脱贫是全面小康的重中之重,是必须完成的硬任务。对纪检监察机关而言,以有力有效的监督保障脱贫攻坚决战决胜,既是必须完成好的重大政治使命,更是对做到“两个维护”最直接、最重要的实践检验。今年以来,我们深刻认识自身肩负的职责使命,持续深化“脱贫攻坚纪律作风保障年”活动,以作风攻坚保障脱贫攻坚,全力护航脱贫攻坚决战决胜。
保持奋斗姿态,坚决克服和纠正“疲劳综合征”。脱贫攻坚越往后越难,一方面剩下的都是难啃的“硬骨头”,另一方面也容易产生“疲劳综合征”,典型表现就是存在等的思想、慢的作为。“疲劳综合征”的产生有多方面的原因,既有长时间高负荷工作导致的政治动力减弱,也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的滋扰。有的地方不断变换形式要求基层填报各类表格、数据或者搞所谓的“脱贫攻坚资料大比武”,让基层干部疲于奔命、苦不堪言。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表现在下面,根子往往在上面。我们继续坚持从下往上看与从上往下抓相结合,坚决为基层减负、为一线干部松绑。今年1至8月全省共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2755起。
“马克思主义手电筒”既要照别人,更要照自己。纪检监察机关强化脱贫攻坚监督工作,首先就要把自己摆进去,带头不折不扣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带头深入基层帮助解决实际问题,带头弘扬真抓实干、“三严三实”优良作风,切实为基层减负。今年我们整合省、州、县三级纪检监察工作力量,组建作风保障专班,深入凉山脱贫攻坚一线蹲点督导,避免层层加码、多头监督检查。作风保障专班既督又战,把入户到人、到现场作为发现问题的源头、核实问题的起点和解决问题的落脚点,盯紧具体人和具体事,逆向求证、分段核实,逐级压紧压实责任,既发现问题又指出症结,既强化督促又积极协调协助解决问题。目前,共发现问题280个、推动整改完成241个。
坚持“哪壶不开提哪壶”,紧紧盯住资金和项目这两个重点。脱贫攻坚涉及大量资金、项目的投入,必须加强监管,否则就会成为腐败分子眼里的“唐僧肉”。近年来,我们在全省组织开展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问题专项治理,变“多卡”为“一卡”,为的就是堵塞到户资金背后的管理漏洞。目前,全省“一卡通”已经实现“阳光发放”,累计发放补贴资金453.96亿元,惠及2272万人,有效扭转了“一卡通”管理乱象丛生的局面。完成省级监管平台建设,累计核实停发不符合条件的资金5.93亿元。当前正加快推进监管平台的基础数据整合和向下延伸工作,尽快全面实现“阳光审批”,让每一分扶贫资金都用在刀刃上。
工程建设项目占据脱贫攻坚“半壁江山”,直接关系群众生产生活,直接关系脱贫攻坚质量和成色。今年我们组织81个已摘帽和7个未摘帽贫困县开展“明目行动”,由县级纪委监委牵头,立足“监督的再监督”,综合采取随机抽查、综合比对、专项审计等方式,督促乡镇和有关职能部门全面自查梳理2017年以来立项建设的扶贫工程项目,建台账、拉清单,边清理、边整改、边完善。对背后的“四不摘”落实不到位等问题严肃问责,对背后的腐败问题坚决查处。目前,全省已累计发现问题项目1.48万余个、涉及资金17.8亿余元,处置相关问题线索1112件、处分400人,涉嫌犯罪移送检察机关32人。
坚持“严”的主基调不放松,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脱贫攻坚越到最后,越要以更加严肃、更加坚决的态度执纪执法,增量存量一起查,坚决打消个别人想“最后捞一把”的念头。一方面,我们坚持对新受理的扶贫领域问题线索优先处置,持续加大对高风险领域的监督查处力度。今年1至8月,全省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2255件、处分1262人。另一方面,组织对2016年以来受理的扶贫领域问题线索处置情况开展“回头看”,对办理不到位的重新登记处置,确保今年底处置率达100%。
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不仅是反腐败斗争的基本方针,也是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方略。我们在严厉惩治、形成震慑的同时,有针对性地深化警示教育,做好以案促改,强化“查处一案、警示一片、规范一方”的作用,防止“韭菜割了一茬又一茬”。一方面,用好典型案例这个“活教材”。督促金阳、美姑、喜德县四大班子召开案发地专题民主生活会,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另一方面,用好“阳光”这个最好的防腐剂。在继续“盯住县里的权,盯住乡里的情,盯住村里这个点”的基础上,督促主责部门全面推行“县、乡、村三公开”,完善公开“模板”,对扶贫领域资金项目来源、数额、分配、进度等“应晒尽晒”。
