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4日下午,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分组会议现场,与会人员在学习交流。 本刊记者杨巨帅/摄
在持续深化改革中强化党对反腐败工作集中统一领导
山西省纪委书记、监委主任 王拥军
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对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作出新部署,在贯彻落实中必须做到“两个维护”,牢牢把握党对反腐败工作集中统一领导这一根本政治原则。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我们的改革是有方向、有立场、有原则的,不能改来改去,把党的领导改弱了、改没了。山西交出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合格答卷”、一体推进“三项改革”取得积极成效,根本上是坚持了党的领导这个“纲”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这个“魂”。具体来说,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既报告结果又报告过程。这是坚持党对纪检监察工作统一领导的具体体现。出台《山西省落实党对反腐败工作全过程领导实施细则(试行)》,压实全省各级党委(党组)的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明确全过程领导反腐败工作的方式方法,将党对反腐败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落细落实。比如,对省管干部作出立案审查调查决定、给予党纪政务处分等重要事项,都要向省委请示汇报。
扎实推进纪检监察工作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坚持监督执纪工作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线索处置、立案审查等在向同级党委报告的同时必须向上级纪委报告。切实加强上级纪委监委对下级纪委监委的领导指导,加强纪委监委机关对派驻机构的领导,使纪检监察工作始终置于党的领导之下。
切实用好全面对标对表这一科学方法。主动适应改革由自下而上先行先试探索为主、转入自上而下贯彻执行为主的新阶段,全面对照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新要求,审视查找工作中的短板弱项,持续跟进、查漏补缺、校正纠偏,整体提升工作标准和工作水平。
我们将坚持不懈把全面对标对表作为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的重要方法论,不折不扣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监督执法工作规定,进一步完善自身权力运行机制和管理监督制约体系,同时强化制度执行力,推动构建全覆盖的制度执行监督机制,确保制度时时生威、处处有效,使党和国家各方面的制度优势充分发挥、治理效能充分彰显。
以改革纵横双向发力推动监督有形覆盖有效
浙江省纪委书记、监委主任 许罗德
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是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的重要部署,是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走好中国特色监督之路的重要内容,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落实全会部署要求,浙江将紧紧围绕健全党统一领导、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以深化派驻机构改革和发挥乡镇(街道)监察办公室作用为关键点,持续推动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纵横双向发力,推动监督有形覆盖有效。
横向拓展,提升派驻机构覆盖质量和监督效能。当前,派驻机构改革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从实践看,监督仍是短板。浙江将坚持分级分类深化改革,有力有序推进派驻监督提质增效。
落实“三为主一报告”制度,完善派驻机构与纪委监委机关干部选调录用、选拔任用、轮岗交流、教育培训、经费保障、党建工作“六个一体化”机制;健全完善派驻机构同驻在单位党组(党委)重要情况通报、定期会商、联合监督执纪等机制,强化派驻机构与派出机关、地方纪委监委以及驻在单位组织和机关纪委、直属单位内设纪委等各方面贯通协同,形成监督合力;落实好《浙江省纪委省监委派驻机构工作办法》,研究制定省属高校、国企纪检监察措施使用管理办法,做强做专政治监督和日常监督。
纵向延伸,更好发挥乡镇(街道)监察办公室的作用。浙江将在全省所有乡镇(街道)监察办公室全覆盖的基础上,强弱项、补短板、促提升,推动基层纪检监察组织担当作为、真正发挥作用,打通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的“最后一公里”。
