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处理检举控告是纪检监察机关的基本职能,是党内监督与群众监督相结合的重要途径。为推动《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的贯彻执行,本刊继续刊发党的十九大以来地方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的典型案例,并配发执纪人员思考体会,敬请关注。
民生工程难推进 带信下访解民忧
【案情回放】
日前,在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忠仑社整村改造工程现场,438户居民最关心的安置房改造提升工程正在进行中。望着不远处一栋栋簇新的楼房,一位居民很是感慨:“去年旧村征拆还一度停了下来,没想到今年就有希望搬进新家!”
一年时间里,这项民生工程从停滞到快速推进,离不开带信下访的有力推动。
2019年初,忠仑社10名群众多次举报,反映忠仑公园在职职工柯某某大肆侵占公园苗圃的基础设施、温室大棚等国有财产,并违章搭建获取高额租金,导致忠仑社旧村改造工程迟迟无法启动。收到线索后,虽然湖里区纪委监委进行了初步核查,但鉴于情况较为复杂,为争取更大支持,该区纪委监委便主动向厦门市纪委监委作了专题汇报。
市纪委监委经研判,考虑到信访件所反映问题系民生工程,且群众反映强烈,问题复杂典型、持续时间长、涉及范围广,决定提请市纪委监委主要领导带信下访,推动解决问题。
同年8月,厦门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孙明忠亲自率队带信下访,到群众中去听取民意、了解实情,现场开展调查,还听取案情汇报、审阅案卷,召开专题推进会,对办案工作给予指导,“要急群众之所急,从工程招投标、土地使用情况等关键问题入手,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深挖细查。”
很快,带信下访初见成效。一周后,柯某某归还其违规占用的5000余平方米的地块。以此为突破口,湖里区纪委监委经过多方取证、深入调查,最终查清了忠仑公园系列违纪违法案件,前后共立案7人,给予党纪处分4人,移送检察机关3人,挽回经济损失共计500多万元。
在查办案件的同时,该区纪检监察干部还多次走访忠仑社,向当地群众及时反馈信访件办理情况,取得他们的信任,打消他们的疑虑。忠仑社旧村整村改造工程也得以快速推进。
【执纪者说】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把工作做到群众心坎上,是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也是检验处理检举控告工作的重要标准。按照《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要求,纪检监察机关要营造群众监督的良好环境,切实维护群众作为检举控告人的合法权益,纪检监察干部要改进工作作风,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检举控告加强检查督办,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厦门市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腐败和作风问题、涉黑涉恶问题,以及教育医疗、生态环保、食品药品安全、征地拆迁等民生领域问题,或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和领导重点关注的问题,灵活运用“带信下访”,做到带着线索下去、解决问题回来,有力维护了群众利益。
实践中,把处理检举控告工作做到群众心坎上,需要注意以下几点:一是畅通信访举报渠道,更好服务群众。在整合“信、访、电、微”渠道基础上,持续拓展举报渠道的深度,结合实际探索推行“开门接访”“全员接访”“入户走访”等方式。二是强化宗旨意识,践行为民服务理念。坚持带着感情做工作,检举控告受理后要及时跟进,通过电话回访、入户走访等方式反馈;对不属于受理范围的,要做好解疑释惑和情绪疏导,帮忙想办法、出主意、指出路。三是改进办信作风,提升办理实效。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建立办信预警机制,督促缩短周期,确保按期办结;对复杂疑难的信访件,要通过现场办公、联合会商、实地走访等形式,凝聚合力查深查透,使回应群众关切更加及时、维护群众利益更加有力。(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纪委监委 吴永超)
错告伤害干部心 澄清保护助担当
【案情回放】
前不久,上海市浦东新区纪委监委向川沙新镇党委发出《检举(控告)失实澄清保护通知书》,对受到不实举报的该镇副镇长张某伟实施澄清保护。