信任不能代替监督,但监督也要体现信任、关怀。新一轮脱贫攻坚战打响以来,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基层干部长年奋斗在脱贫攻坚一线,对党忠诚、艰苦奋斗、无私奉献,有的同志还献出了生命。今年因为新冠肺炎疫情等因素带来的影响,脱贫攻坚面临的困难和挑战明显增加,更加需要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基层干部担当作为、超常付出。加强监督必须坚持严管和厚爱相结合,不断激励担当作为。对受到处理的干部也不能简单“一处了之”,而是要扎实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给予客观公正的评价,让他们感受到组织的温暖。
在执纪执法过程中,我们认真落实“三个区分开来”重要要求,贯通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综合考虑违纪性质情节和认错悔错态度等因素进行恰当处理,坚决防止适用不当、尺度不准、畸轻畸重。对脱贫攻坚中的一般性失误和轻微违规违纪且未造成实际损失或恶劣影响的,坚持以教育整改为主、正面引导为主,帮助党员干部变压力为动力,努力工作、将功补过。凉山州依规依纪依法对63人作出了从轻、减轻处理的决定。同时,认真贯彻执行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印发的《关于做好失实检举控告澄清工作的意见》和省纪委监委出台的查处诬告陷害行为实施办法,及时为受到失实检举控告的党员干部澄清,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把干事创业劲头凝聚到决战脱贫攻坚上来。今年以来,全省查处诬告陷害行为5件、6人,对失实检举控告公开澄清201次,通报典型案件3件。
2020年8月27日,四川省纪委监委主要领导在广安市邻水县柑子镇桅子村与村民代表、镇村干部亲切交谈,听取对脱贫攻坚工作的意见建议。胡古月/摄
【经验故事】监督不松劲 确保“四不摘”
徐浩程
“25个专项督查组发现帮扶责任落实不到位等13类175个问题,收集问题线索16条……”9月20日,落实四川省纪委监委要求,绵阳市纪委监委交出了对脱贫摘帽后“不摘责任、不摘政策、不摘帮扶、不摘监管”专项监督检查的报告。
2020年是脱贫攻坚决战决胜之年,四川省纪委监委既抓好未脱贫7个县、300个村的监督,推动如期完成脱贫攻坚任务;又抓好已脱贫地区监督,要求21个市(州)和81个摘帽县纪委监委力度不减、节奏不变,以精准监督推动“四不摘”相关政策措施落实到位,确保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
聚焦工作作风,破除帮扶“疲软症”
脱贫攻坚任务能否完成,关键在人,关键在干部队伍作风。落实中央部署要求,四川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态度坚决、行动迅速,坚持问题导向,高度关注摘帽后存在的过关思想、松劲情绪、帮扶工作松懈、作风不深不细等问题,着力解决撤摊子、甩包袱、歇歇脚等“疲软症”。
今年初,四川省纪委监委提出“深化脱贫攻坚纪律作风保障年”活动,并印发《统筹推进已脱贫地区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若干措施》,着力解决贫困县摘帽后工作重点转移、投入力度下降、干部精力分散,脱贫结果不准确不真实、数字脱贫、虚假脱贫等问题,推动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积极构建一盘棋的工作局面。
省纪委监委统筹推进已脱贫地区的监督,每季度选择一批重点问题和典型案件进行督办,经常性对市、县两级纪检监察机关处置扶贫领域问题线索情况进行抽查,对问题反映多但查处不力的市、县进行实地督查。今年5月,四川省纪委监委第四纪检监察室到巴中市南江县部分已退出的贫困村调研走访,在发现好的经验做法同时,也发现有村民甚至个别乡村干部对卫生扶贫基金相关政策不知晓,导致看病费用较高,给日常生活带来一定压力等问题,调研组当即要求彻底整改,不留死角。今年以来,全省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998件、处理1563人,其中给予党纪政务处分633人。
