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善于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反对腐败,推进反腐败工作规范化、法治化。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工作报告指出,要把实事求是作为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生命线,客观公正处理问题,精准高效履职尽责。党中央制定监督执纪工作规则、批准监督执法工作规定,就是给纪检监察机关定制度、立规矩,是提高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水平的重要遵循。近年来,深圳市纪检监察机关把依规依纪依法履职作为严肃的政治责任,行使执纪执法权慎之又慎,为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提供坚强保障。
提高政治站位,把严守纪法作为鲜明政治底色。纪检监察机关是政治机关,带头守规守纪守法、严格依规依纪依法履职是严肃的政治要求。深圳市纪检监察机关坚持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反腐败,统筹全面依法治国和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贯通使用纪法“两把尺子”,切实把依规依纪依法要求落实到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全过程。深圳市纪委监委通过“第一议题”学习、专题党课等形式,全面提升全市纪检监察干部的政治意识、程序意识、法治意识,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梳理分析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抓好落实整改。每年评选“十佳精品案例”,把依规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作为重要标准,形成争先创优的良好氛围。2019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立案2416件,移送检察机关172人,非法证据被排除等情况为零,案件质量经受了检验,取得了良好的政治、纪法和社会效果。
扎牢制度笼子,把严守纪法要求贯穿到全流程各环节。依规依纪依法履行职责关键在于行使权力重程序、讲规矩,从强化监督、执纪审查、调查处置到巡视巡察、问责追责,都要合规合纪合法。随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不断深化,深圳市纪检监察机关运用“制度+科技”模式,严格落实《监察法》《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监督执法工作规定》等法律法规文件,及时修订出台审查调查措施使用规定、协查协办工作办法等制度,对线索处置、初步核实、审查调查、案件审理和移送起诉等各个工作环节进行规范。适应改革深化进程,打出日常监督“十种方式”工作指引、问责调查事项办理规程、受处分党员干部回访监督工作办法、查处诬告陷害行为为党员干部澄清正名工作规定等一系列制度“组合拳”,努力扎牢制度笼子,让权力监督不留空白。同时,着力打造“智慧”纪检系统,实现监督执纪执法权全过程网上运行、规范运作、在线监管、全程受控。
坚持实事求是,让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实践和历史检验。实事求是是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生命线。坚持实事求是,就要在发现问题、把握政策、作出处置上强化精准思维,精准做到依规依纪依法。深圳市纪检监察机关严把案件质量关、程序关、证据关,严格按照刑事审判标准收集和固定证据,着力推动查办案件从倚重留置措施向注重精细化初核转变、从倚重谈话向注重收集客观证据转变、从倚重人力向注重“大数据”支撑转变。在查办某区委常委刘某的案件中,办案人员留置前锁定28个关联银行账户,调阅了数千张银行底单和数万条流水信息,用铁证办铁案。精准运用“四种形态”,创新用好“七看”工作法(看违纪情节、看危害程度、看时间节点、看动机原因、看认错态度、看一贯表现、看群众口碑),对涉案干部客观公正妥善处理,把“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落到实处。
强化自我约束,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铁军。依规依纪依法履行职责必须做到行使权力慎之又慎、自我约束严之又严,以实际行动践行“打铁必须自身硬”。深圳市纪检监察机关把加强自身建设作为重中之重,先后制定出台《纪检监察干部打听案情、过问案件、说情干预登记备案办法》、《纪检监察干部执纪审查、监察调查工作过错责任追究办法》等内控制度,为纪检监察权力运行划定红线,亮明底线。出台规范纪检监察干部“8小时以外”生活和社交活动的“8个带头”和“25个不得”,为自我监督划定“警戒线”。聘任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担任市监委特约监察员,强化外部监督。始终坚持“刀刃向内”,对执纪违纪、执法违法的坚决查处,2019年全市立案审查调查纪检监察干部5人,以实际行动坚决清除害群之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