在川沙新镇,张某伟主要分管拆违工作。2019年7月,浦东新区纪委监委收到一封实名举报信,反映张某伟在拆违工作中接受吃请、收受贿赂。
“区纪委监委立即开展核查,最终确认张某伟并没有接受吃请、收受贿赂,举报内容不实,按规定我们约见了实名举报人,反馈了核查结果。”区纪委监委第一纪检监察室主任朱彦明表示。
然而,对核查结果,该实名举报人虽口头表示认可,但实际并不“买账”,还是不断举报,但每次都仅列举出违纪违法行为名称,却无实质内容。
“经多方查证,该举报人听信传闻,认为拆违工作藏有‘猫腻’,加之自家违章建筑被拆除,感觉受到不公正对待,所以就实名举报。”区纪委监委信访室主任沈代荣介绍,浦东新区正在开展以违法用地、违法建筑、违法经营、违法排污、违法居住为主的“五违”集中整治,不少党员干部奋战在拆违一线,不可避免会触碰到一些人的利益,不实举报给党员干部推进工作带来了严重影响。
根据有关规定,该实名举报人未能全面理解拆违工作政策规定,把自家违章建筑被拆当作受到不公正对待,且对道听途说的信息未经核实便信以为真,于是进行举报,最终被认定为错告。由于该实名举报人不是党员干部,也不是监察对象,区纪委监委对其进行了教育,提醒其行为的危害性和需要承担的责任。
“组织给我澄清,不只是对事实的澄清,更保护了我工作的积极性。”看到对自己的澄清保护书后,张某伟对组织心怀感激。
【执纪者说】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旗帜鲜明为那些敢于担当、踏实做事、不谋私利的干部撑腰鼓劲。对受错告、诬告的党员干部开展澄清保护,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的具体举措,传递出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的鲜明导向,有利于推动形成激浊扬清、干事创业的良好政治生态。《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明确,对核查认定检举控告失实的要及时澄清,对因检举控告失实而受到错误处理、处分的要及时纠正。上海市浦东新区纪委监委对受错告的张某伟实施澄清保护,就与《规则》规定相符。
实践中,做好澄清保护工作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澄清内容要精准。根据调查核实情况,只对举报件中的不实内容予以澄清,防止把澄清保护变为纪律“背书”。二是主体责任要压实。实施澄清保护后,党委(党组)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主动沟通有关情况,做好思想工作,落实澄清意见。三是正确区分错告和诬告陷害。错告是指检举控告人由于情况不明或者认识上的片面性和局限性,而使检举控告的情况不符合事实。诬告陷害则是指检举控告人采取捏造事实、伪造材料等方式反映问题,意图使他人受到不良政治影响、名誉损失或者责任追究。要正确区分和认定这两种行为,采取不同处理方式。四是严管厚爱意识贯穿全过程。对检举控告件的处置涉及信访、案管、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审理等部门,澄清保护是最后一环,要将严管厚爱意识贯穿处置全过程,有利于保护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热情。(上海市浦东新区纪委监委 韩平)
调查核实不深入 交办督办压责任
【案情回放】
今年6月2日,初夏农忙之际,江西省丰城市拖船镇某村委会公示栏前却围满村民,原来是镇纪委把该村党支部书记张某的处分决定贴了出来。
事情还得从4月中旬说起。当时,宜春市纪委监委对全市扶贫领域信访举报办理情况进行提级交叉审核。在反馈汇报会上,当听到对丰城市拖船镇某村党支部书记张某骗取贫困户补贴资金信访件办理情况的汇报时,宜春市纪委监委领导皱起了眉头,“这封交办件仅就张某工作作风不严不实进行批评教育就了结了,群众联名举报的骗取贫困村民补助资金等问题,却没有核实清楚。”
会后,宜春市纪委监委经研究,以发函督办的形式,要求丰城市纪委监委对相关问题补充核查,限期办结。督办函发出后,宜春市纪委监委信访室对该件办理进展保持动态追踪,压实丰城市纪委监委认真核查处理的责任。
经查,未发现张某骗取贫困户补助资金的问题,但发现了该村存在借用村民存折虚报冒领违规套取上级花生种植补贴资金4万余元的问题。最终,该村村支书张某、会计李某均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镇纪委还公示了两人受处分情况,并向信访举报人反馈了处理结果。
针对该案中暴露出的调查核实不深入、不认真问题,宜春市纪委监委要求丰城市纪委监委查找原因,总结教训,加强整改;举一反三,组成3个工作组,对全市10个县市区扶贫领域信访举报件办理情况进行带件专项督办和现场抽查督办,压实下级纪检监察机关工作责任。
【执纪者说】
