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是习近平总书记一以贯之的重要思想。早在浙江主政期间,习近平同志就始终把管党治党责任牢牢抓在手上,持续深化反腐败斗争的理论创新和实践探索。2004年7月15日,在几年来实践探索的基础上,他亲自撰写了《努力把“不能为、不敢为、不想为”的工作抓实抓细》的文章刊登在浙江日报“之江新语”栏目,强调要不断强化“不能为”的制度建设、“不敢为”的惩戒警示和“不想为”的素质教育,努力把反腐倡廉的工作抓实抓细,明确提出“三不”重要论述。这一论述的提出和实践,为浙江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带来了质的变化和飞跃。这些年来,浙江省始终沿着“三不”重要论述的指引,标本兼治、统筹推进,走出了一条契合中央精神、富含时代特征、彰显浙江特色的治理腐败之路。
2013年12月28日,我国首个村务监督委员会所在地,浙江武义后陈村成功换届选举。
“三不”重要论述提出的深刻考量及深厚基础
“三不”重要论述的提出,是开创性、里程碑式的,既着眼形势变化又立足浙江实际,有着深刻现实考量和深厚实践基础。
从反腐败斗争形势来看,浙江是沿海开放省份、民营经济大省,具有市场经济先发优势,特别是“一家两制”现象比较普遍。经济成分多样性、社会利益多元化,使得腐败新情况新动向显露较早,一些领域不正之风和不廉洁行为也呈现出易发多发的特点,更加有力有效地系统治理腐败尤为迫切。基于此,习近平同志指出,要适应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要求,既加大对腐败的惩治力度特别是对新型腐败问题的查处力度,又坚持综合施策,坚决打好反腐倡廉工作整体战、主动战。
从浙江干部群众的呼声看,随着社会主义民主法治推进,干部群众的法治观念、权利意识不断增强,对权钱交易、权权交易等腐败行为越来越不可容忍,反对特权思想,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提高权力运行公开化、程序化、制度化的呼声越来越高。2004年浙江省武义县后陈村群众自发探索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制度。2005年6月17日,习近平同志到后陈村调研这项制度并予以全省推广。他对后陈村干部指出,事前教育很重要,让人不愿腐败;事后处理也很重要,让人不敢腐败;全过程监督更重要,使人不能腐败。2010年,该制度被写入《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填补了村级民主监督空白,成为健全基层权力监督机制的创新之举。
从建立健全权力监督制度实践来看,浙江一直高度重视制度建设。2003年,在习近平同志主导下,浙江省在全国率先出台反腐倡廉防范体系实施意见,在全省部署抓“三头”(龙头、源头、苗头)、纠“两不”(不廉洁行为和不正之风)、规范“三权”(事权、财权、人事权)、建设“四中心”(行政服务中心、会计核算中心、招投标中心、效能投诉中心),建立健全用制度规范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机制。
从人文历史环境看,浙江历史悠久,文化积淀深厚,其中包含了丰富的廉政文化理念和实践。苏东坡、范仲淹、黄宗羲、海瑞、于谦等清官廉吏受到历代百姓传颂和敬仰,党员、干部以廉为荣、以贪为耻、崇廉尚洁的社会氛围比较浓郁。改革开放以来,浙江省深入挖掘优秀传统文化,大力弘扬红船精神、浙江精神,从文化的深层次上构筑思想道德防线,在廉政建设中不断加强文化滋养和浸润的力度。
正是基于当时的浙江反腐败形势,习近平同志审时度势提出了“三不”重要论述,成为引领浙江反腐败斗争不断深入的一面光辉旗帜。
“三不”重要论述在浙江的实践和成果
“三不”重要论述一经提出并付诸实践,就产生了强大真理力量和实践伟力。
“不敢腐”的震慑越来越强。习近平同志指出,要坚持有贪必反、有腐必惩、有乱必治,这样才能向广大人民群众表明我们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不可动摇的决心,才能消除腐败现象带来的消极影响,才能遏制住腐败现象的滋生蔓延,也才能教育一大批干部。浙江省始终保持查办案件工作的强劲势头,2003年至2007年共立案38499件,处分党员干部36284人,其中县处级干部737人、地厅级干部36人。狠抓作风建设,2005年推进机关效能建设,提出“四条禁令”。2007年习近平同志亲自部署开展“作风建设年”,之后历届省委延续下来,不断巩固和发展作风建设成果。坚持执纪为民,严肃查处征地拆迁、教育医疗收费、环境保护等方面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
