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国家税务总局纪检监察组组长 吴海英
助推五中全会精神在税务系统执行到位
税收在国家治理中具有基础性、支柱性、保障性作用。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并提出到二〇三五年基本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基本建成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强调“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完善宏观经济治理,建立现代财税金融体制”,这为在“十四五”乃至更长一段时期继续深入推进新时代税收现代化提供了指引、明确了方向。驻国家税务总局纪检监察组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方针,落实中央纪委国家监委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坚定稳妥,有效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着力推进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五中全会精神在税务系统落地生根提供坚强保障。
强化政治监督,督促驻在部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督促驻在部门学习贯彻落实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统筹做好减税降费和依法依规组织税费收入工作,推动各项税费优惠政策落实落细落地,让纳税人、缴费人有更多获得感;坚持新发展理念,完善相关税收政策,为加快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贡献税务力量。加强对国家税务总局党委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的监督,探索实践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在统筹谋划、部署落实、监督检查等方面的协调推进机制,做到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到哪里、监督检查就跟进到哪里,不断加强党对税收工作的全面领导。
坚持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确保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在正确的轨道上运行。严厉惩治与不法分子内外勾结、谋取私利等问题,坚持“一案双查”倒查领导责任,形成不敢腐的震慑;深化以案为鉴、以案促改,提出纪检监察建议,推动加强管理监督和信息化建设,形成全程防控、及时预警、严肃查处的全流程闭环管理责任链条,强化不能腐的约束;推动加强思想道德和党纪国法教育,开展严管就是厚爱警示教育,推进廉洁文化建设和家风建设,增强不想腐的自觉。通过切实加强对税务权力的制约监督,把监督融入税收治理,更好管控税务系统内部廉政风险和外部不法分子侵蚀税款问题,确保国家税源安全,把征管体制改革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以深化税务系统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为动力,推进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的重要论述,按照垂直管理单位纪检监察体制改革试点要求,以“三为主一报告”为主要内容,全面落实深化税务系统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和6项配套制度,探索派驻监督向下延伸的有效途径,强化政治监督上下联动;以党内监督为主导,充分发挥纪检机构的协助、引导、推动功能,引领和带动各类监督形成合力;增强税务系统纪检监督独立性和权威性,加强对同级党委班子成员尤其是一把手的监督,破解同级监督难题,层层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协调联动的监督体系,更好发挥属人和属地相结合的优势,不断提升监督工作质效,推动税务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