各市(州)纪委监委重点加强对摘帽县的监督,对“四不摘”政策落实不到位,脱贫成果不稳定,返贫情况突出、群众反映强烈的蹲点督查。绵阳市纪委监委将遏制精神状态上的“疲软症”、服务效能上的“冷热症”纳入2020年深化“脱贫攻坚纪律作风保障年”活动安排,在涪城区设置“阳光监督”公示牌,让群众参与监督,共同整治扶贫领域干部履责不力、作风漂浮、不敢担当等作风问题,并将发现的问题通过“点对点”派单方式,督促相关单位进行整改。
县级纪委监委发挥关键作用,把立足点放到“户”,对履职不到位、落实有偏差,问题突出、群众反映强烈的,由纪委监委领导挂牌监督。凉山州木里县纪委监委对脱贫攻坚成效巩固提升中不作为、慢作为和工作落实不力、项目推进缓慢的相关负责人,采取提醒、约谈、通报等方式处理,对因责任不落实导致出现返贫、致贫的相关责任人启动问责程序。广元市昭化区纪委监委对脱贫攻坚专项审计存在问题的15个单位开展警示约谈,严实作风纪律,坚决克服“疲劳综合征”。
聚焦工程项目,助力成果“不回潮”
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为确保扶贫项目、扶贫产业精准落地,四川省纪委监委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及时指导督促县级纪委监委推动县级项目、资金在当地四套班子内部进行实时公开,在当地电视台等新闻媒体进行分期分批公开;推动脱贫攻坚政策、扶贫资金使用和项目建设进展等情况在乡镇一级党委、政府和人大进行实时公开;推动扶贫款物发放标准,惠民惠农资金申请、审核和发放等情况在村里通过公告栏、微信、“院坝会”进行每季度公开,切实做到阳光扶贫、廉洁扶贫。
各市(州)纪委监委也结合实际,不断创新对扶贫工程项目的有效监督方式。从去年开始,凉山州纪委监委立足监督的再监督,开展对扶贫领域工程项目集中清理的“明目行动”,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对全州2016年以来立项建设的安全住房、乡村公路、公用基础设施等扶贫领域工程、资金进行全面清理,着力推动解决工程项目管理不到位、实施程序不合规、资金沉淀滞留挪用等问题。
今年3月,凉山州宁南县纪委监委在“明目行动”专项清理中发现,六铁镇坡基村党支部书记纳吉色拉虚构合同挪用贫困户村集体经济发展资金及其他违纪行为。今年4月,宁南县纪委监委决定给予纳吉色拉留党察看二年处分;5万元产业发展资金退回村集体账户,保障了脱贫摘帽后村集体经济后续发展动力。
今年以来,四川省纪委监委已将“明目行动”推广到全省,要求各县(市、区)纪委监委组织乡镇和有关职能部门全面梳理2017年以来立项建设的扶贫工程项目,自查自纠存在的问题,形成问题台账,逐项销号整改。
聚焦稳定脱贫,确保政策“不脱节”
为保证脱贫政策连续性、稳定性,四川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紧盯群众的痛点堵点问题,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出台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效的“干货”措施,把政策的“含金量”转化为群众的获得感,让群众不用担心回到“穷样”。
泸州市纪委监委组织20余名纪检监察干部驻点下沉3个月,到合江、叙永、古蔺3个已摘帽贫困县,重点帮助基层解决扶贫政策脱节、落实不到位等问题。4月17日,下沉工作组在叙永县马岭镇走访发现,镇卫生院只能办理糖尿病和高血压的慢性病认定,如果是其他病种则按规定要去县上医院认定办理。一些刚脱贫的贫困户因路远产生了畏难情绪不愿再去办理。随即,下沉工作组将问题反馈到相关部门,要求尽快落实督促整改。4月26日起,该县卫健局、医保局“送医下乡”赴乡镇一线,为1944人次进行慢性病备案,有效杜绝了因病返贫。
四川各地纪检监察机关还组织开展“回头看”,督促职能部门加大致贫返贫风险防控力度,及时采取帮扶措施。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让已脱贫的平武县龙安镇铁龙堡村面临返贫风险,冷水鱼养殖项目遭遇难题,7千多斤的鱼运不出、销不走。平武县纪委监委督促脱贫办等相关职能部门将辖内贫困群众和贫困村产业产品统筹列入扶贫832消费平台,同步开展电商消费扶贫行动,同城开展“线上点单”代购代送服务,拓宽销售渠道,20天7千多斤鱼销售一空。
“脱贫攻坚越往后,越要精准施策、细致工作。我们将继续加大对落实‘四不摘’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建立信息监测档案,及时跟进帮扶,用纪律助力广大群众过上好日子、创造新生活。”四川省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