反馈问题,要求其研究提出整改措施,审核通过后再制发建议书,提高针对性和精准度。今年9月,新余市纪委监委在核查黑恶势力案件“惩腐打伞”有关问题线索时,发现基层派出所存在接警与处置衔接不畅、警情调查不深入等问题,及时向市公安局发出强化管理、规范执法的监察建议。该局将其纳入正在开展的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中,出台规范性制度,推动全面从严治警。
“贯通运用纪法‘两把尺子’,既要有力度、又要有温度。”省纪委监委调研法规室主任潘叶锋表示,纪检监察机关是政治机关,必须从政治上把握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将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执纪执法工作始终,推进纪法情理贯通融合。
江西省纪检监察机关践行“三个区分开来”要求,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违犯党纪应给予党纪轻处分,但积极配合组织审查、认错态度好,工作中出于公心、未实际造成损失的,给予诫勉等从轻处理。即便对于涉嫌严重违法犯罪的党员干部,也注重在思想教育中释纪释法,在执纪执法中传道传情,以真理和人格的力量启发良知、唤醒党性、感化人心。
今年6月,省纪委监委第十四审查调查室对颜某某执行留置措施的第一天,并没有着急让他交代问题,而是先学习党章和党纪处分条例。“学了才知道自己六项纪律样样都违反了,愧对组织多年教育”,颜某某惭愧地说。“七一”前后,办案人员让颜某某重读了自己的入党志愿书,又为他上了一堂特殊的党课,请他想一想“党给了你什么?你过去为党做过什么?将来还能为党做些什么?”深受触动的颜某某表示悔不当初,很快就交代了自己的问题。
正是得益于纪法震慑和政策感召,很多有问题的党员干部选择相信组织、主动投案。今年1月至10月,江西省已有3名厅级干部主动投案,级别之高前所未有。在上饶市纪委监委2019年以来留置的11人中,主动投案的占55%,实现了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