“不能腐”的笼子越扎越紧。习近平同志指出,既要加大反腐败治标力度,又要认真总结和研究腐败现象产生的原因、特点和规律,着重在权力制约、监督管理上下功夫,铲除滋生腐败的土壤和条件。2005年浙江省在全国省级率先出台党内监督十项制度实施办法,有效提高党内监督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建立对党员、干部日常监督制度,对反映党员、干部作风、廉洁自律方面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了解核实、教育警示、纠正查处,做到层层设防、层层把关,防止小错酿成大错,小腐演变为大腐。2003年至2007年,全省进行诫勉谈话4077人次,纪委负责人与下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谈话32458人次。
“不想腐”的氛围越来越浓。习近平同志指出,各种消极腐败现象代表的是落后的人生观、道德观、价值观,要炼就“金刚不坏之身”,必须用科学理论武装头脑,用先进的廉政文化占领阵地、营造氛围。浙江省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补足共产党人精神上的“钙”,夯实廉洁从政的思想道德基础。高度重视警示教育,加强法纪教育基地建设,建立健全分类分层分岗教育的工作机制,引导各级领导干部算好利益账、法纪账、良心账这“三笔账”。在全国率先探索廉政文化建设,2005年7月,省委十一届八次全会把廉政文化建设纳入全省精神文明建设和文化大省的总体规划,出台关于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的意见,推进廉政文化进机关、社区、学校、企业、农村和家庭等“六进”活动,切实增强廉政文化的渗透力、影响力和感染力,营造尊廉崇廉的社会氛围。
“三不”重要论述在坚持中不断丰富和发展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不断丰富和发展了“三不”重要论述,特别是在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以及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四次全会上强调要一体推进“三不”。“三不”重要论述不仅是反腐败斗争的基本方针,也是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方略,已经成为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从严治党系列重要论述的重要内容,释放了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的强烈信号。
从浙江来看,省委把“三不”一体推进作为清廉浙江建设的主线来抓。为更深层次、更高水平推进“三不”,2017年6月,省第十四次党代会作出建设清廉浙江的决策,与富强浙江、法治浙江、文化浙江、平安浙江、美丽浙江共同形成“六个浙江”的战略部署。2018年7月,省委十四届三次全会专门作出推进清廉浙江建设的决定,不断深化“三不”一体推进的浙江实践。
全省各级纪委监委紧扣“三不”一体推进开展助推清廉浙江建设“八大行动”。2018年7月,省纪委十四届三次全会审议通过关于服务保障清廉浙江建设的“八大行动”。各级纪委监委聚焦主责主业,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以高质量履职保障“三不”一体推进。
“三不”一体推进在浙江不断迸发出蓬勃生机和活力。坚持“三不”统筹联动、有机融合,增强总体效果。牢牢守住惩治这个“后墙”和底线,党的十九大以来全省运用“四种形态”处理数、“打虎”“拍蝇”“猎狐”数及“四风”问题查处数均持续上升,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不断巩固发展。同时,强化以案促管、以案促改,督促补上管理漏洞和制度短板,权力运行监督制约机制不断完善;强化以案示警、以案促教,协助党委持续开展“警示教育月”活动,大力推进清廉文化建设,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思想根基不断夯实。
实践证明,“三不”重要论述具有超越时空的恒久价值和旺盛生命力,必将有力推动治理腐败效能的全面提升,指引我们夺取反腐败斗争的彻底胜利,最终实现朗朗乾坤、海晏河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