在精准监督上下功夫,围绕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目标,精准施治脱贫攻坚中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在完善机制上下功夫,健全片区协作机制,加强乡镇纪检监察组织与巡察机构、村务监督委员会的统筹衔接;在深化“三转”上下功夫,坚守“监督的再监督”定位,纠正“明转暗未转”“专职不专”等现象,着力提升监督能力、增强监督效果,打造“老百姓家门口的纪委监委”,不断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健全完善贯通衔接的工作机制
海南省纪委书记、监委主任 蓝佛安
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是一项系统工程,既环环相扣、又涉及方方面面。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四次全会部署,要树立一体推进理念,健全完善上下贯通、左右衔接的工作机制和运行流程,促进党内监督、国家监察与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相适应相协调。对海南来说,还有不少工作要做。
着力补齐制度短板、薄弱环节。以规范化建设为抓手,做好规范性文件“废、改、立、释、备”工作,健全完善纪检监察业务工作流程,强化对监督执纪执法权力运行的制约监督;严格落实对下级纪委监委“两为主一报告”、对派驻机构“三为主一报告”工作机制,重点推动对省属企业、省管金融企业、省属高校纪检监察机构的领导和管理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完善协作机制,提高派驻监督全覆盖质量;持续抓好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和监督执法工作规定的贯彻落实,确保在规则制度的框架内履行职责、开展工作。
着力推动纪法贯通、法法衔接。进一步规范监察机关与司法执法机关在线索移送、案件管辖、党纪政务处分等方面的配合,优化执纪执法成效;强化与检察机关的协调配合,明确细化涉嫌职务犯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退回补充调查等重要事项的流程;完善监察机关办理中央驻琼单位公职人员涉嫌职务违法、职务犯罪案件有关程序,加强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的衔接协作配合。
着力强化基层基础、监督效能。结合海南省直管市县的管理体制,按照“全省一盘棋、全岛同城化”总体部署,探索完善省纪委监委对市县管理的“关键少数”领导干部问题线索统一研判、提级办理、指定管辖工作机制,解决市县纪委监委监督力量不足、同级监督不力问题;进一步加强对市县的监督检查和联系指导,推动各级纪委监委贯通协同、形成合力;推进干部专业化建设,深化全员培训,建立跟踪培养体系,强化实战练兵,锻造纪法皆通的高素质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着力破解难题矛盾、体制障碍。以政治监督为统领,深入推进“纪巡一体化”,推动巡视监督与纪律、监察、派驻监督在情况互通、手段互补、资源共享、成果共用上深度融合;健全巡视巡察上下联动机制,由省委巡视机构直接统筹,探索开展交叉巡察试点,总结经验加以推广,有效破解“熟人社会”监督难题;把廉洁理念贯穿自由贸易港规划、建设、管理全过程,统筹运用纪检监察、巡视巡察、审计财政、国资监管等各方面力量,加强对重大公共工程项目和土地项目的全程跟踪监督,使廉洁成为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的显著优势。
以改革促进纪检监察工作提质增效
厦门市纪委书记、监委主任 孙明忠
中央纪委四次全会对持续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作出部署,贯彻落实全会要求,我们将牢固树立系统思维、纪法思维、制度思维,以深化改革的实际行动,推动纪检监察工作提质增效。
牢固树立系统思维,增强监督的协同性、有效性。针对实践中存在的“四个监督”统筹衔接不够、监督合力有待增强等问题,坚持内设机构改革和派驻(派出)机构改革两手抓、两手硬。在市级层面加强巡察机构、监督执纪部门、派驻机构之间的衔接配合,推动形成完整的监督链条;在镇街层面建立“四位一体”的监督机制,破解力量不足问题,让监督更加严密高效;在全市建立监督检查划片协作小组,健全纵横交错、条块结合的片区协作机制。今年,我们将进一步加强对派驻机构的直接领导和统一管理,完善派驻机构内控制度,建立健全派驻机构履职考核评价体系,增强派驻监督实效。
牢固树立纪法思维,提升反腐败工作效率。着力打通执纪执法两项工作,推动纪法双施双守在实践层面落细落实。对审查调查业务进行“流程再造”,对相关制度进行“精装修”。在有效衔接司法方面下功夫,起草市监委检察院法院关于法法衔接若干工作的会议纪要,明确职务犯罪案件管辖、检察机关提前介入等工作机制,推动监察程序与诉讼程序无缝、高效衔接。进一步完善认罪认罚从宽机制,目前已有16名被调查人主动争取宽大处理,取得了较好的政策效应。
牢固树立制度思维,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坚持用监督保障执行,以严格的执纪执法增强制度刚性。紧盯制度执行中只审批用权不落实行政监管的“破窗效应”问题,开展专项巡察,对科技、商务、人防等部门行业监管缺位、职能空转等问题实施精准监督,既追究乱用滥用权力的渎职行为也追究不用弃用权力的失职行为。今年,我们将针对实践中没有先例可循却亟待研究解决的新问题,坚持在中央的制度框架内、用改革的思维探索破解办法,建立既管得住、又立得住的配套机制,推动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