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什么是冠状病毒?目前已知可感染人类的有几种?
冠状病毒是已知基因组最大的单链RNA病毒,因形态类似王冠而得名,可引起感冒以及中东呼吸综合征(MERS)和严重急性呼吸综合征(SARS)等疾病。
1965年,泰理尔和拜诺用人胚气管培养方法,分离出第一株人的冠状病毒。1968年,该类病毒被定名为Coron—avirus,中文译为冠状病毒。当时在人体内发现有两种,一种称为“HCoV-229E”,另一种叫“HCoV-OC43”,这两种病毒至多导致轻微呼吸道疾病。
2003年,SARS的出现改变了人们对冠状病毒的看法。SARS-CoV在极短的时间内传播到全球30多个国家,传染率高、致死率高。此后,又有两种冠状病毒在人体中被发现。2004年,荷兰阿姆斯特丹大学研究人员在一个患有呼吸道疾病的女婴身上发现HCoV-NL63;2005年,在香港大学发现HCoV-HKU1。
2012年,发现中东呼吸综合征(MERS),即HCoV-EMC。临床表现为急性呼吸道感染和肾功能衰竭,致死率极高。
2019年,发现第7种可感染人类的冠状病毒,即新型冠状病毒。
2 什么是新型冠状病毒?传染源和传播途径有哪些?
新型冠状病毒是此前从未在人体中发现的冠状病毒新毒株,是从武汉市不明原因肺炎患者下呼吸道分离出的一种新型冠状病毒,与SARS同源性达85%。世界卫生组织将其命名为“2019新型冠状病毒(2019-nCoV)”。此病毒对紫外线和热敏感,56℃ 30分钟、乙醚、75%乙醇、含氯消毒剂、过氧乙酸和氯仿等脂溶剂均可有效灭活病毒。
目前所见传染源主要是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主要传播途径为呼吸道飞沫传播,亦可通过接触传播。
3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临床表现有哪些?
临床表现为:以发热、乏力、干咳为主要表现。少数患者伴有鼻塞、流涕、咽痛和腹泻等症状。重症患者多在发病一周后出现呼吸困难和/或低氧血症,严重者快速进展为急性呼吸窘迫综合征、脓毒症休克、难以纠正的代谢性酸中毒和出凝血功能障碍等。值得注意的是,重型、危重型患者病程中可为中低热,甚至无明显发热。轻型患者仅表现为低热、轻微乏力等,无肺炎表现。从目前收治的病例情况看,多数患者预后良好,少数患者病情危重。老年人和有慢性基础疾病者预后较差,儿童病例症状相对较轻。
4 如果出现早期临床表现,是否意味着自己被感染了?什么情况下需要就医?
如出现发热、乏力、干咳表现,并不意味着已经被感染了。 但如果出现发热(腋下体温≥37.3℃)、咳嗽、气促等急性呼吸道感染症状,且有疫区旅行或居住史,或发病前14天内曾接触过来自疫区的发热伴呼吸道症状的患者,或出现小范围聚集性发病,应到当地指定医疗机构进行排查、诊治。
5 密切接触者包括哪些?
与发病病例(疑似和确诊病例)有如下接触之一者,属于密切接触者:
(1)与病例共同居住、学习、工作或其他有密切接触的人员;
(2)诊疗、护理、探视病例时未采取有效防护措施的医护人员、家属或其他与病例有类似近距离接触的人员;
(3)病例同病室的其他患者及其陪护人员;
(4)与病例乘坐同一交通工具并有近距离接触的人员;
(5)现场调查人员调查经评估认为符合条件的人员。
6 为什么密切接触者要医学观察14天?
目前对密切接触者采取较为严格的医学观察等预防性公共卫生措施十分必要,这是一种对公众健康安全负责任的态度,也是国际社会通行的做法。参考其他冠状病毒所致疾病潜伏期、此次新型冠状病毒病例相关信息和当前防控实际,将密切接触者医学观察期定为14天,并对密切接触者进行居家医学观察。
7 患者解除隔离和出院的标准是什么?
体温恢复正常 3 天以上、呼吸道症状明显好转,肺部影像学显示炎症明显吸收,连续两次呼吸道病原核酸检测阴性(采样时间间隔至少1天),可解除隔离出院或根据病情转至相应科室治疗其他疾病。
8 为什么要勤洗手?
人的双手每天都会数百次地接触脸部尤其是眼睛、鼻子和嘴巴,如果手上沾有病毒,就会在揉眼睛、抠鼻子、擦嘴巴等无意识的动作中传染这种病毒。
9 公众还应该注意哪些事项?
除了勤洗手之外,还要注意:
● 戴口罩。选择一次性医用口罩或N95医用防护口罩,连续佩戴4小时更换,污染或潮湿后立即更换。
● 少出门。尽量减少到人群密集场所活动,尽量避免各类聚会,避免接触呼吸道感染患者。
● 保持良好的呼吸道卫生习惯。咳嗽或打喷嚏时,用纸巾、毛巾等遮住口鼻,咳嗽或打喷嚏后洗手,避免用手触摸眼睛、鼻或口。
● 科学冷静正视疫情。不传谣、不恐慌,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同时,做到均衡饮食、适量运动、作息规律。如出现呼吸道感染症状如咳嗽、流涕、发热等,应居家隔离休息,持续发热不退或症状加重时及早就医。
10 纪检监察机关如何做好防控监督工作?
● 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上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和重要讲话精神,深刻认识做好疫情防控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积极主动履行纪检监察职责,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坚强纪法保障。
● 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坚持党中央决策部署到哪里,政治监督就跟进到哪里,推动各级党委、政府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做实做细日常监督,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来抓。
● 严格执纪。对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敷衍塞责、弄虚作假、阳奉阴违等问题,坚决从严查处;对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推诿扯皮、消极应付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严肃查处、推动整改;对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失职渎职、挪用救援款物等违纪违法问题,坚决依纪依法调查处理。
11 怎样正确看待当前疫情防控形势?
此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后症状轻微,有较长潜伏期,发病不是急性,不一定出现高热,呼吸道症状不明显,与H7N9、MERS、H5N1相比,病死率相对低,但比普通的流感要高。此次病毒人际传播能力较强,其倍增时间比SARS短,传代间隔也相对较短,所以使得病例增长速度相对较快。目前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复杂。疫情防控正在全面推进,防控力度持续加大,但疫情仍处于扩散阶段,局部地区有迅速上升趋势。面对疫情,我们要看到,我国经济社会持续稳定发展,公共卫生体系、应急处置机制不断完善健全,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了实力和底气。坚决遏制疫情蔓延也是信心战,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充分发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紧紧依靠人民群众,坚定信心、同舟共济、科学防治、精准施策,就完全有信心、有能力打赢这场疫情防控阻击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