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是我国西北的战略屏障,也是全国脱贫攻坚的主战场,特别是南疆属于全国“三区三州”深度贫困地区之一,贫困人口多、贫困程度深、致贫因素复杂、脱贫难度大。如期打赢脱贫攻坚战,对于争取凝聚人心、促进民族团结,实现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特殊重要的政治意义。近年来,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自治区党委统一部署,持续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以铁的纪律护航脱贫攻坚决战决胜。
强化政治担当,推动专项治理走深走实。纪检监察机关作为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专责机关,保障打赢脱贫攻坚战是重大政治责任,必须提高政治站位,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确保扶贫领域专项治理取得实效。一是树牢政治意识。自治区纪委监委把跟进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论述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纳入纪委常委会会议第一议题,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重要指示,特别是2020年3月6日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关于切实加强7省区2020年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精神,深化思想认识,强化工作措施,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更实的举措、更铁的纪律,持续深化扶贫领域专项治理。二是增强政治自觉。自治区纪委监委紧紧围绕党中央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部署,准确把握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扶贫领域专项治理一抓三年要求,坚持一年一主题、年年有重点。2018年,通过严查快处,形成高压震慑;2019年,以“小切口”推进扶贫民生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2020年,整治收官阶段的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决战脱贫攻坚。坚持每年年初召开纪委全会,对扶贫领域专项治理进行总体部署,并围绕专项治理阶段性要求及时召开推进会、座谈会、联席会,持续加压鼓劲,跟进推进落实。三是压实政治责任。制定《督促党委(党组)履行脱贫攻坚主体责任办法》,责令脱贫攻坚主体责任落实不力的5个贫困县向自治区党委作出深刻检查,协助自治区党委集体约谈16家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一把手,督促主体责任、监管责任不落空。推行四级纪委书记遍访贫困县制度,自治区纪委监委主要领导赴2020年拟摘帽的10个贫困县市全覆盖调研督导,南疆四地州及贫困县市、乡镇纪委书记对重点乡镇、重点贫困村、重点贫困户实现遍访全覆盖。加强对贫困县市专项治理工作的直接领导,自治区纪委监委班子成员具体负责拟摘帽贫困县市专项治理工作,定期到联系县市开展蹲点指导;抽调业务骨干组建工作专班,深入贫困县市开展巡回督导指导,及时有效传导责任压力。
实化监督措施,实现专项治理质效统一。自治区纪委监委坚决贯彻党中央要求,紧紧围绕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各项政策措施落实,跟进监督、精准监督、全程监督,确保扶贫工作务实、脱贫过程扎实、脱贫结果真实。一是细化清单实施精准监督。自治区纪委监委各监督检查室、派驻纪检监察组按照“一部门一方案、一地区一清单”要求,明确监督内容、监督方式和监督要求,实施“挂图作战”。地州纪委监委对未摘帽贫困县,聚焦“两不愁三保障”目标任务,重点围绕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农村安全饮水、扶贫项目开工复工等列出监督清单;对已摘帽贫困县市和有脱贫攻坚任务的非贫困县市,重点围绕“四个不摘”、落实返贫监测和动态帮扶机制情况制定监督清单,常态化开展精准监督。县市纪委监委围绕强化贫困户动态管理,把上级明确的任务清单、整改清单细化到“户”,让各级帮扶干部清楚掌握帮扶具体事项,明确具体脱贫指标,确保“六个精准”落到实处。