检查督办是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部门的重要职责,是推动下级纪检监察机关落实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责任的重要方式,有利于提升办理质效,有效防范核查不认真、办理不及时、处置不到位等问题。《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对检查督办以专章形式作出规定,明确了交办督办的情形、方式、程序、时限等内容,为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部门做好检查督办工作提供了基本遵循。实践中,宜春市纪委监委在采取发函、听汇报、查阅案卷等常规方式督办基础上,还探索领导现场督办、监督检查室对口督办、电话提醒督办、通报督办等方式压实核查责任。
从实践看,做好交办督办工作须注意以下问题:一是突出情形重点。并非所有检举控告件都要交办,而是要符合《规则》规定的情形,特别是认真梳理筛选群众反映强烈、线索具体、可查性强的问题,发函交办有关部门进行重点核查并报告结果;对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中央扫黑除恶督导组移交信访件可集中交办,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信访件可单独交办。二是加强动态跟踪。统一登记造册,分类建立交办督办件跟踪台账,全面记录并追踪每件信访举报件的基本信息、分流去向、办结时限等。三是严把案件质量。对事实不清、定性不准、处理不当、材料不规范的,坚决不予结案,一律退回完善。四是压紧压实责任。落实好首办责任制和限时办结制,对因主观因素导致办理拖沓或处理整改不及时、不到位,经提醒后仍不予重视或整改的,要对承办人员及分管领导进行严肃追责问责。(江西省宜春市纪委监委 陈 娟 付晓露)
实名举报优先办 查处反馈得民心
【案情回放】
2019年11月,湖北省武汉市新洲区纪委监委给予黄畈村党支部书记高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提出免职建议,对相关责任人给予党纪处分6人、组织处理1人,追缴违规资金3万余元,并将该案例在全区通报。
事情缘起于一封群众实名举报件,反映高某侵占扶贫资金等问题。接到该件后,区纪委监委信访室工作人员第一时间与举报信上的举报人取得联系,当核实是其实名举报后,明确告知区纪委监委将优先办理、优先处置其反映的问题。当天下午,经区纪委监委主要领导签批,信访室迅速将该信访举报件转第二纪检监察室进行调查。
调查过程中,区纪委监委调查人员与实名举报人取得联系并见面,了解举报信息的一些细节,并获得了实名举报人提供的补充材料。随后,调查人员加大力度,协调审计部门对该村财务进行清理,运用“扶贫和民生领域政策落实监督系统”对该村落实惠农惠民政策进行检查,案情很快浮出水面。
经查,高某任职期间,出售扶贫化肥用于村委会日常开支,并违规为黄某办理低保,还在上班时间打牌,而且未及时制止和向街道报告某村民套取危房改造资金行为。
该实名举报件办结后,考虑到保密需要,调查人员邀约实名举报人到区纪委监委机关,向其反馈了处理结果。听到处理结果后,这位实名举报人感到很满意,连连向调查人员表示感谢。
【执纪者说】
提倡、鼓励实名检举控告,有利于形成检举控告人客观真实反映情况的积极导向,也是增强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质效的实际举措。《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专设“实名检举控告的处理”一章,对实名检举控告的界定、核实告知、反馈答复、奖励保护等作出明确规定,为纪检监察机关做好实名检举控告处理工作提供了制度遵循。近年来,湖北省纪检监察机关积极做好实名检举控告处理工作,推动办理质效不断提升,赢得了群众信任。
实践中,做好实名检举控告处理工作,应把握好五个方面重点:一是责任要明晰。坚持“谁受理、谁告知”“谁承办、谁反馈”,信访举报部门负责实名检举控告的认定和受理告知,监督检查、审查调查等承办部门负责反馈实名检举控告阶段性办理情况及处理结果。二是处理要及时。严格落实实名检举控告优先办理、优先处置要求,把握好处理各环节的时间节点,实现第一时间告知、快速流转、限期办结、及时反馈。三是程序要规范。湖北省出台多个办法细则,涉及向实名检举控告人受理告知及反馈、承办部门办理情况反馈、交办件转送件办理情况反馈等,着力打造有规可依、依规进行的受理、办理、处置、反馈等全流程闭环。四是反馈要稳妥。按照“及时、准确、清楚、耐心、文明”的要求进行反馈,把反馈答复的过程转变为做思想政治工作的过程、宣传纪律法律的过程。五是纪律要严明。对实名检举控告人的身份信息及检举控告内容等严格保密,一旦发生泄密,务必一查到底、严肃处理。(湖北省纪委监委 胡婷婷 曾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