二是聚焦重点开展专项监督。自治区纪委监委紧紧抓住群众最急最忧最盼这个“点”,召开深化整治损害群众利益问题工作推进会,从疫情防控、教育医疗、食品安全、公共服务、乡村振兴等领域,选取19个具体问题开展专项整治。抓住惠民资金“一卡通”这条“线”,督促财政厅等12家自治区职能部门,针对各类惠民补助补贴资金在管理、发放、使用等环节存在的问题,自上而下进行“整条线”清理规范,实现申报、审批、发放全链条监督。抓住小微权力监督这个“面”,制定《关于推动监督向基层延伸的指导意见》,推行基层小微权力清单制度,设置乡镇纪检监察协作区,推行村(社区)划片交叉监督,在更大范围内整合监督力量,推动监督向基层延伸。三是围绕整改强化跟进监督。抓实自身问题整改,把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及“回头看”、脱贫攻坚成效考核、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专题调研反馈问题统筹起来,制定17条具体措施,严格“一月一报告”,及时跟踪督促整改。督促地方部门真改实改,结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监督,对发现的问题整改不精准、脱贫攻坚重心没有落到“户”等问题,持续跟进监督,确保整改质效。
深化标本兼治,释放专项治理综合效应。自治区纪委监委紧盯重点问题和关键环节,一手抓案件查处、利剑高悬,一手抓教育鼓劲、涵养正气,让专项治理综合效应持续释放。一是抓案件查处,确保震慑常在。开展扶贫领域问题线索动态“清零”行动,对全区扶贫领域问题线索一月一梳理。督促地州市、县市区纪委监委对 2018年1月至2020年3月受理的扶贫领域未办结信访举报和问题线索进行盘点梳理,逐级上报自治区纪委监委备案,由案管部门建立专门台账,分送对口联系监督检查室跟踪督办,确保存量问题线索全部“清零”。对 2020 年 3 月以后新受理的扶贫领域信访举报和问题线索,由信访、案管等部门优先研判处置,逐件编号登记,及时分类转办移交,确保新增问题线索动态“清零”。二是抓以案促改,巩固治理成果。自治区纪委监委每年选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拍摄警示教育片,召开全区扶贫领域警示教育大会、党员领导干部警示教育大会,督促指导贫困县市坚持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针对扶贫领域违纪违法案件暴露出的问题,自治区纪委监委先后向扶贫、民政、林草、水利等部门党组(党委)制发纪检监察建议书,督促开展“以案促改、净化政治生态”专项整治,完善制度、堵塞漏洞,实现标本兼治。
今年3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纪委监委主要领导深入深度贫困县阿克陶县开展脱贫攻坚挂牌督战,对6个乡镇24个贫困村进行了实地走访。
【经验故事】扶贫领域问题线索“清仓见底”
梁春宁
“4月20日交与你们办理的某村干部信访件已经超期,请组织力量及时办理。”今年8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策勒县第一乡镇纪委协作区收到县纪委监委信访室“黄色预警通知书”。3天后,第一协作区查明了策勒镇科克买提村党支部副书记古丽拜合热木利用职务之便,违规让其弟弟享受安居富民房屋补助资金的问题,相关责任人受到严肃查处。
今年以来,新疆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督到第一线、查在关键处,对扶贫领域问题线索全面起底摸排,采取发函督办、当面交办、现场督办等方式,加大处置力度,开展“清零”“销号”行动。截至目前,全区2020年3月前受理的扶贫领域问题线索已全部“清零”,2020年3月后新受理的线索实现动态“清零”。
变被动“等”为主动“找”问题
今年5月,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阿图什市阿扎克乡布亚买提村监察信息员阿依努尔·买买提在走访群众时,接到村民反映,该村党支部副书记阿某向其索要好处费。
阿依努尔及时将这一问题上报乡纪委,经过调查证实,阿某利用工作之便向享受富民安居房政策的7名农民索取好处费2万余元,同时存在其他违纪问题。最终,阿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被追缴违纪款物。
变等“线索”为找“线索”,今年以来,全区1067个派出乡镇(街道)监察办公室共发现扶贫领域问题线索1300余条,群众身边的问题在基层及时得到解决,获得感和满意度不断提升。
“巡察组来了后,我每日每夜都身陷恐惧之中,害怕问题被发现。”今年8月,阿勒泰地区党委巡察组进驻吉木乃县别斯铁热克乡开展扶贫领域专项巡察,该乡原会计阿某如坐针毡,最终主动交代了自己贪污扶贫款项的问题。
为全面深挖彻查扶贫领域问题线索,新疆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拓展监督渠道,主动从监督检查、巡视巡察一线发现问题线索。2018年以来,新疆对自治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和贫困县市开展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对22个深度贫困县开展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地县两级完成对3666个贫困村巡察全覆盖。
同时,全区纪检监察机关加强与脱贫攻坚职能部门单位的沟通协调,建立工作联系、信息共享、情况互通工作机制。今年以来,自治区扶贫办累计向纪检监察机关移交28条扶贫领域问题线索,自治区纪委监委对自治区审计厅移交的1025条扶贫资金沉淀、截留挪用、低效浪费问题线索挂牌督办,给予党纪政务处分635人,移送司法机关27人。
“协作+评查”提升问题线索处置质效
“你好,我是县纪委监委第二协作区专班工作人员,请提供去年以来的扶贫项目清单。”9月20日,于田县纪委监委协作区专班紧盯“小微权力”,在于田县木尕拉镇开展监督检查。
于田县纪委监委将全县19个乡镇划分为4个协作区,配备62名纪检监察干部,采取横向联合、新老搭配、跨区作业、异地交叉监督检查的方式,根据授权代表县纪委监委在指定乡镇(街道)开展工作。
协作区专班不但有力缓解了乡镇纪委力量不足、效率不高等问题,而且有效突破基层熟人多、圈子小等人情障碍,解决了基层纪检监察干部不愿监督、不会监督的问题。
今年7月,喀什地区莎车县纪委监委在扶贫领域专项监督检查中发现,阿斯兰巴格乡库木霍依拉村原党支部书记阿布都喀迪尔·玉苏普在工作中存在漠视群众诉求、作风粗暴等问题。此外,群众还反映了其涉嫌违纪违法的其他问题。
为尽快突破此案,县纪委监委将该案提级为协作区办理,抽调6名干部开展集中攻坚,一个月内查清了涉案人非法出售耕地以及职务侵占村集体资金等违纪违法事实。
为确保扶贫领域问题线索得到及时规范处置,自治区纪委监委还推动开展了案件评查工作,每半年按照不少于10%的比例对地州市、县市区纪委监委查结的扶贫领域违纪违法案件进行评查,要求地州市纪委监委每年按照50%的比例抽查复核下级纪检监察机关失实了结的扶贫领域问题线索。对核查不深不细、该发现未发现、发现问题不报告不处置的,坚决实施“一案双查”,严肃追责问责。
标本兼治抓整改
在开展问题线索起底、清零的过程中,新疆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标本兼治,防止责任“挂空挡”、整改“走过场”。
针对违规享受安居富民房等扶贫领域问题,英吉沙县纪委监委先后向县安居富民办公室发出8份纪律检查建议书、2份监察建议书,督促对全县3824户4211套违规享受安居富民房问题进行整改。
为避免建议书“一发了之”,该县纪委监委制定推动整改落实的进度表、落实表,将整改清单的“类”转化、细化到“户”。同时,对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开展“回头看”,加强跟踪问效。
和英吉沙县一样,让纪检监察建议书从“一张纸”变成“一项制度”,在新疆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中已成常态。自治区纪委监委建立健全纪检监察建议反馈跟踪机制,按照“谁办理、谁提出、谁督办”的原则,实行挂牌销号,综合运用列席专题民主生活会、约谈提醒、跟踪督办、专项检查、重点抽查等方式,压紧压实被建议党组织和单位主体责任。
自治区纪委监委向自治区扶贫办党组下发纪律检查建议书后,对扶贫系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审核把关并监督检查,督促研究解决突出问题,约谈脱贫攻坚成效考核落后的5个地、县分管领导,有效督促完善制度、堵塞漏洞。
一手抓清理,一手抓整治。截至6月底,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及“回头看”、国务院脱贫攻坚绩效考核、主题教育检视和中央纪委国家监委调研反馈的问题,新疆均已整改到位、全部销号。今年以来,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2197件,处理2251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478人,通报曝光164批642件,形成了持续震慑。
库车市发挥乡镇监察办公室的“探头”作用,强化扶贫领域问题监督检查。图为该市玉奇吾斯塘乡监察干部向群众了解干部履职情况。袁欢欢/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